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繁简分流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潍坊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繁简分流
本报讯 20分钟审结一起重大挪用公款案,罪犯宿汝龙被判无期徒刑后表示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如此高效率的裁判,得益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大力深化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对被告人认罪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该司法解释实施以后,该院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的“被告人认罪”案件约占所审结刑事案件的35%,节省了诉讼资源。(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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