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表示 将不懈努力地推动两岸直接通商
第2版(要闻)专栏:
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表示
将不懈努力地推动两岸直接通商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2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愿意就两岸直接通商的技术性问题以民间方式与台湾有关方面展开探讨和协商,并已做好了民间协商的准备。我们将不懈努力,争取早日实现两岸直接通商。
这位负责人指出,祖国大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台湾是大陆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市场,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经贸交流的发展促进了两岸经济的共同繁荣,加深了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增进了两岸同胞的感情,已日益成为维系和增进两岸关系最重要的纽带之一。
这位负责人说,尽管遭到非典疫情的冲击,但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仍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今年1至10月,两岸贸易额为466.3亿美元,同比增长29.4%,预计全年两岸贸易将突破500亿美元。在投资方面,今年1至10月,大陆共批准台资项目3664个,合同台资金额66.56亿美元,同比增长21.6%,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7.7亿美元。
这位负责人介绍了祖国大陆长期以来为推动两岸直接通商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在贸易方面,祖国大陆首先对台湾单方面开放市场。1979年开始主动邀请台商参加“广交会”,并于1980年主动派出大型采购团赴港采购台湾产品,仅第一批轻工产品合同金额即达8000万美元。20多年来,祖国大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加速实现两岸直接通商。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贸易额已从1978年的0.46亿美元发展到2002年的446.6亿美元,增长了近千倍,占大陆全年进出口总额的7.2%。
在投资方面,这位负责人说,1988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1994年和1999年,国家分别发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上对台商在大陆投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在这些措施的有力推动下,大陆实际吸引台资金额从1989年的1.5亿美元,发展到2002年当年的39.7亿美元。截至2002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55691个,合同台资614.7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31.1亿美元。
在谈到“三通”不通对两岸经贸交流造成的负面影响时,这位负责人说,时至今日,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两岸经贸交流仍处于“间接、单向、片面”的状态,两岸通商仍存在着许多限制。如台湾当局仍对占其进口商品总数的25%共2000多种商品禁止对大陆开放进口,台湾民众喜爱和需要的大陆家用电器、化工、服装等产品及大米、玉
米、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无法进入岛内,两岸贸易不能正常进行,大陆对台贸易存在巨额逆差;台湾当局不允许大陆公司入岛投资、开展经贸活动;大陆工商界人士赴台限制诸多、手续繁琐;两岸不能直航增加货物和人员往来的费用和时间等等,这些人为造成的障碍大大阻碍和束缚了两岸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这位负责人强调,台湾当局对开放对大陆直接通商没有实质性的举措和诚意,违背了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所应遵守的“公平、开放”的原则。
这位负责人表示,多年来两岸经贸交流的实践证明,两岸经济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在世界经济区域化、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希望台湾当局能够尊重和顺应历史潮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放弃阻碍两岸经贸交流的各种限制,促进两岸直接“三通”和两岸经贸交流,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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