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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盗版教材赶出课堂 国家四部门展开专项治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把盗版教材赶出课堂 国家四部门展开专项治理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体育) 专栏: 把盗版教材赶出课堂  国家四部门展开专项治理   本报北京7月'...

把盗版教材赶出课堂 国家四部门展开专项治理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体育)
专栏:

把盗版教材赶出课堂
 国家四部门展开专项治理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施芳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日前决定,在全国开展2003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把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扫出市场、赶出课堂。
  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过多次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制作、销售和采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现象并没有彻底根除,有的地区还十分猖獗,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
  2003年秋季专项治理将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监管。各类学校的发行机构、图书代办点,特别是学校周边的书店、书摊及学校开办的印刷单位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本辖区内各类学校秋季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订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对学校内部工作人员非法印刷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没收侵权制品;对正在使用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应全部收缴;对从事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订购、编印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切实加强对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复制的管理。严禁买卖书号出版教材、教辅读物,对违反规定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购买书号者,而且要依法追究出卖书号的出版社负责人的责任。各印刷、复制企业不得违规承接教材、教辅读物的印刷、复制业务。各地要坚决取缔无证照印刷厂点,依法查处非法印制教材、教辅读物的印刷、复制企业。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已开通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举报电话:010—6523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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