种植芦苇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吗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服务热线
种植芦苇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吗
问:我村种有芦苇、松树等,2001年签订了8年享受国家育林补助合同。现有关部门说,芦苇在南方不能列入退耕项目,难道我们的辛苦劳动都白费了吗?
湖南衡阳县楠木村 曹旭生
答:在退耕还林工程中,为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并及时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第367号令),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措施做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国家向退耕户提供种苗和造林费补助,补助标准按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50元计算。芦苇是禾本科芦苇属植物,系多年生草本。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若退耕户自愿在退耕地上种植芦苇,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按退耕还草的政策来兑现。2001年度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补助,中央财政已经全部下拨到位。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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