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热”要不得
第4版(要闻)专栏:人民论坛
“圈地热”要不得
李长虹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擅自批准设立名目繁多的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越权出台优惠政策,导致开发区过多过滥,明显超出了实际需要,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这一举措很及时,很必要,深得民心。
据报道,在现有的3837家开发区中,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32家,省级批准的1019家。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3.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圈占土地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方违法授予园区土地供应审批权,园区用地未批先用、非法占用、违法交易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地方为占用土地,采取化整为零等对策,应付和逃避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有的地方借县改市、乡改镇之机,把大量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有的城市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将城区面积成倍扩大,严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开发区和园区以办教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名,以划拨方式圈占土地,然后改变土地用途,搞房地产开发,导致划拨土地变相非法入市。对上述“圈地”现象如不加以清理整顿,势必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依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兴办的开发区在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经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一些开发区已成为新兴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和新产品生产基地,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践表明,开发区建设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开发区“过热”、“过滥”,非但不能促进经济发展,反而会造成一系列严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搞开发区热度很高,并非是真心实意搞建设。有的是以搞开发区为名,实则搞“形象工程”显政绩,明知有些项目行不通,硬要上马,造成大量土地长年闲置、撂荒,留下财政窟窿,成为后来人的包袱。有的以开发之名,行乱批土地之实,占用大量耕地搞房地产,建别墅、造豪宅、盖楼阁,趁机大捞一把。究其原因,这些都是为了小团体以至少数人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土地是民生之本。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保护土地资源,是我们现在和将来都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可以说,保护土地,就是保障粮食安全,就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我们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工作,制止乱“圈地”现象,使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得到落实。我们相信,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实效,使开发区建设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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