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一项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 对原产韩日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商务部公布一项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
对原产韩日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
本报北京8月6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商务部发布2003年第3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4%—7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据悉,原外经贸部于2002年11月26日发布该案的初裁决定,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调查机关继续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在调查期内,经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由新组建的商务部承担反倾销调查职能。经过进一步调查及实地核查,商务部终裁决定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同时,商务部认定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发现调查期内自芬兰和美国进口的铜版纸数量占中国同期进口总量均不足3%,因此依法决定终止对该两国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调查,不采取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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