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第16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有感而发
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石国胜
在有些地方,当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时候,被监督对象往往有这样或那样的抵触心理,认为人大的监督是“唱对台戏”,“找碴子”,不愿主动接受监督,被动接受监督的时候,也多是应付了事,并不情愿。
同样是监督,在陕西榆林,人大的监督工作为什么能够得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拥护和赞成?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这恐怕是他们成功的诀窍之一。
监督权是人大基本权力之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做好监督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对于“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举起监督大旗,依法进行监督。在敢于监督这一点上,目前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做得比较好。
在敢于监督的同时,要达到监督效果,还得善于监督。无论哪个部门被监督,都会感觉到有压力,甚至感觉“如芒在背”般难受。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得既讲原则,又讲方法。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抓监督,围绕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来监督,围绕老百姓关注关心的难点问题进行监督,让被监督对象明白,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工作,从而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样的监督,就会得到理解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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