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特大事故的孟南庄煤矿将被依法关闭、矿主被处以2000多万元罚款—— 违法生产就该重罚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经济时评
发生特大事故的孟南庄煤矿将被依法关闭、矿主被处以2000多万元罚款——
违法生产就该重罚
林佳
近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孟南庄煤矿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得到严肃查处,煤矿将被依法关闭,同时被处以2118.58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对安全事故处罚最重的一次罚款。过去,对煤矿安全事故,一般罚款几万、十几万元,即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罚款几十万就算很高了,这次为何罚得这么重?
首先,罚款是有依据的。据介绍,这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施行的罚款。法律法规规定,处以非法所得1—5倍罚款。由于这次矿难死亡人数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性质极为恶劣,故处以最高限额罚款,即处以非法所得5倍的罚款。加上该矿效益好,非法所得多,故罚款也就多。
其次,课以高额罚款是为了震慑违法的矿主及相关责任人。过去,对于几万、十几万元的罚款,一般有点经济实力的矿主根本不当回事,相对于煤矿的高额利润,这点处罚根本不在话下,只当损伤一点皮毛。而且,罚款后煤矿可以继续生产,很快就能赚回这笔钱来。这样,矿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根本不关心,不会真正下决心添置安全生产设施,不会真正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下功夫。
记者在孟南庄矿难发生数天后,采访矿主孟昭康时,孟表示愿意给矿工赔偿,也接受罚款,即使借钱也行。记者问他借的钱怎么还?他轻描淡写地说:“挖煤呗,只要出煤,很快就能挣钱,挣了钱再还贷。”看得出,他根本不在乎赔偿金额,不在乎罚点款,因为只要还能挖煤,他的财路就还在。前几年该矿就出过一次较大事故,不知道他当时花了多少钱,反正后来矿照开,钱照挣。
近几年来,非法小煤矿屡禁不止,许多被关闭的小煤矿都死灰复燃,事故频频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特别是经济处罚太轻。
试想,就算是罚点款,就算是出了事故赔点钱,终归还是有赚头,甚至还能赚大钱,非法开采怎么能杜绝?
这样的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据了解,针对近一段时期煤矿重特大事故不断,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根据中央领导的批示,国家安监局(煤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大了对事故的处罚力度。同时,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提出,要加大经济处罚的力度,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都将依法按最高限罚款。要罚得这些非法生产的矿主伤筋动骨,罚得他们心疼不已,罚得他们没有能力恢复生产。
经济处罚是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个有效手段。依法实行经济处罚,并对情节恶劣者实行重罚,让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矿主们再也不能侥幸过关。只有这样,才能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才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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