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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0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动员社会力量 解决社会问题——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 第16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动员社会力量 解决社会问题 ——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

动员社会力量 解决社会问题——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

第16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动员社会力量 解决社会问题
——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
本报记者 武侠
  2003年7月31日,国务院公布《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随即,有关部门宣布,将举行大型公益活动,以唤起全社会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公益活动开幕前夕,记者在西郊一座幽静的院落采访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这位身材高大,风度儒雅的长者对我国的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财政预算是主要资金来源
  记者: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那么援助工作的主要资金是不是应该由政府来解决?
  张秀夫: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制度是保证实现这一目标的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应该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本地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这是解决法律援助资金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又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者是整个社会,其资源基础也是社会。
  动员全社会参与
  记者: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张秀夫: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似的资金短缺问题。面对法律援助资金严重短缺,各级政府又一时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满足法律援助需求,为解决这样一个难题,经国务院批
  准,于1997年成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参与,募集法律援助资金,正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职责所在。
  记者:由社会捐助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可行性有多少?
  张秀夫: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是完全可能做到的。湖南省宁乡县地处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并不快,但是,县司法局的同志面对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的情况,不等,不靠,知难而进,同时在两个方面求得支持,一方面请政府增加拨款,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在全县开展募集法律援助资金活动,在2002年仅用8个月时间,全县有210个单位和个人捐赠法律援助资金共206000元,不但增加了一大笔法律援助经费,使很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者及时得到了援助,而且扩大了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促进了本地法律援助体系的完善。
  捐赠人将享税收优惠
  记者:政府对基金会有没有什么特殊政策?
  张秀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较晚,资金底子较薄,但是法律援助基金会得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给予捐赠法律援助资金的纳税人以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7月31日由17名著名法学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在京正式成立。即将举办的“为实现公平与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正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挥功能,为民造福的机会,我们将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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