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欲除“黑帮” 需治“帮黑”
石榴
据报载,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肖永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以暴力控制沿河地区的运输行业,敲诈勒索,绑架人质,疯狂敛财长达5年之久,就是因为得到当地政府部门一些害群之马的暗中支持。肖永强的岳父就是原沿河县公安局的领导,其弟肖永洪就在县林业局派出所开警车。这个团伙骨干成员杨文的舅舅就是县委某领导。这些“后台”明里暗里支持着、庇护着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才使这些黑帮分子胆大妄为。
有人把这种“官”匪勾结的现象归纳为一句话:“前有小妖作怪,后有大鬼撑腰。”那么这种现象的实质又是什么呢?从沿河县的这个黑帮团伙来看,是私情、亲戚、裙带关系在作怪,这是腐朽的封建官场恶风。从其他事实来看,也有个人利益在作怪。那些狼狈为奸的“官”与匪紧密勾结,互为利用,沆瀣一气,互谋私利,简言之就是互为后台,“官”以权为匪撑腰;匪则以财和拳护“官”。沈阳市公安局破获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就是如此。那个“黑老大”刘涌背后的贪官马副市长就是个“‘红’老大”。而“黑老大”刘涌,也同样作了“‘红’老大”的后台,他手下那帮乌合之众就是马副市长的保镖。由此看来,刘涌没有马副市长等保护伞,就难以“做大”。归根结底,“官”匪勾结的实质就是腐败。
“官”匪勾结是因为有个别官员“帮黑”,而这些官员之所以热心于“帮黑”,说到底是因为得到“黑帮”利益上的支持。他们勾结在一起,就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宁。欲除“黑帮”,必治“帮黑”者。在打掉“黑老大”的同时,务必深挖黑根,揪出其背后为虎作伥的“帮黑”后台,这样才能达到除恶务尽的目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改革中前行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纪实
骆轩
编者按:近年来,“执行难”成为各地法院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在有些时候甚至会演化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改革执行工作体制为突破口,率先对执行工作机构、机制和执行方法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使执行工作迈上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率的良性循环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也为审判机关执行工作改革提供了借鉴。
2001年河南洛阳市法院的执行收案标的达到了13亿元,是1998年的5倍多、1999年的两倍多。这样的成绩,源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新思路: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要求,对传统的执行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不改革就没有出路。”院长李晓波一语道出了改革的紧迫性。
改革体制:统一执行领导
体制改革困难最大,却又是制约执行工作发展创新的根本所在。
洛阳中院便把改革执行体制作为整个改革的突破点,制订了统一调动两级法院人员车辆装备的实施意见,制订了两级法院案件统一指定、提级交叉执行的案件管辖方案。对各县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使洛阳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极短的时间内实现了由各自为战分散的执行模式到集中的全市一体化的全新执行体系的转变,理顺了执行工作体系。新的执行体系使得以往案件难执行的基层法院与中院执行工作联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较好地克服了局部保护和系统保护,执行工作呈现出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良好局面。
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提级、交叉执行指定的案件就多达386件,提级交叉执行案件标的达6000余万元。
改革机构:壮大执行力量
如果说改革执行体制为整个执行工作改革打通了道路,那么执行机构的改革则是为这条道路铺就了坚实的路基。
经多方努力,2000年底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被批准成立。消息传来,广大执行干警和院党组一班人的心情一样,多年的期盼,终于盼来了洛阳执行工作的春天。一场执行机构改革的热浪遍及洛阳的每一个法院,涧西区法院执行局挂牌成立了,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挂牌成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被批准……一个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给执行工作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执行局成立后一改过去只有监督权无行政领导权的旧模式,将司法裁判权和行政执行权合二为一,使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了一个打得出收得住的“铁拳头”。
为保证执行局有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院党组对执行局人员采取送出去培训,走进来集中考试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争上岗,通过在人员配置上的公平竞争上岗式的改革,执行局的整个执行队伍素质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大大增强了执行队伍的力量。
改革机制:保证执行公正
洛阳法院执行工作改革中,从程序公正出发,实施了对执行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制定了专门的督查制度,使执行的“三权分离、三权制衡”的组织性得以更好的体现。他们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立了执行工作“三权分立工作机制”,将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划归不同法官负责,彻底改变了以往执行员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从制度上杜绝了违法执行,保证程序公正合法。
与此同时,洛阳法院全面推行了执行法官负责制,让执行法官对整个执行案件的方式方法负责,执行处、执行局对案件进行监督指导。该院还建立执行工作统一立案、分案制度,由立案处立案后由电脑搓合直接将案件分到承办人,改变了过去当事人找执行员的旧作法。
改革方法:改善执行效果
体制、机制、机构的改革带来的是面上的变化,而执行效率能否提高,案件能否顺利执法,关键还在于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上。为此,院长李晓波专门和执行庭的同志们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探讨,历尽数月深入执行第一线搞调研,摸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
嵩县法院在执行该县何村乡李村与花庄村土地纠纷一案中,由于两村纠纷矛盾深远,县法院多次执行都受到村民的集体对抗,案件一搁就是9年。新的执行机制建立之后,嵩县法院将这一案件汇报至中院,中院执行局于5月16日调集中院和部分法院对此案件进行案中执行。强大的阵势、果断的措施使这起令嵩县县委、政府、法院头痛多年的案件在短短一个上午便顺利执结。
今年,洛阳法院在对洛阳春都A公司申请执行的总标的达3.7亿元的特大系列案中,成功地运用了股权执行的新方式,使这起特大执行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1至10月份,该市两级法院执结的各类执行案件多达5581件,执结案件金额高达9.32亿元。洛阳法院在改革中不断探索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道路,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证。(附图片)
干警到老乡家了解情况。(骆轩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承德千名民警进村街
吕凤波贾纯宏
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河北承德市公安局党委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群众对这场斗争顾虑重重,明知黑恶势力、痞霸分子也不敢举报,一些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该摸出的痞霸分子摸不出来,留死角。承德市公安局党委经过不断探索,做出决策:在全市各县公安机关开展“千名民警进村街”活动。全局民警根据市局党委的要求,走村入户,认真摸排,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主动出击,连续破获了几起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
为了保障这项活动的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注意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外部监督机制,采取了“请、评、树”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请,全局聘请了264名老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警风警纪监督员,并把监督员名单、联系地址发给群众,公开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评,全局组织辖区群众对进村街民警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办案能力、廉政执法等内容。树,就是在测评的基础上评出“群众信得过民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对群众反映差的民警离岗进行素质培训。为广泛发动群众,全局上下在各乡村、街道等许多地方,张贴和悬挂了“严厉打击犯罪,铲除痞霸、黑恶势力”等醒目的标语,这些标语既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的意识,也可以使每个民警的言行更好地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承德市公安局“千名民警进村街”活动开展5个月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群众提供各类线索1245条,从中破获刑事案件370起,打掉犯罪团伙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8名,治爆缉枪和治安隐患排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查处治安案件1060起,收缴枪支3359支。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铁西派出所服务辖区经济建设
本报讯河南淇县公安局铁西派出所为了确保辖区治安秩序,深入辖区各企业,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两年来,铁西派出所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成为鹤壁市先进派出所。(齐公)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焦点
“银广夏”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法律思考
许克显粘怡佳
“银广夏”造假事件被曝光后,在股市上引起强烈震动,公司股票犹如“烫手山芋”般成为市场争相抛售的对象。自9月10日复牌以来,一连拉出14个跌停板,创下我国证券市场的跌停纪录,其股价也从停牌前的30.79元一路跌至目前6元左右,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投资者索赔一波三折
一些中小投资者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将“银广夏”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先后有多家法院接到投资者的诉状,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则准备正式受理此案。最高人民法院(9月24日)随即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暂时不予受理涉及证券民事赔偿的案件,理由是目前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条件。至此,投资者向“银广夏”索赔案暂时画上了句号。
从当年的“琼民源”、“红光”到目前的“黎明”、“银广夏”,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却一直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呢?我国民事赔偿机制不能启动的症结到底何在呢?
法院受理困难多多
对于证券市场上的造假案件,投资者曾不止一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但从早期的“红光案”到此前的“中科创业案”,再到今天的“银广夏”,还没有一起案件获得法院的正式受理。法院为什么不愿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呢?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理由是目前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条件。事实上远不止此,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很不完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其次,涉及证券民事赔偿的纠纷比较复杂,我国绝大多数法官对审理涉及证券的纠纷欠缺有关专业知识,且又无先例可循。最后,证券民事纠纷涉及面广,影响大,万一处理不当,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当然,从高院的通知可以看出,该类案件法院只是“暂不受理”,而不是“拒绝受理”,相信随着民事赔偿机制的完善和其他有关条件的成熟,法院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日子也将为期不远。
民事赔偿制度待完善
事实上,包括“银广夏”在内的诸多造假案件,法院受理在程序上完全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而存在法律障碍的是证券法等一些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在“银广夏”案中,有不少律师和投资者把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作为索赔的依据,但实际上这一条款过于原则、抽象,再加上证券民事赔偿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该条款事实上不具有可操作性。证券民事赔偿与一般民事赔偿相比,还需要解决一些非常特殊的问题,概而言之有以下几点:(1)原告的范围问题,即谁有权利向“银广夏”提出索赔。适格原告的范围,应根据不同的责任形态和不同的责任阶段而做具体分析。请求违越责任时应要求当事人之间有直接交易关系,请求侵权责任时则不以有直接交易关系为必要,以发行文件不实主张责任和以持续公开文件不实主张责任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就“银广夏”案件而言,凡能证明因依赖“银广夏”虚构利润的不实表示而买卖证券之投资者都可以向其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并不仅限于买方,也无须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之间有直接交易关系。
(2)举证责任的分担。这一问题是原告能否胜诉,即投资者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在我国一般民事侵权索赔案件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在诉讼中由原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具体到“银广夏”案件中,原告则需要证明三方面的内容:第一,“银广夏”在信息披露中有不实陈述行为存在。第二,投资“银广夏”利益受到损害。第三,其损失是信赖“银广夏”的虚假信息披露进行证券交易造成的,即“银广夏”的虚假信息披露和原告的投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市场,尤其对于中小投资者,不仅信息上不对称,在可以利用的资源上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相比也相距甚远,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困难重重,也有违法治的公平。
(3)损害赔偿额如何计算。损害赔偿额即责任的范围在侵权法上本身就存在争议,再加上证券市场上证券价值的确定也非常困难,所以证券民事赔偿额的确定成为一个世界范围的难题。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处理方法是以法令规定一系列标准,以此标准直接计算损害赔偿额。当然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远不止如上所述,但如果这些主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话,那么证券民事赔偿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目前我国证券法对于违法责任的规定偏重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条款简陋,不具有可操作性,再加上刑事责任条款因其严厉性极少被启动,因此法律对于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制约效果不佳。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以有效防止证券市场上愈演愈烈的违法行为,修改法律或者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打黑除恶纵深行
反贪局原副局长涉黑落网记
本报记者裴智勇
200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黎平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捕。10月19日,记者来到钦州,在采访了钦州市政法委领导、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部分群众后,一桩涉黑案渐渐清晰浮现眼前……
拼杀漏马脚
2000年10月8日凌晨1时32分,广西钦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举报:该市金湾大酒店四楼五月花歌厅有人斗殴,已有一人被猎枪打伤。钦州市刑警支队出警查明:伤者名叫石均惠,21岁,是钦州市以张维明为首黑恶犯罪集团的一主要成员。当晚,张维明带领石均惠、王雄等人到五月花歌厅蓄意殴打江炳金,而江炳金早有防备,持猎枪反击并迅速逃跑。2001年3月26日,江炳金慑于全国严打形势,向警方投案自首。
警方调查表明,2000年8月23日,张维明在钦州金湾大酒店赌博赢得赌徒卓志寿4万元,8月24日,卓志寿与张维明在金湾大酒店商谈偿还赌债问题,卓志寿朋友江炳金、裴和昌在场旁听。卓志寿表示怀疑张维明在赌博中作弊,不愿意付钱。张维明认为卓的行为是江炳金支持的,心生怨恨。当晚,张维明指使石均惠等人在金湾大酒店门口砍伤江炳金。9月7日,张维明又带石均惠等人在金湾大酒店门口将江炳金的朋友陈萌荣砍成重伤。10月8日晚,张维明得知江炳金在金湾大酒店五月花歌舞厅内,又找江决斗。
由于五月花歌厅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影响极坏,钦州市公安局迅速布控,全面调查。侦查的结果,令干警们大吃一惊:现年38岁、曾任钦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黎平是张维明团伙的一重要领导角色。该团伙在钦州市金湾大酒店、长城大酒店长期设赌场,放高利贷。另查明:1998年8月初,黎平等三人集资在钦州宾馆赌场放高利贷,南宁铁路分局干部莫辉炳借钱4万元无法偿还。黎平指使张维明追逃债款。8月13日,张维明把莫辉炳押回钦州宾馆,后把莫控制在钱庄大酒店,张维明手下两马仔看管莫,第二天莫跳楼自杀。
黎平其人
黎平,1963年4月24日出生,大专文化,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1996年从钦州地区印刷厂调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1997年3月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1998年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1999年8月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他在钦州市人头熟,门路广,神通广大,他说的话我相信。”伙同黎平诈骗台湾商人的一案犯说。1997年12月,黎平以反贪局副局长身份带警车、工作证、枪支、空白逮捕证到深圳,向台湾商人吴某保证帮助追债,从吴某处索得人民币5万元,此后追债一事不了了之。台商吴某大呼“诈骗”并向自治区领导写信反映。1998年,黎平勒索涉嫌走私的广西商人李某人民币2万元,空调机一台。
“他是个散仔(意即小混混),年轻的时候偷摸扒窃无所不为,还搞走私。不知怎么摇身一变就成了国家干部,还是反贪局副局长。”一位曾在人大会上检举过黎平的老人说。这位老人从1998年开始,先后50次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钦州市人大反映黎平问题。黎平的口碑不好,对黎平的“富贵”,许多老百姓包括公安民警都搞不明白。在黎平十七八岁的时候,钦州市文峰派出所的一些民警都曾因黎平的小偷小摸抓过他。据说,他14岁至17岁在钦州一中读过书,18岁到钦州糖厂工作。1994年混进钦州湾报社,后又转干,不知道他何时又得到一张大专文凭。黎平在检察院任职后,曾转回文峰派出所耀武扬威,摸着手枪说:“我都带六四枪,你们还是五四的老货。”
1996年,黎平在钦州城区开办“钦州市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后又开办“万通寄卖行”非法经营金银等国家规定的专营物品,并发放高利贷给赌徒。公安机关查证万通寄卖行在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共发放高利贷人民币119万多元。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5月,黎平作为后台老板,指使郭启钦为其管理,在钦州市长城大酒店开设赌局,一年来获取暴利50万元。此时张维明也在该酒店开设赌局。2001年2月,黎平和张维明将赌场合并,由张维明、郭启钦具体负责管理,非法所得由黎平、郭启钦与张维明六四分成。
正邪交锋急
黎平等涉黑犯罪团伙的查处引起了钦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法委书记肖军忍说,接到公安机关汇报后,他迅速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市委领导表示,一定要查清楚,查到水落石出。2001年5月16日,黎平因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永春介绍说,黎平这人不懂业务,组织纪律差,群众反映较大。黎平进检察院的那年,党政机关有股经商办实体的风潮,黎平作为“经济能人”引进检察院。1997年,黎平任反贪局副局长时,当年的检察长曾给黎平约法三章:一、不能办理反贪案;二、不能过问案情;三、搞生意要遵纪守法。黎平一年给检察院交一些钱,大约10万元左右。其实,黎平当反贪局长后,群众一直有反映,还有人大代表提过意见。1998年底,黎平又停薪留职搞“农业开发”,2000年底,因为政策不允许,黎平又回来上班,到后来就出事了。
钦州市检察院的负责人说,黎平在外面做什么,我们也不知道,群众反映大,我们的处理不果断。有群众举报他,因为没有证据,我们也没办法。这件事我们应吸取教训。
钦州市检察院起诉科主办此案的一检察官则对黎平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表示异议,他还进一步表明黎平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现有材料没有证明黎平以检察官名义从事犯罪活动。他说:“这是我个人就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材料的初步看法,不代表检察院。”
据公安机关介绍,该团伙涉及刑案19起,其中致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1人。据说,在查案过程中,打招呼的人不少,办案民警还接到威胁恐吓电话。目前,黎平拒不认罪,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重庆消防安全整治通过验收
本报讯记者崔佳报道:重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日前通过了重庆市政府的验收,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共有14895处消防火灾隐患被消除,发现隐患的整改率达95.7%。
整治过程中,474个整治小组在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的检查中,查出火灾隐患1.5万余处。为此,1898个单位、43名责任人受到处罚,1235家场所被查封、取缔、关停、变更。
据介绍,本次整治的规模、力度和成效都是该市前所未有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近两年,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建成的电脑大屏幕监控系统可在几分钟内完成三环路以内所有的交通接报警、快速处理和对全市动态车辆的指挥调度。这是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民警在对传回的全市路况数据进行分析。
唐召明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沈阳边检站优质服务受好评
本报讯今年以来,辽宁沈阳边防检查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改革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外部服务环境,在原有的4个入出境通道上,分别在入境现场增加1个检查通道,在出境现场增加2个通道,并规定对每个旅客的检放速度达到30秒,大大地缩短了旅客的通关时间,提高了中外旅客满意率。
(季冠宏刘凤武)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卫辉市法院重视信息宣传工作
本报讯河南卫辉市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反映工作和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不但充实专职写作人员,还采取措施,充分调动每位干警的写作积极性。他们还将案例编报、信息、宣传任务列入年度目标予以考核。(单玉明陈增)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