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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要选合法中介我国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境外就业要选合法中介 我国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第6版(国民经济·文件) 专栏: 境外就业要选合法中介   我国已有124家企业'...

境外就业要选合法中介 我国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第6版(国民经济·文件)
专栏:

境外就业要选合法中介
  我国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白天亮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境外就业一定要认准合法的中介机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成为合法的介绍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中介机构。
  据劳动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去年开始实施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从事介绍中国公民出境就业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程序到当地劳动部门登记申办,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介活动。中介机构要依法为中国公民出境就业提供咨询、培训、办理出境手续、代办社会保险、协助劳动争议处理等服务。有出境就业意愿的公民应认准合法中介,以降低受骗上当的风险,减少个人及家庭损失,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劳动部的政府网站(www.molss.gov.cn)查询。公民对中介机构服务存有疑问,可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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