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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7-0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别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下乡手记(44)   别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王慧敏   我挂职的那个县位于黄河故道,沙质地,种庄稼不行,种瓜'...

别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下乡手记(44)

  别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王慧敏
  我挂职的那个县位于黄河故道,沙质地,种庄稼不行,种瓜果却得天独厚。前些年,县里调整种植业结构,仅红富士苹果就发展到50万亩,此外还种了大面积的桃、杏、梨。
  尽管县里的果子这些年屡获各种大奖,但接踵而来的卖果难如同阴霾笼罩在果农心头。每到收获季节,那些红艳艳的果子三四毛钱也无人问津。
  果子消化不掉,农民就不能增收。如何将果子消化掉?县领导愁肠百结。倏忽间,县里捕捉到这样一条信息:一家全国知名的乡镇企业欲投资果品加工项目,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原料基地。这不正好吗?我和县里一位领导人匆匆赶到那家企业,一谈情况,对方很感兴趣,马上派人前去考察。看了果园,看了交通,看了水源……人家很是满意。县里呢,则趁热打铁迅速制定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可谁知,考察人员回去后再无音讯……
  对双方都有利的事儿,为什么就夭折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两年过去了,今年年初,那家企业的董事长来北京参加“两会”,问起那件事儿,他说:“本来我们很想干,可看了你们的优惠条件,把我们吓住了———你们优惠得离谱了,譬如规定‘土地经客商选定后,无偿划拨,10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在产品和利润分配方面,可高于投资比例的10%……’商业合作,讲究互惠互利。照你们的优惠条件,你们赚什么?要知道,你们是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工资发放都有困难呐!再如税收方面,你们规定‘来我县工作的客商,工资薪金一概免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企业从获利年度起,3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六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企业获得利润用于县内再投资,由同级财政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收是件非常严肃的事,连中央的税收政策在这里都可以走样,那么又怎能保证这些优惠政策会严格执行下去呢?”
  闹了半天,船弯在这里!
  时下西部大开发,有些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犯了和那个县类似的毛病。譬如在甘肃某地,我曾看到这样的优惠政策:凡来我区进行开发,无论征用土地多寡,70年内一律无偿使用。在另一个地区,条件更加优惠,不仅提出100年无偿使用土地,30年内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律全免……
  毋庸置疑,这些地区制定优惠政策完全出于一片诚意,可如此优惠法儿,是不是就可以把客商引来?前一时期,浙江一个企业家来京,我把这些优惠条件告诉了他,问他为什么不去抢抓机遇?他一脸狐疑:莫不是先把企业骗来,然后慢慢宰割?
  招商引资,给客商以适当的优惠是必要的,但我们应该明白,有了优惠政策,并非万事俱备。对于一个真正想干一番事业的客商来说,他更需要的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那种一看优惠条件就上、不按规矩办事的客商,要么是缺乏经营头脑,要么就是另有图谋。如果把这样的客商招到你的社区,你仔细想想,能有什么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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