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书贵持枪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杜书贵持枪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石家庄7月2日电 备受关注的河北省霸州市民警持枪杀人案有了结果。6月30日,河北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书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及抚育费6.08万元;杜书贵之妻童建华和其子杜辉以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
6月4日上午,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和其妻童建华乘坐其子杜辉驾驶的面包车从霸州市区出发,前往霸州市信安镇。8时30分许,该车与在国道上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霸州市供电局一电力工程车险些发生擦蹭。杜书贵、童建华、杜辉三人不满工程车不减速为其让路,驱车强行超越,将车斜横在工程车左前方,迫使工程车停下。童建华、杜辉上前辱骂工程车司机牛亚军及同车的供电局职工穆涛等人,引起厮打。杜书贵掏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将牛亚军打死。之后,杜书贵驾车带童建华、杜辉逃离现场。在逃离途中,三人订立了攻守同盟,编造了对方夺枪引起击发的虚假情节,并制造抢枪的痕迹假象。
对这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领导极为重视,省及廊坊市公、检、法部门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同时,廊坊市、霸州市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霸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副局长、治安科长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康仙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责任。(陈国琦 冯岩华)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