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依法治税深入人心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探源与思考
让依法治税深入人心
吴亚荣
二○○○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完成“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海南省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为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一个时期海南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方针和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要求,从提高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入手,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逐步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进依法治税向纵深发展。
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的各个重要时期,特别在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刻,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坚持发展民主与法制是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不仅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地税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税的根本指导思想。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对各级地税机关来说,就是依法治税。
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一个可喜的局面已经出现,那就是依法治税的观念在海南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工作人员和纳税人中日益深入人心,知法、守法、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正在逐步成为征纳双方的共同愿望。但实事求是地说,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法制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一是很多人,特别是有些税务部门领导人对组织收入看得很重,而对税收法制工作认识不够。二是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税收法制工作可有可无,或者对税收法制存在畏难情绪,认为难以抓出成效,对上级布置的税收法制工作持一种马虎应付的态度。三是税务行政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还普遍存在。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看,许多都是程序不合法。四是税法宣传不够经常、全面。宣传税收法制,往往定位于依法纳税、加强稽查、加强征管等,其实,税法宣传应当兼顾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三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从促进税收收入、推动海南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性。(作者系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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