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宣布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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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宣布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出台
本报北京11月25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计委近日通过出台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听证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办法是对2001年7月2日国家计委发布实施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修订而成。
修订后的《听证办法》更好地体现了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增加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的内容,进一步保证了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公开和民主。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对听证会的监督作用,《听证办法》增加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定价的最终结果”的条款,增强了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为降低听证会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还补充规定“在降低价格或者价格的制定对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
据介绍,自去年开始实施的《暂行办法》推动了政府价格管理行政决策机制的创新,对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产生了积极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暂行办法》召开了一系列价格听证会,提高了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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