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通知要求各级工会 依法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第4版(要闻)专栏:
全总通知要求各级工会 依法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本报北京8月7日讯 记者潘跃报道: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这是全总首次就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问题发布文件。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9400万人。通知指出,多年来,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在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中,企业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职业危害严重、恶性工伤事故频繁发生,职工基本的社会保障普遍缺失甚至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进城务工人员绝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苦脏累险工作,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不仅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区或工作时间长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不得拒绝他们入会。统计职工入会率,必须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职工。要抓紧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使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
通知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趋势。进城务工人员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已经和正在成为我国职工队伍中新的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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