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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建立政情通报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余建立政情通报制 第13版(民主和法制) 专栏:地方人大新闻简报   新余建立政情通报制   本报讯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7月上旬通过了?进一步加强'...

新余建立政情通报制

第13版(民主和法制)
专栏:地方人大新闻简报

  新余建立政情通报制
  本报讯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7月上旬通过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办法》。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在决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前,应召开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情况应通过印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政情通报会,由“一府两院”向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通报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将通报的情况及时传达到每位市人大代表。
  (赵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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