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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强调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强调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1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强'...

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强调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1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强调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裴智勇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1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罗干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经过两年多来的扎实工作,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在这次“严打”整治和前段时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各级综治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从而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长期稳定。
  罗干强调,近来非典疫情过后,各种刑事犯罪又有上升的苗头,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防止治安形势出现反复。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改进各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罗干说,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要认真分析治安形势,积极主动地应对社会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加强有关管理工作。要大力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建章立制,规范他们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行政、公安、法院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积极有效地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防止和减少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贾春旺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中央综治办负责人介绍了两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中组部、建设部、北京市等有关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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