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病历不许写“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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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病历不许写“天书”
据新华社南昌12月19日电 (记者王鹏)为了让患者真正拥有对自己病情和用药的知情权,从明年1月1日起,江西将正式实施《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这一文件规定:医生在病历书写中疾病名称将不能中外文混用;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要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对各种有创性或费用较高的检查、治疗、手术、输血或自费药品等,都要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后方能施行;医生签名应书写在病历右下方,并且应签正楷全名,字迹要清晰易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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