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平等 公正 白城把选拔干部权交群众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公开 平等 公正
白城把选拔干部权交群众
本报讯 吉林省白城市委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在提拔任用副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过程中,将决定权交给群众,实行群众无记名投票“民意否决制”。去年4月以来,全市共对464名拟提拔到县(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实行群众投票,其中44人的任用因所得群众支持票未过50%,而被否决。
所谓“民意否决制”,就是指在提拔干部的过程中,对于被有关单位和人员推荐出来的拟提拔人选,依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门组织群众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者可以表明对拟提拔对象的赞同、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拟提拔人所得赞同票未超过50%,不得被提拔。这是白城市在总结以往干部任用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推出的新举措。(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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