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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请勿退“二线”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法院院长请勿退“二线”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法院院长请勿退“二线” 吴兢   这是一则本不应当成为新闻的“新闻”。   7月10'...

法院院长请勿退“二线”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法院院长请勿退“二线”
吴兢
  这是一则本不应当成为新闻的“新闻”。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黄松有坐上了审判长的位子,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并成功地以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皆大欢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其实,法官的天职就是审案,这根本算不上新闻。但法院院长、尤其是中级以上法院的院长坐堂开庭审案,至今仍为数不多,而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领导坐堂审案更是屈指可数。
  多年来,一些优秀法官在当了院长、庭长后,就逐步脱离审判一线,退居审批案件的“二线”。这是行政角色盖过法律角色所致。比如,行政事务缠身,尤其是会议太多。法院时常被当作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被点名要带“长”法官参会,否则就会被认为不重视。再比如,法官也采用行政化管理模式,一些法官当上庭长、院长后不自觉地趋同于行政角色,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角色。
  一些院长、庭长法律业务“先天不足”,是带“长”法官不审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法院被当作解决行政待遇的地方,一些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素质、又没有开庭审案基本功的这个“长”、那个“长”,被“提”到了院长的位置。试想,这些缺乏基本法律素养的人又怎会开庭审案呢?
  带“长”法官审案,反映了法治的进步。首先,是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近年来,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加快,法官整体素质大大提高,而院长、庭长的职业素质同样有了很大提升;其次,全社会对法律的尊重,使法官更加看重自己的法律角色,而淡化了行政色彩;其三,《法官法》的制定和修改,对包括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在内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法律专业要求。院长、庭长首先是一名法官,自然要开庭审案。
  希望更多的法院院长、庭长能坐堂开庭审案,回归法律的角色。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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