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WTO与法
WTO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三项普遍性要求
法律制定公开、透明
法律实施统一、公正
司法审查独立、客观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有过两次法律变革浪潮,第一次是1978年后中国确立改革开放政策,为引进外资而制定外资法;第二次是90年代初期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发表后,为建立现代企业、金融、证券等制度而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有专家说,中国政府承诺按照WTO的原则对本国相关法律进行全面的修订和补充,这将引发第三次法律变革浪潮。今天,这波涛汹涌的改革浪潮正在来临,它已经或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各界人士面对冲击该如何应对?本期《热点与对话》特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就这一话题进行探讨。
第12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面对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律师行业正经受国际竞争的冲击。图为第十二届律师资格考试北京市某考场门前的情景。明年统一的司法考试将替代律师资格考试。张洪奎摄
第12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法律服务有序深入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贾午光
“入世”后,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对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但是,一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速度和幅度,应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并适当考虑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融合。因此,我们既要奉行对外开放的一贯国策,履行我们的承诺,又应根据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不同情况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外开放。
中国律师业要在法律服务业的不断开放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加快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自身实力外,还应根据律师业的内在发展规律加快完善有关制度,为律师业轻装上阵参与国际竞争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一是加快完善合伙制度,建立有限责任合伙制。二是建立执业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经营风险。一方面可以减轻因个别律师执业失误给律师带来的损失以及事务所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事务所的社会信誉,取信于广大客户,给委托人吃下定心丸。三是加快规模化和专业化建设,创建现代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制。这个体制的构筑应该以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控性管理为核心,律师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为主体,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管理为基础,以政府其他部门对市场各主体的调控性管理为保障。具体地说,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行使市场“准入、导向、监管”三大职能;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主要是负责除这种宏观调控性管理之外的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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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工商管理强化公正地位
国家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张经
入世以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正式成立外资企业注册局,同时设立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办公室。
目前,我们需要制定的法律主要是《商事登记法》和《反垄断法》,需要制订的法规为《市场监督管理条例》。需要修订的法律有《公司法》、《合作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需要修订或撤销的行政法规有《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工商所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对42项在本部门规章中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前置,正在进行审定论证以决定是否保留。
入世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继续用法律规范货物贸易的主体资格行为的同时,会更加注重支持和引导有关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的企业经济组织的成立,并开展有效的市场行为。特别是注意支持发展那些有利于市场均衡发展,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行业和经营行为。我们还将继续在全国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改善我国市场和企业的信誉状况,改变国际社会对中国商事信誉情况的评价,参与建立中国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我们将严格遵照国务院的要求,于2001年底将所有出于历史原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经办的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的产权全部交出,从明年开始,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以崭新的面貌公正的地位,投身到入世后的国内市场的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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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入世后,如何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工作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图为12月15日,首都300多名大学生在街头向行人发放《保护版权宣传手册》。
新华社记者张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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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基层民警要抓紧学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干部莫水土
我国“入世”后,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和犯罪全球化将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势必给我国“入世”后的公安工作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
我们基层公安机关的广大民警处于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对“入世”以后治安工作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光凭老经验老办法仓促上阵,肯定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基层公安民警在应对“入世”挑战方面,应及时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学习“入世”知识,了解“入世”与执法者的关系,以便更好地超前防控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权。
其次是努力学习科技知识,以面对经济全球化、犯罪科技化、知识密集化的挑战。
再次,要强化开放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尽快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警务工作新机制。治安、出入境、户政、派出所、交通、消防等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遵守WTO规则,力争达到手续简便、规则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科学;侦查部门要增强证据意识,从证据入手,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审讯技巧,在运作程度和证据获取方面做到更加规范。
我国“入世”后,我们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改变过去只顾低头耕种自家三分“自留地”的做法,要增强国际意识,办案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又要认真地运用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解决涉外案件,做好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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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影响:推动法治进程
中国法学会WTO项目组负责人于安
中国加入WTO,人们谈论最多的是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这是表面的。加入WTO是中国近百年来对外开放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WTO对中国最深刻的影响在于它推进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概括起来,这种影响就是“深刻、全面、强烈”。
“深刻”在于WTO将影响中国的公法制度,推动政府行为走向法制化;“全面”是指WTO的影响涉及中国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各个方面;“强烈”则是说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审查制度以及其他WTO的监督机制将使中国政府面临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的推进法治的外在动力。
为什么说WTO最深刻影响公法制度?这是因为WTO协定约束的对象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国家机关在WTO协定的实施方面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
受WTO协定约束的领域,不仅是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更是涉及多数行政机构和立法、司法机关。按照《关于建立WTO的协定》的规定,对多边贸易协定义务的遵守,主要领域是成员方的法律、管理规定和行政程序。所以,中国有关立法和司法也将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国内的立法和执行必须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过去的有关规定与WTO协定不一致的,需要进行修改。
将如此大面积的国家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活动,如此持久和强制地置于国际协定的约束和国际组织的监管下,这在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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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挑战:建设法治政府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袁曙宏
中国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是公务员的观念、素质和能力要入世。入世对我国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职能、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挑战。
我国入世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主要承担三大职责:第一,我国政府必须保证WTO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第二,我国政府必须保证管理经济行为的公开、透明。第三,我国政府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的管理经济的行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
为了保证我国政府入世后能全面履行上述三大职责和相关承诺,我们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和观念,改革行政体制和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首先,要建立有限权力政府,从而在权力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权的惟我独尊,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所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其次,要建立遵循正当程序政府,具体表现为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和公正原则。再次,要建立责任政府。责任是法律的生命,政府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主导方面。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推进。我国入世以后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实现公民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政府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深刻转变,保证政府始终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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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营企业呼唤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谢圣明
我国加入WTO之后,民营企业面对很多机遇:政府从今年开始逐步取消几乎所有针对民间资本的投资禁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民营企业上市的门槛将真正降低;发展的、富有的民营企业照样可以享受到平等的贷款机会;民营企业有了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参与竞争的渠道;中国西部大开发也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拓展机遇。
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中国民营企业目前多数从事小商、小贩、小作坊即“三小”的低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国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竞争力弱的“两低一弱”问题;我们有好多民营企业最后垮掉,实质是产权问题。
目前,民营企业要想抓住机遇,成功应对挑战,最迫切需要的是法律环境。多种所有制企业在同一市场中竞争,政府应当为其创造平等透明的法治环境,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私营企业的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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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学教育应适时改革
海南大学副校长谭世贵
WTO庞大的规则体系和法制统一、透明度、司法审查、司法独立与公正等原则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司法工作以及法学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认为,加入WTO后,在推进法制改革和司法改革的同时,应积极地进行法学教育改革,这是我国法学教育界需要探讨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首先应更新法学教育的思想与观念,更加注重培养了解乃至精通WTO规则的法律专业人才,以及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贸易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十分重视培养法科学生的依法治国观念、法制统一观念、非歧视观念、国民待遇观念、透明度观念、司法独立与公正观念。其次,应尽快开设与WTO有关的课程或专题讲座,设立WTO专业方向。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应将“世界贸易组织法概论”也列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第三,与国外法学院(系)合作办学。第四,启动有关WTO的师资培训和教材编写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加入WTO后的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应当循序渐进,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切忌一哄而起。
第12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加强民主法制报道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2002年是九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除了要报道好明年的大会,我们还将加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及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报道力度。明年又是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我们将以此为重点,配合一系列的活动,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我们还将配合明年在中国召开的亚洲议员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亚洲议会人口与发展论坛第七次会议,做好会议的宣传和报道。为宣传和推广地方人大本届以来的工作经验,我们还将继续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开展“地方人大工作巡礼”采访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郭瑞
“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在即将到来的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更好地围绕这一工作主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全面介绍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的审理结果;定期和经常介绍各级审判机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情况;及时公布和介绍依法惩治各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介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使人民法院各项改革措施更好地得到社会各界的了解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鲍圣庆
检察宣传工作要与时俱进,体现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强化监督的鲜明特色。2002年检察宣传工作要真正做出实效,必须做到与日俱进,不断创新,不断突破。具体来说,就是要紧紧抓住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两条主线,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营造检察机关积极进取、公正执法、昂扬向上的氛围,达到聚民心、齐军心、鼓干劲、创佳绩的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勾清明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希望与新闻媒体一道大力宣传政法战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好做法,好经验。中央政法委综治协调室宣传处处长王霖霖
2002年是全国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为期两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中,公安宣传将以“严打”整治斗争宣传为重点,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的工作中所做出的显著成果,宣传公安机关服务改革开放大局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宣传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及成果,宣传公安民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为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局长孙永波
2002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重要一年,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大服务”思想,积极为入世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为依法治国奠定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积极开展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认真做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外事和司法协助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标本兼治,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将紧紧围绕总体要求和实际工作展开。
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赵大程
国务院法制办将把与加入WTO有关的法律建设作为明年工作的一个重点,继续做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并加强宣传;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继续推进与加入WTO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那些超越权限擅自设定各种优惠政策以及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的规定、办法、文件,该修改的一定要修改,该废止的一定要废止,并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指导。明年也是我国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一年,国务院法制办将继续抓紧有关规范政府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秘书行政司司长汪永清(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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