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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执法为民——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者风采 执法为民 ——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 蔡翠伟 刘传高 '...

执法为民——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者风采

执法为民
——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
蔡翠伟 刘传高
  在美丽的牡丹之乡山东菏泽活跃着一批检察官,他们坚守“铁肩担道义,利剑除邪恶”的信念,被誉为“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银院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治检从严 首听首诺
  在长期的检察实践中,蒋银院深深地认识到,治检先治党,治党先治长,抓队伍必须从院党组入手。他提出“全院向党组看齐,党组向我看齐”,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廉洁自律。在他的带领下,全院形成了“踏踏实实工作,坦坦荡荡做人”的良好工作作风。
  如何高效率、高质量查办案件,是检察工作的关键。近年来,该院实行“首听首诺责任制”:“首听”就是对群众来访来电或来信的首次接待,接待群众“首问”的相关科室或个人就是“首听者”,二者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给群众以相应的承诺,对事项的最后处理、解决负有全程的责任,做到“问必听、听必诺、诺必信”。对出现“听而不承、承而不诺、诺而不信”而被群众投诉一次者,全院通报批评;投诉两次者,取消本人和所在科室全年评先资格;投诉三次者,对所在科室负责人实行诫勉。对队伍的严格管理,换来的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和支持。
  察于市井 慰藉百姓
  在巨野县城,无论刮风下雨,酷热严寒,你总能见到一位检察官在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为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广开言路,蒋银院多年来以各种不同形式接访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事事关心。蒋银院作出承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群众方便的方式接待来访,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给举报人一个交待。
  1989年,大谢集乡等四镇68户农民存入大谢集面粉厂3万公斤小麦。不久,该厂倒闭,存入的小麦未能清偿。68户农民上访达12年之久,法院先后4次审理和调解均未解决。蒋银院接访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邀请原审法官、再审法官、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研究处理,使这件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解决。近年来,检察院秉公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受到群众称赞。
  上访变下访 堂鼓地头响
  蒋银院,这位农民的儿子,对生养他的这块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促膝谈心,了解群众甘苦。一次,一位村民反映,法院把自己的树木判归该乡信用社所有。他迅速组织人员立案侦查,证实该村支部书记擅自以村委会的名义筹办汽车配件厂,瞒着村委会及全体村民,并以全村树木作抵押贷款65万元,后因亏损无力还贷。据此,检察院以张某的贷款合同严重违法,属无效民事行为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并获改判。检察院为1600名农户讨回公道的故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在蒋银院看来,群众利益无小事。由于他出色的工作赢得群众赞誉,蒋银院本人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山东省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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