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定期督查乡镇人大主席团
第16版(民主与监督)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乐安定期督查乡镇人大主席团
本报讯 为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指导,江西省乐安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人员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督查。一是年初研究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团目标管理考评方案》,采用百分制形式,将工作进行量化,定出各项工作评分标准和详细考核方法。二是经常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每次督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点,检查内容包括代表活动经费是否到位,村议政室是否有牌子、有固定场所、有制度,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三簿一册”记录内容是否详实等。三是每次督查及时通报结果。先进的予以通报表扬,暂时落后的必须作表态性发言,提出整改期限,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督查成效明显。乐安县人大常委会一改过去年终检查的常规做法,把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定期督查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认真加以实施,并做到常抓不懈,取得明显效果。
(洪胜平 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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