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深入 20多项配套改革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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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深入
20多项配套改革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合肥9月9日电记者蔡小伟报道: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各项配套改革正在积极推行中。目前,省政府已出台了20多项配套改革政策,对推进乡镇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减轻村级负担,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等作出了严格规定,并收到良好效果。
安徽省在全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全省农民总的税费负担减少16.9亿元,减幅达31%。二是初步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促进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改革,农业税开始由乡村干部上门催收向农民主动纳税转变,征管方式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三是推进了村民议事制度,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全省各地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改革方案和农户税负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安徽省委、省政府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要求,在税费改革中认真研究新情况,做好各项配套改革,先后制定了20多个相关配套文件。同时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与农村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如何在税费改革中确保教育经费的及时到位,是安徽省配套改革中的重中之重。从今年5月开始,安徽省在11个县进行了教育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的试点,效果明显。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其他教育经费的正常支出也得到了保证。全省还在农村推行了教育结构调整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使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教学质量得到保证。
安徽省在税费改革中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和作用的发挥。他们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政事分开的原则,合并乡镇有关单位,做到了机构精简到位,人员精简、定岗到位,用人机制转换到位,政府职能转换到位。庐江县通过改革,全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由214个压缩到32个,事业单位由388个(不含中小学和卫生院)减为192个,年节减支出1200多万元。为了提高村级组织整体素质,许多地方推行了“三制”,即村党支部书记选派制、村会计委派制、涉农收费公示制,深受农民欢迎。最近,安徽省委又在全省选派了3000名机关干部下村担任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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