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国家发改委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禁止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这对于为不同经营者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市场格局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在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薄弱,迫切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在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既是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探索,也是促进市场价格竞争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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