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提速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专栏:
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提速
本报讯 记者刘毅、赵永新报道:必须按照“十五”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加大力度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方式,加快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7月3日闭幕的全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强调的。
解振华说,要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龙头,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要坚持污染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建设等各个环节减少污染排放,以清洁的生产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限期治理工业污染源,严格防范新的环境问题,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农村环境污染。
针对一些地区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进展较慢的情况,解振华指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责任主要在地方,要尽快将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十五”计划中安排的所有治污工程项目最迟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前期准备,2004年全面开工建设。企业是工业污染防治的主体,按照“污染者负担”的原则,筹集治理资金,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稳定达到要求。
解振华强调,要强化环境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件件查处到位,件件有结果,对故意违法、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惩。环保部门要对重点案件下发环境监察通知单,凡是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有生产许可证的要向颁证部门通报,涉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向工商部门移送,对于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要向证监会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向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对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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