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四川:“十条禁令”规范组工干部言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四川:“十条禁令”规范组工干部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 四川:“十条禁令”规范组工干部言行   本报成都7月19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全省'...

四川:“十条禁令”规范组工干部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

四川:“十条禁令”规范组工干部言行
  本报成都7月19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全省组织系统提出干部工作的“四个绝不允许”和组工干部的“六个不准”共“十条禁令”。短短半月之内,“十条禁令”迅速传遍全省,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四个绝不允许”是指,绝不允许私自干涉干部的提拔任免,特别是为亲朋好友提拔打招呼;绝不允许在干部工作中隐情、瞒情,特别是将干部考察的情况不作如实的汇报;绝不允许在干部问题上跑风漏气,特别是泄露酝酿研究干部的讨论情况;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违者组织处理和调动。
  “六个不准”是指,不准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打招呼联系工程和参与经商活动;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在家里接待和处理与当事人有关的干部工作公务;不准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不准在出差时要求给予自己特殊照顾和服务。
  “十条禁令”出台后,省委组织部机关率先向社会郑重承诺: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同时,在党政网省委组织部主页上设立作风整顿建设专栏,接受社会监督。部机关全体干部身体力行,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并纷纷向组织递交签名承诺书。有的部门将“十条禁令”制成承诺卡,佩戴上岗;有的将“十条禁令”和“四项制度”、“五不承诺”与党员的承诺书一同上墙警示;有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提出了更加细化的承诺内容。
  各级组织部门纷纷将“十条禁令”印制成册,发放到每一位组工干部手中,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对照检查反思。各地组工干部纷纷采取集体宣誓、向新闻界公开承诺、个人向组织递交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庄严承诺严守“十条禁令”。成都、内江、乐山、宜宾、阿坝等地采取“拉网作业”的方式,通过作风整顿把“十条禁令”扩大到市(州)、县(市、区)所有组织人事干部;荣县、夹江等县将“十条禁令”延伸到有干部任免权限的乡镇、县级机关;南充、眉山、德阳以及开江、安岳、梓潼、贡井等市县(市、区)将“十条禁令”和“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印制成警示卡、公开信,发放到组工干部家属手中,请家属协助对组工干部进行监督,明确要求组工干部家属要做到不拖组工干部的后腿、不吹“枕边风”干扰组织工作、不做有损组工干部形象的事,共同维护组工干部家庭形象。不少地方还以“十条禁令”为蓝本,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将组工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言行准则加以细化,使“十条禁令”充分体现在干部的平常生活中。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