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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合同是否生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合同是否生效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服务热线 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合同是否生效   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50—70年的适用期限,土地证使用年'...

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合同是否生效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服务热线

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合同是否生效
  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50—70年的适用期限,土地证使用年限是30年,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新疆 寇建国)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没有退耕还林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性质属于耕地。退耕还林以后,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已经从耕地转变为林地,这就需要变更相应的土地登记手续,并依照《森林法》规定核发林权证书。退耕还林以后,原来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国家林业局退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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