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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追求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法官追求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法官追求 张西陵 1980年我调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从事死刑案件的二审、复核工作'...

法官追求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法官追求
张西陵
1980年我调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从事死刑案件的二审、复核工作,至今已有20多个年头,对我个人来讲,这是一段重要的历程。怎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20多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使我领悟到,那就是不但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还要有一股“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的刚正不阿的浩然正气。
  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勇于奉献的精神。法官的岗位是神圣而光荣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付出,意味着奉献。对负责全省死刑案件的二审和复核的刑一庭来说,绝大部分案件都需要亲临现场,调查当事人,核实证据。记得有一次春节刚过,我到兴山县复核一起杀人案。现场所在地在距县城50多公里的深山老林中,根本不通车,就连自行车也无法骑。我们走完50多公里的山间崎岖小路,翻过几座山,趟过十几条小溪,跋涉了十几个小时到达发案现场,已是晚上8点多钟,身上的棉衣早已湿透,分不清是被汗水浸湿,还是被雨水淋湿的。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我已记不清爬过多少座山,涉过多少条河。虽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但是只要没有辜负人民的重托、组织的期望,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铁面无私,不徇私枉法,主持正义,仗义执言。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件:武汉市江岸区城管监察分队负责人周纯带领几个队员,无理收缴外来从业人员向某配钥匙的工具,又组织指挥并亲自参与对向某进行毒打,致向某死亡。这一案件轰动了整个江城乃至全省,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纷纷要求严惩凶手。法院一审判处周纯死刑。案件移送省高院后,院领导决定将此案交给我主审。就在此时,周某所在系统的职工纷纷上书,吁请刀下留人。一些单位领导也以周是执行公务,属过失犯罪为由,请求从轻处罚。还有个别高层领导也打电话过问。法不容情!一个法官决不能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或偏执等带入审判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决不能让好人蒙冤屈死。于是,我向院审判委员会详细汇报了案情和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审判委员会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作者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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