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表彰会上强调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第1版(要闻)专栏:
罗干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表彰会上强调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记者张强报道: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17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大会上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好司法为民的要求,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
罗干说,一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改革发展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广大法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付出了艰辛努力。事实证明,人民法官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罗干指出,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必须强化惩罚、保护、调节职能并重的意识,既要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罗干要求,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确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公正与效率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案件,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坚决纠正和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要进一步从公正司法的关键环节入手,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要通过改进和完善信访、立案工作,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让确有困难的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完善公开审判制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要规范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对执行的监督,排除各种干扰,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
罗干强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和解决执行难问题,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主持会议时说,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争做司法为民的模范,争做维护司法公正的模范,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出席了会议。
会上,罗干、周永康、肖扬、贾春旺等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代表颁奖。会前,他们还亲切会见了获奖代表和参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代表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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