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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颁布施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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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颁布施行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颁布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是中央军委制定和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全军计量工作的基本法规,是我军计量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法律保障。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建立与国家军事订货制度相适应的计量监督管理体系,科学规范军事计量工作,提高装备保障能力和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按照平战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从我军计量工作的实际特点和规律出发,总结吸收全军开展计量工作的成功经验,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科学地规范了军队计量工作,体现了为军事斗争准备服务、为装备全系统全寿命建设与管理服务、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的宗旨。
  条例共设7章39条,覆盖了军队计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的活动,明确了军队计量工作的基本任务与建设方针,规定了军队计量技术机构的设置与分工,测量标准的溯源与管理,军队计量检定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提出了装备论证、研制、试验、采购、使用、维修及引进工作中的有关计量要求,确立了与国家军事订货制度相适应的军事计量监督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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