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说法的力量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制人生
现身说法的力量
李佳璇
据悉,一堂独特的法制教育课,近日在广东韶关监狱高墙内进行,四名在押经济案犯为全市处级干部现身说法。这四人都是因经济犯罪而入狱的,入狱以前都是当地政府经济部门官员。他们以悔恨的心情和犯罪的切身体会,痛述自己从干部沦为阶下囚的蜕变堕落过程及其人生教训,发人深省。不少听课者表示要以此为鉴,慎用手中的权力,在改革开放浪潮中,要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
韶关的这条消息,使笔者想起去年在浙江的监狱采访时,碰到的十个犯人中至少有七八个是经济罪犯。当初,这些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有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长和经济部门的“一把手”等等。这些人当他们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滥用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为自己及其亲属谋私利。在他们看来,“有权不用,过时作废”,日益膨胀的私欲使他们失去了自制力,最终落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巨大的落差使他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说什么也不会干那样的傻事了。我奉劝那些在位的干部可千万不能走我们这条路。”这是他们对笔者袒露的最真实的心声。
对党员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韶关市此举是开展法制教育的生动形式之一。通过昔日当官者、今日阶下囚的切身体会,来教育那些目前正在位的党员干部,比起单纯说教,效果更直观,影响更大。通过这些已失足跌进犯罪深渊的人的现身说法,给那些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党员干部敲一记警钟:如果今天不珍惜所拥有的权力,不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这些阶下囚的今天也许就是自己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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