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志愿服务事业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发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志愿服务事业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发展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艰辛历程 光荣使命   志愿服务事业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发展   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 黄'...

志愿服务事业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发展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艰辛历程 光荣使命

  志愿服务事业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发展
  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 黄晓炎
  过去10年里,福建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与全国各兄弟省市一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目前,福建省已拥有3万多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队),30多万青年志愿者,注册青年志愿者5万多名。今年4月1日,福建省人大审议并通过了《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正在健康、积极、稳妥地向前发展。
  青年志愿服务立法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青年志愿服务的立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青年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在开发配置青年人力资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对这项事业进行必要的规范,用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加以倡导,可以有力地推动包括青年志愿服务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青年志愿服务立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运用法律的手段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趋势。青年志愿服务立法,是志愿服务事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虽然这项工作已逐步成型,为社会认可,但在职能定位、权益保障、经费筹集等方面都迫切需要有一部法规加以明确和规范。
  立法工作极大地推进了福建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条例》实施后,使福建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青年志愿服务从对象、内容、运作方式、评价机制到资金筹集等方面都纳入了社会化运作的环境中,更融入社会、更贴近青年。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愿望和热情更加高涨,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更加有力,青年志愿服务的领域更加多样,空间和舞台更加广阔。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