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超期羁押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检察机关重点整治超期羁押
第5版(要闻)专栏:
坚决纠正超期羁押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检察机关重点整治超期羁押
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徐运平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7月21日,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检察办案阶段已实现无超期羁押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表示,对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职责,检察机关自身如果不能模范执行国家法律就有失职责。从今年5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纠正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果。
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清理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办案责任制、就地督办制、清理进展周报制和半月通报制等4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纠正完毕的任务指标,对在7月底前完不成清理任务或者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发现瞒报、漏报、谎报以及又出现新的超期羁押的检察院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被评为本年度先进单位,同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赵登举强调,为了预防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检察机关今后还将加大工作力度,从责任追究、严查变相超期羁押、接受公开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遏制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同时,检察机关下一步还将加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的纠正和监督,努力创造公平和公正的司法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还公布了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的电子信箱:cyjb@spp.gov.cn以及举报电话:010—68650468010—65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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