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水道将筑起“钢铁长城” 长江港航公安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第2版(要闻)专栏:
黄金水道将筑起“钢铁长城”
长江港航公安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本报武汉7月18日电 记者龚达发报道:今天,交通部在武汉召开长江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这标志着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长江港航公安机构将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江行使跨区域的中央管理水域的公安管理事权。
长江港航公安机构过去大部分由长江沿岸港航企业管理。由于政企不分及长江港航企业近年来经济效益不佳,公安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日益突出,公安经费严重短缺,制约长江港航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战斗力,打击犯罪往往力不从心,长江航线上盗抢运输物资、航运设备、通讯线路,破坏航道标志以及贩毒、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江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改革后,长江航运公安局及所属单位完全从企业中剥离出来,成为行政机构;长江航运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局领导,其党政关系由交通部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管理;公安民警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中央财政负担所需经费,代表国家行使公安管理事权。改革后的长江航运公安局,下设泸州、重庆、岳阳、武汉、九江、安庆、南京、上海等16个分局。分局受长江航运公安局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管辖范围涉及四川宜宾至上海3000公里的长江干线,及与其交汇的干支流河口水域和港口,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治安巡逻、接警、处警、客运治安和消防监督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打击发生在长江干线的刑事犯罪活动,确保长江干线水域和港航的政治、治安稳定。此项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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