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会上强调
全面加强消防工作 创造消防安全环境
本报北京4月28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上中旬对消防法进行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今天举行的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依照消防法全面加强消防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解决消防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将赴天津、辽宁、广东、河南、江西、安徽,并委托黑龙江、河北、四川、陕西、福建、广西6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今天的会议上,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汇报了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李鹏说,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忽视不得,放松不得。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消防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通过消防法,使我国的消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三年多来,消防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火灾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消防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很重。
李鹏指出,贯彻消防法,政府要负首要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消防工作是需要一定投入的,既需要领导精力的投入,也需要经费和物质的投入。目前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不少,离国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要依法改进,不可拖延。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投入的要舍得投入,不要心存侥幸。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及行业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抓落实,不要走过场,不要做表面文章。
李鹏说,要研究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消”“防”并举、“专”“群”结合的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如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建筑工程的新材料、新产品不断出现,一些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严重忽视消防安全等,客观上对消防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研究客观条件发生的变化,善于掌握和运用客观规律,在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同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把对火灾的预防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重视火灾隐患,把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要积极发展地方和民间消防力量,督促和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鼓励和推动城乡建立专职兼职并存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志愿消防队伍,促进消防体制的社会化。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努力促进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使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李鹏指出,从公安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看,当前火灾隐患的比例仍然很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要支持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消防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要通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李鹏说,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担起责任,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上电视、上报纸、上书刊。公安消防部门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的做法也要坚持下去。对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易燃易爆、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等特殊岗位工种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增加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李鹏最后指出,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检查发现消防部门实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具体个案的调查。要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法律的实施,督促各级政府重视消防工作,帮助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消防队伍、消防设施建设。
今天的会议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主持。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法制讲座上强调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
本报北京4月28日讯 记者傅旭、石国胜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六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他强调,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李鹏指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促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党中央于1998年召开十五届三中全会,专门研究了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李鹏说,在出台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党和国家还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企业法等专门法律,还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对有关农业问题作了规定,基本形成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框架。在执法监督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鹏说,应该看到,农业仍然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难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
今天法制讲座的题目是《关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主讲人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他介绍了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对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几点认识和体会,以及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需要研究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等听取了讲座。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我们同在一条船上
郭得河
船在大海上航行。面对狂风巨浪,船上的人都知道,只有同心同德才能渡过难关,到达彼岸。如果各有心思,劲不往一处使,风浪一来必然船倾人翻,个人纵有天大本领也逃不脱灭顶之灾。祖先留下“同舟共济”的古训,为的就是让后人避免这种悲剧。
我们十三亿中国人,不管干什么工作、住什么地方,都是在一条船上。人们深深懂得,和衷共济,加快发展,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前途命运,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团结奋斗。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是国企改革。说它大,是因为它关系着改革的前途;说它难,是因为转变经营机制不容易。然而事在人为,国企改革要达到预期目标,需要靠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同舟共济、携手拼搏。
中国工人阶级从一九一九年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就在党的领导下以最能战斗、最勇于牺牲的主人翁精神,始终走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前列。江泽民同志指出:“工人阶级在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永远不能变,这是根本的政治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这是党对工人阶级的充分肯定。在国企改革中,工人阶级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使国企得到长足发展。这些充分说明,广大职工是最可尊敬的改革与建设的先锋。国家是我们的国家,社会是我们的社会,国企是我们的企业。珍爱她,建设她,发展她,是我们的职责。广大职工应继续发扬主人翁精神,作推动改革和建设的主力军,作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这样,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能克服,再险的风浪我们也能战胜。
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工人阶级最不保守,也最富有远见。在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生产方式深刻变革的新形势下,工人阶级在两个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一是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束缚中解放出来,创业精神、竞争意识大大增强;二是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行家里手。广大职工群众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地理解改革,适应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这是国企改革取得进展的一条重要经验。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对国有企业产权、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为此,我们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配套措施。实践证明,凡是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的企业和单位,就能够实现政治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要坚信,我们党推出各项改革举措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利益的。我们应以辩证的眼光看待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帮助企业克服暂时困难;以主人翁的精神同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这样,党的方针政策才能真正落实,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尽快得到解决。
我们同在一条船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应该经常想一想,自己在这条航船上肩负的责任: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是否落实,职工切身利益是否得到维护,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发挥。航船要冲破急流险滩,需要大家同甘共苦,不互相抱怨,不无端指责,不推卸责任。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够在国企改革中不断取得新胜利,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艘航船就能够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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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最近,江苏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罢免了薛守琴(女)、李福乾、莫军(壮族)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薛守琴(女)、李福乾、莫军(壮族)的代表资格终止。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4月28日
第4版(要闻)
专栏:
马其顿总统在外交学会发表演讲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陈刚)马其顿总统特拉伊科夫斯基今天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发表演讲,希望进一步推动马其顿与中国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
在今天举行的中马关系研讨会上,特拉伊科夫斯基发表了题为“面对未来的挑战”的演讲。他说,在当今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形势下,一国的安全与发展越来越与遥远的其他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特拉伊科夫斯基感谢中国在马其顿维护主权和稳定以及打击恐怖主义方面所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他表示马其顿愿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为维护巴尔干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政协副主席胡启立等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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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黎巴嫩总理敦促以色列从被占领土撤军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吕传忠、王昕)正在中国访问的黎巴嫩总理拉菲克·哈里里今天在这里说,以色列不从阿拉伯被占领土上撤军,中东地区就没有和平。
哈里里上午在外交学院发表了演讲,阐述了黎巴嫩政府在中东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他呼吁有关各方遵守国际法则,使联合国的有关决议得到切实执行,呼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采取坚决的行动,迫使以色列遵守联合国决议,停止在中东地区的战争。
他积极评价了中国在中东问题上发挥的作用。他说,中国在这一地区一向执行公正、公平的外交政策,支持阿拉伯国家的正义行动,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保卫自身自由、生命和土地的斗争,黎巴嫩对此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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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许嘉璐会见欧洲议会绿党党团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第一副团长佩尔·加尔彤率领的欧洲议会绿党党团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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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唐家璇会见马其顿外长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吴晶)外交部长唐家璇今天在外交部会见了随总统访华的马其顿外长查舒莱。
唐家璇高度评价中马两国元首富有成果的会谈。唐家璇表示,台湾问题关乎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涉及中华民族的尊严和根本利益。相信马方完全能够理解中方的关切,继续支持中方的立场。唐家璇说,马其顿与南斯拉夫边界协议已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的支持,理应得到尊重。中国始终支持马其顿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作出的努力。
查舒莱表示,他此次随总统访华表明了对中国的重视,对马其顿来讲,能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这表明大国与小国之间可以开展合作。查舒莱代表马其顿政府和人民感谢中国在马最需要的时候在联合国领域给予马其顿宝贵的支持,也感谢中国向马其顿提供的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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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
听取我国林业建设情况报告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应中共中央统战部的邀请,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江泽慧近日在京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作了我国林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主持报告会。
周生贤全面介绍了目前林业建设的成就、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我国林业建设发展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江泽慧向大家介绍了我国林业建设规划的总体情况。
王兆国在讲话时说,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论述,对于我国在新世纪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战线要把环境保护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长远规划中来思考、论证,积极参政议政。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经叔平,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张克辉出席报告会,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延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130多人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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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玻利瓦尔肖像画揭幕仪式举行
本报讯 在世界历史名人“南美解放者”西蒙·玻利瓦尔诞生219周年之际,著名画家袁熙坤先生应邀创作的玻利瓦尔水墨肖像画揭幕仪式于4月27日在北京金台艺术馆举行。外交部有关负责人、委内瑞拉驻华大使以及十几个国家的使节出席揭幕仪式。
这幅肖像画是袁熙坤应委内瑞拉驻华大使馆之邀而创作的。在现有的玻利瓦尔诸多肖像画中,以中国传统水墨画艺术创作的,尚属首次。
揭幕仪式后,肖像画将陈列在金台艺术馆“国际名人肖像厅”,供中外友人观瞻。(京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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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明祖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王茂林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毛如柏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任命刘方仁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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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俞灵雨、黄尔梅(女)、熊选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吴宪光、金剑锋、徐静(女)、梁国海、曹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免去王文芳(女)、张永平、雷旭辉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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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的名单
新华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的名单(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韩忠信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陈文清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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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现予公告。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现予公告。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乌克兰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02年4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7月21日在基辅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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