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特别报道
品味收获
——第十一届人大好新闻评选综述
本报记者傅旭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品味收获,是秋日里的一种享受。国庆节前夕,在第十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工作中,当评委们细细地研读着全国各地选送来的390篇新闻作品时,犹如品味着秋实醉人的甘甜。
报道突出新意
今年的参评作品与往年一样,来自省级人大和中央新闻单位的推荐。但评委们在阅评中感到,与以往相比,稿件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数量多、内容广、体裁新,稿件质量也较前有很大提高,最为突出的是对立法工作的报道,有创新,有突破。
立法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闻单位报道的重点,但由于法律本身所特有的严肃性,如何搞活法律宣传一直是新闻界在探讨的一个课题。过去对立法的报道较多地侧重于对立法程序和结果的报道,而去年各家媒体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婚姻法的报道可谓是一次突破。报纸辟专版,电视、广播开专题,近几年刚刚兴起的第四媒体互联网既有网上讨论,也有网上调查,各家媒体各展所长,对法律的修改作了全方位的立体报道。这些报道大多抓住法律修改的重点、读者关心的焦点,进行了深入的采写,其中有多篇被推荐参加本次评选。获得一等奖的本报系列述评,用两个整版围绕“包二奶”、家庭暴力、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报道,同时还配发了言论和背景资料,以增强报道的力度,在版面处理上也力求做到图文并茂。获对外宣传一等奖的新华社特稿《中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引起社会争论》一文,将这部法律的审议过程和海内外广大读者关注点紧紧地扣在一起,既回答了婚姻法修改中争论的焦点问题,也使读者了解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电视及时录播了常委会以联组会议方式对婚姻法修改的审议,直观、生动地展现了人大的立法过程,增加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度。这些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在这些稿件中,还报道了过去涉猎不多的一些人大日常工作领域。安徽《合肥晚报》发表的省人大常委会对汪伦才一案进行特定问题调查的系列报道,详尽、深入,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一些专业报刊对这方面的报道也较过去给予了更多关注,《中华英才》在报道李鹏委员长出席千年议长大会、出访印度等活动方面,做到了有声有色,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中国人大对外交往的活跃和成效。《中国档案报》则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报道了人大的档案工作如何服务于大会,读后令人耳目一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还系统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报道程序较强,在新闻报道中,消息、通讯、摄影是各家媒体常用的传统体裁。为使报道写得生动活泼,让读者喜闻乐见,《法制日报》、《解放军报》等媒体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采用日记体裁报道代表视察,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报道基层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也产生了较好效果。
评选严肃认真
“这篇作品有‘硬伤’,不应成为获奖作品。”一位评委就一篇宣传婚姻法修改的作品提出意见。
这篇作品的题目为《婚姻法为何初审搁浅》,本来是篇在写作技巧上还不错的文章,但却出现了明显的程序性错误。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对法律的审议一般为三审制,而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刚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何来“搁浅”?这篇文章也由于这一“硬伤”而搁浅。
还有一条消息本来在消息评选小组已获得一等奖提名,但在其他组传阅时有评委指出其有“硬伤”,原小组认为有道理,撤销了它的一等奖提名资格。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奖项是我国人大好新闻评选中的最高奖,在全国新闻奖项中也具有较大影响。本届评选委员会由38人组成,主任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日报原总编辑范敬宜,五位副主任均为副部级领导,其他评委也大多为各新闻媒体负责同志或专家、教授。
人大工作讲程序,在评选工作中也得到了体现。评选的全部工作都是按事先制定和通过的评选办法严格进行的。评委们的工作十分认真。电视广播组的评选较为特殊,电视节目要现场集体观看,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为赶上整体进度,不得不开夜车。评选中不同意见的争论虽未达到面红耳赤,但完全可以说是开诚布公:“这篇通讯题材虽然抓得好,但挖掘不够深,显得空一些。”本来有人提出要评二等奖的作品,结果连三等奖也未入围。新闻组在初评时,为真正做到公正,一条消息竟然投了三次票才有了最终结果。身为评委的各新闻单位的“老总”们“秉公执法”,对任何稿件的态度都出以公心,毫无为本单位争奖项之意。
最后的大会投票结果,消息和通讯的一等奖各空缺一篇,电视则增加了一项。
不应有的遗憾
评选也有遗憾。
消息少,连消息总汇的新华社亦未报来消息;评论少,评论是本报的强项,结果仅报来一篇社论;图片少,好多新闻单位都重视图片宣传,并非没有好图片,但推荐来的作品中却佳作寥寥。
程序性、常识性错误给一些本来不错的稿件造成了“硬伤”或“轻伤”。如前边提到的《婚姻法为何初审搁浅》;有一届全国人大有3个专门委员会说成4个;婚姻法修正案草案说成“修订草案”,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丢掉了“修正案草案”;报的是人大好新闻,而内容却与人大无关等。推荐单位的面还不够广,有的较有影响的大报竟然一篇未报。
对这些情况,评委们都希望今后引起各新闻单位重视,同时建议加强对从事人大报道工作者的培训。
总结会开成研讨会
组织者的初衷本想开一个轻松的总结会,没曾想诸位评委感慨良多,却开成了人大宣传研讨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刘政在全国人大已工作了十几年,可以称得上是位“老人大”了,稿件中出现的程序性和常识性错误不少是由他指出的。在姜云宝副秘书长作了简短总结后,他说,人大宣传不仅仅是要改变社会上对人大是“橡皮图章”的印象,而是要通过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们认识到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职责的有效能的机关,是联系反映民意的代表机关。他希望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党如何加强和改善对人大的领导,人大如何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
范敬宜是位“老新闻”,他着重谈了怎样实现人大宣传“难点”的突破和创新。他认为应解决三个关系:“钻”与“跳”的关系。钻,就是认真、刻苦地钻研法律,钻研人大知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跳,就是要在把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从专业、程序里跳出来,按照新闻规律,通过记者的眼光,依据群众的需要,去发现、处理新闻。
内与外的关系。内,是指人大,外,是指方方面面的社会人士。跑人大新闻的记者,往往跑内多于跑外,到人大机关参加会议,要工作计划,要典型材料,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与外结合,就不可能做到报道有血有肉。内是理性的东西,外是感性的东西,二者结合才能完美。
文与质的关系。文是文采,质是内容。质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如果没有文采,质就得不到充分表达,起不了应有的作用。
突破需要勇气,创新需要探索,勇气加探索,就一定能走出一条新的路子来。既然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开端,经过大家的努力,相信明年一定会有新的进步。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目击者
莫让好事变坏事
今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投入巨资进行城市改造工程,对全市100多条破旧的街道及建筑物进行大规模的拆迁改造。
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拥护。然而几个月过去,随着城市改造工程的铺开,混乱的施工秩序、盲目的重复建设以及无休止地开挖,使许多施工项目成为“胡子工程”,施工现场成了垃圾场,不仅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附图片)
图(一):倒不出去的垃圾堆在路上,行人只能绕行。
图(二):77岁的王老汉在家属院附近散步时,摔倒在淤泥中。图为刚从泥泞中爬出来的王老汉气愤地告诉记者,这条路从今年春天挖开,挖完填上,填了又挖,到处是淤泥,在这条路上他已经摔倒过两次了。
新华社记者张领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依法治国巡礼
依法治税为国聚财
任广城王学义
山东省垦利县因位处黄河尾闾而名声远播,垦利县国税局以富有开创性的工作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取得了一流业绩,成为全省国税系统的模范集体。
“以人为本,依法治税”,建设一支过硬的税务队伍是做好税务工作的基础。受编制等原因的限制,多年来垦利县国税局补充新人很少,人员老化现象越来越突出,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该局始终把提高人员素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垦利县国税局实行的“连环笔试”,就是为提高人员素质而采取的一项开创性的措施。从去年开始,他们把每周二下午定为政治学习时间,把每周五下午定为业务学习时间。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带头,及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系统内的上级指示精神、业务法规。为避免学习制度走过场,他们还实行“每周一文、五题,两月一考”的连环笔试制度,把学习考试成绩和年终考评挂起钩来,对在年终考评倒数五名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务诫免、待岗培训。该局还经常邀请税务院校教师来授课,不定期开展短期培训班,进一步巩固与提高了学习效果。
大张旗鼓地树学习之风,较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有力带动了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今年8月,垦利县国税局了解到胜利油田某厂产品在试产后急于外销的实际情况,便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选派得力人员帮助该企业到县工商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的领购,一天内完成了所有的手续。事后,该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有你们这样热情的服务,我们在这里投资心里踏实多了。”
建立完备有效的督查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得以贯彻实施的保证。垦利县国税局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在内部开创性地建立起了自己的纠察队。走进垦利县国税局办公楼大厅,就会看到一张醒目的“公告榜”,上面是因违反规范化管理制度被处罚人员的名单、事实及有关处罚决定等。
今年春天,一组税收检查人员到某企业检查,完成任务后就回到局里进行定案处理。可是没想到被随后赶来的国税局的内部纠察队和执法检查小组查出了问题。原来,纠察队在对被检查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有几笔以物抵债的业务没有按规定交纳税金。为此,那组检查人员都受到了严厉的责任追究。一名税务人员由于粗心大意忘了在纳税人税务登记本上盖章,被纠察队发现后也受到责任追究,他深有感触地说:“过去一些小问题马虎一点没什么,而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我们都不敢大意。”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规范化管理纠察队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未持证上岗、上班迟到早退、违规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26名税务人员进行了处罚,对其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某征收分局局长给予了免职处分。
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垦利县国税局连续多年在全县的文明行业评比中取得第一的成绩,1999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建局以来共荣获县级以上荣誉1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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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村委会组织法正式施行已有三年。三年来,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如何?即将开展的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应当总结哪些经验教训?村民自治工作出现了哪些新情况、需要解决哪些新问题……
让村民自治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曹承锋黄晓求
为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了“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和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执法,进一步推进全省村民自治工作的发展。
“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增强了村民的自治意识
安徽省开展的“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采取上下联动,分层次开展的办法进行,并且与随后开展的全省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紧密结合。整个活动准备充分,组织精心,效果良好,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受到一次再学习、再教育。为搞好这次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早在今年4月就下发了通知,各市、县人大纷纷响应。8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生召集省民政厅、司法厅及省主要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开会,专题研究开展“百村行”采访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8月28日,召开了全省“村民自治百村行”新闻发布会,把整个活动推向了高潮。
由于省人大常委会对这项活动部署早,工作安排细,“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很快就在全省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各地纷纷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除了新闻媒体开辟专版或专栏,还以在当地张贴标语、出黑板报、表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村民自治中的好典型。如宿州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命题,对市、县(区)、乡(镇)直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全市2855个村的“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考试;萧县组织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寿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电视台骨干记者深入到建设乡南堤村,采访拍摄《希望的田野——建设乡南堤村村民自治纪实》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仅各地人大和新闻宣传部门纷纷行动,许多个人也加入到宣传行列。萧县黄口镇义务普法19年、今年81岁高龄的唐世朴老人,获悉全省人大系统正在开展“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主动到县人大机关找来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条文、资料,认真誊抄,配上图片,制成了卷帘板报,命名为“村民自治百村行专刊”,骑着自行车在农村巡回展出,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9月3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还组织有新华社安徽分社、安徽日报、省电台、电视台、省人大的人民民主报等新闻单位的12名记者参加的新闻采访团,分皖北、皖南两个组,赴7个市的7个村进行实地采访,省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用20天左右时间集中进行了宣传,产生了热烈反响。
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推动了村委会组织法的深入贯彻
如果说“村民自治百村行”活动的开展,是对村委会组织法的一次大宣传,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那么在此之后开展的执法检查,更是进一步总结了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找出了不足,有力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
9月12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前往黄山市、巢湖市、亳州市进行了重点检查。为提高效果,检查组在出发前,先听取了14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自查情况的汇报和省民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全体成员还集中时间专门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开展问卷调查、举行乡镇法律知识考试、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最基层的情况。“农村的变化是显著的,村民自治的成就是可喜的。”这是不少检查组成员的共同感受。
然而,村民自治工作毕竟起步不久,在逐步推行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就发现了少数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四个民主”在推行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村级债务沉重和集体经济薄弱制约了村务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及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等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不断推进新形势下的村民自治工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在会议闭幕时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法两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我省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在今年12月召开由各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研讨会,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以把全省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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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主评说
请重视人大代表的反对票
王乾坤
在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某项法律、审议通过某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时,一般都会有少部分人大代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这部分反对票虽少,不会影响到某项决议的通过,但我们应当重视这种反对意见的存在,并从这种反对意见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用人上的失策。
应该看到全票通过固然令人满意,但投反对票却并不就意味着唱对台戏。如果我们以正确的、科学的、认真的态度去对待它,了解反对票后面存在的真实动机和原因,就会促进我们的工作。
现在,一些人一听到反对意见就不高兴,大发雷霆,对反对者横加指责,甚至上纲上线,千方百计回避存在的问题,结果是害人害己害国家。最近,新闻媒体披露的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被立案审查的消息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位人大代表署名提出“市长要管好自己的配偶、亲属”等五条意见,并两次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上投了反对票。设想当初如果有关部门重视这张反对票,这位慕市长的事情就可能早一点曝光,他的那个手下也就不会那样旁若无人地拿纳税人的钱去挥霍和豪赌了,国家的损失就会最大幅度地减少。可惜的是,这样一位敢于直言、敢于对人民负责的人大代表竟遭到了“慕市长”的指斥:“怎能让这样的人当人大代表?”其敌视态度溢于言表。这种领导干部需要的是随时听候指使的奴仆,而不是敢监督他、反对他的人大代表。其实,这位人大代表不仅仅是在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更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虽然这种监督的力量太薄弱了,但更证明了反对票在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分量。
人大代表的反对票在表决过程中不应仅仅起一个陪衬作用,人大代表投反对票,说明我国在民主化建设中出现了新的情况,不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这种矛盾的存在恰恰能促进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加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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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把手”考试
——四川省人大评议政府领导干部纪实
张丽华
13日上午9时,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陶希晦第一个走上报告席。他向主席台和与会人员深深鞠了一躬,开始陈述自己在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为民办实事、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此后三天,四川省经贸委、民委、司法厅等共9个部门的“一把手”也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针对他们的述职,常委会10个评议调查组分别作了述职评议调查报告。之后是与会人员自由发言,对他们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四川是个农业大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省农业厅厅长文正经的述职报告格外引人关注。在文正经详细报告了从1993年3月担任厅长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后,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小组负责人对文正经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改进建议作了述职评议调查报告。接着,委员们一个接着一个发言:
文正经厅长事业心强,工作踏实,作风深入;重视科技,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业务过硬;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对农业生产和机关工作抓得过于具体,影响了抓好宏观指导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创新。
抓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与市场需求、与先进省市比,有差距。
农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够。
性情急躁,对同志理解关心不够,批评不注意方法……
言词殷殷,语重心长。
在对10名“一把手”评议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又对“一把手”们进行了逐人测评。他们庄严地按下测评键,给10个委厅“一把手”打分。测评结果,委员们对这次评述的大多数同志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测评后,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陶希晦、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袁本朴代表述职人员发言。他们说,这次向人大述职,是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极好机会,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他们表示将虚心接受人大评议,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整改,严格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
以这样的规模和力度开展述职评议在四川还是第一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世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述职评议不是让人下不了“台”,更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为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不负人民重托,述职评议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谢世杰说,省人大常委会把这次述职评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始终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评议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衡量述职评议的主要标准。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关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述职领导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在10天内制定出自己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送交省人大常委会审定。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修订。今年年底前由人大专委会派人跟踪检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真正实现评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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