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施放气球管理 保证航空飞行安全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第6版(国民经济·文件)专栏:
加强施放气球管理 保证航空飞行安全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朱隽报道: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今天宣布,根据今年1月10日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授权,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此《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五条,分别对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管理、施放气球单位的管理、施放气球作业的条件与申请、监督管理、处罚等作出了规定。《办法》中明确,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本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秦大河说,《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是《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配套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施放气球工作已全面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它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全社会施放气球的行为,加强施放气球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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