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欠账过日子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宁愿欠账过日子
杨正文
我出生农村,父辈终生勤劳。年幼时,日子虽过得较拮据、清苦,也还能维持全家温饱。等到我们几兄妹相继长大上学,年迈的祖母又体弱多病,家里便开始欠账了,日子过得相当艰难。我于是时常告诫自己:努力学习,以后用自己的劳动收入帮家里还清债务,让家人过上安稳、富实的日子,也不让自己欠账过日子。
我参加工作并成为一名法官后,家里的日子开始好过起来,也不用我给父母还账了。但等到结婚、买房后,自己终究也逃不过欠账过日子的尴尬。
欠账的日子确实难过。一次,到新华书店看到一套自己喜欢的工具书,正准备把刚发的工资掏出来到柜台交钱,一看标价200多元,再想下个月要还表妹500元钱,苦笑一下,只得舍它而去。为了还账,我戒了烟,几年和妻子没买过一件新衣,没给儿子买一件像样的玩具。生活的艰苦倒也罢了,面对债主上门索账又无钱时,便只有尴尬了,百分之百的笑脸和诚意打发走来人后,又发愁怎样还账了。
在外人眼中,法官欠账似乎不可能。一个朋友对我说,别人都讲法官工资高,你怎么还欠账。他又说,你们办一个案子,诉讼费可以提留分成,而且有一句俗话不是说“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吗?
确实,就凭当事人的“意思意思”,我也是可以不欠账的。
我买房子时,一装修公司的包工头找到我,要为我装修住房,说只要收点材料钱意思意思就行了,我拒绝了。朋友说我是傻瓜,因为我的住房至今也未装修过。逢年过节,有上门送物的、送钱的,我和妻子都会一概回绝,也有不肯带回去的,我们也会想办法退,再不行,只好上交纪检了。
我知道,如果我接受他们的钱财,就不用欠账过日子了。可我清楚,只有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的合法收入,用起来心里才踏实。如果我接受了他人的钱财,我就会徇私枉法裁判,便会损害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官形象,损害法律的尊严。那样,我欠下的就会是法律的账,是当事人的账,是自己良心的账。作为一名法官,把一个“公”字写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把一个“诚”字印在千万个当事人的心头,把一个“廉”字深深地刻在自己走过的脚印上,才能让真理、正义支撑起清正的苍穹。
欠账过日子,我心坦然。(作者系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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