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泰国向毒品宣战
——访泰国肃毒委员会副秘书长拉莎米
本报驻泰国记者孙伟
毒品问题是长期困扰泰国的一大痼疾,泰国多届政府积极开展了与毒品犯罪的斗争。今年2月上任的新政府,更把肃毒作为与脱贫、治贪并列的三大施政目标之一,“向毒品宣战”是新政府最响亮的口号。今年以来曼谷街头多处设立了写有“贩毒被视为叛国”、“远离毒品”等警句的巨型标语牌。
在中、泰、缅、老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于北京召开前夕,记者就泰国禁毒情况采访了泰国国家预防与肃毒委员会副秘书长拉莎米·维萨塔威女士。
据拉莎米介绍,目前泰国染毒的有100多万人,超过泰国总人口的2%(今年3月泰国肃毒会议披露的资料称有300万人染毒,约占总人口5%),其中有严重毒瘾的约30万,在有毒瘾的人员中,25岁以下青少年超过一半;在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继续为患的同时,安非他明(泰国俗称疯药)等新的毒品种类又迅速泛滥,泰国近4年来每年平均破获的约19万起毒品案件中,涉及疯药的占79%。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很多人认为疯药无所谓,事实上大量刑事犯罪和性乱等问题都是当事人服用疯药后发生的;泰国境内的毒品80%来自境外。由于近年泰国加强了对北部“金三角”地区的防堵,该地区毒品流入泰国的途径,已从北部边界为主逐步蔓延到西部泰缅边界、南部安达曼海沿海地区和东北部泰老边界地区,加大了泰国肃毒的难度;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以及泰国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对于边界地区一些非泰籍的跨国毒贩和少数民族毒贩,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困难;一些大毒枭很难抓到,这些人在幕后不直接接触毒品,而是利用手下或少数民族的人贩毒,同时给小毒贩及其家人很多甜头,使他们免去后顾之忧,肯于卖命,被抓获后也甘愿为毒枭担当罪责。根子难除,也是毒贩屡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拉莎米说,面对严峻形势,泰国政府近年不断加强禁毒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见附表)新政府上任后对此更加重视,在上届政府于去年10月开始执行的本财政年度预算中追加了禁毒经费,并计划在下一财年增加更多禁毒预算。
他信总理上任后主持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今年3月在“金三角”地区的清莱府召开的禁毒工作会议,确定了堵源、截流、严打、全社会协力禁毒等方针。堵源方面,在近十几年来推广替代种植,已使泰境内罂粟种植面积减少了90%的基础上(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8800多公顷减少到目前的900公顷),力争进一步减少境内毒品种植和生产,同时加强封堵境外毒品流入泰国或经泰国转口其他国家。截流则重点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矫治、戒除工作,减少国内对毒品的需求。泰国以往5年每年约4万吸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他信总理要求今后每年增加到10万人。
新政府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非常突出,半年来已对近40名毒品要犯判处或执行了死刑,这是过去多年没有过的。政府制定的第一期战胜毒品计划(2001—2002年)中,7000多人被列入须严厉打击的毒枭、毒贩名单。今年以来,他信总理两次亲自主持大规模销毁毒品,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一举销毁各类毒品4.33吨,是泰国历来销毁量最多的一次。
拉莎米还介绍说,泰政府重视全社会协力禁毒,在全国普遍开展了建立无毒社区、学校运动,今年复查了已获无毒称号的“坚强社区”和“白旗(意为纯洁、无毒)学校”,对毒品复萌的取消称号,收回白旗,限期整改;新的内政部下令今后严格控制开设歌舞厅等场所,并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这类场所;在全国中小学开展“远离毒品”教育;新政府还特别强调加强军、警、政各部门在禁毒斗争中协调配合,改变以往各自为政状况,同时拟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杜绝禁毒工作法律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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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金三角”区域禁毒合作大事记
1989年10月5日,亚洲地区缉毒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最后形成了《亚洲地区缉毒研讨会倡议书》,为亚洲各国今后达成禁毒合作共识奠定了基础。
1990年8月,联合国禁毒基金执行主任迪金乃罗访华期间,根据中国政府的建议,提出《东南亚禁毒战略》,开始了亚区域禁毒合作的雏形。8月至9月,中国禁毒代表团出访缅甸和泰国,就禁绝云南境外毒源、共同打击跨国贩毒活动等问题进行了磋商,这是中国第一次就禁毒合作事项与缅甸和泰国禁毒机构进行接触。10月15日至19日,联合国第十五届亚太地区禁毒执法机构负责官员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禁毒领域国际合作和地区合作的态度得到国际社会的赞同。
1991年2月,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在日本举行,根据中国、缅甸和泰国的协商结果,联合国禁毒基金提出了东南亚“金三角”地区亚区域禁毒合作的设想,得到中、缅、泰三国的积极响应。同年5月,中国、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三国四方禁毒高级官员会议在北京召开,初步确定了开展次区域多边禁毒国际合作的模式。
1992年,中国、缅甸、泰国政府代表团和联合国禁毒署在缅甸仰光签署了《中国、缅甸和联合国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项目》,确定了加强中缅边境地区打击毒品贩运、减少毒品需求,并在缅甸境内实施农作物替代种植计划,同时还签署了《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项目》,标志着由联合国禁毒署倡导的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正式付诸实施。
1993年8月9日,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禁毒署共同主持的国际禁毒研讨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同年10月,中国代表团赴纽约参加第四十八届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中国与缅甸、泰国、老挝以及联合国禁毒署正式签署了《禁毒谅解备忘录》,次区域禁毒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1995年5月27日,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通过了代表六国七方禁毒决心的《北京宣言》,呼吁各国关注毒品问题,并在禁止毒品生产、打击毒品过境和预防毒品滥用方面加强合作。同时签署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一系列禁毒合作项目等。至此,“金三角”地区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框架最终形成。
2000年10月,罗干国务委员应邀赴泰国曼谷参加了由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联合举办的“东盟+中国”国际禁毒会议,并签署了《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确立了“东盟+中国”区域禁毒合作框架。(张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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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视点
开创禁毒国际合作新局面
——访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本报记者温宪
在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开幕前夕,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以下为专访内容:
本报记者问(以下简称问):众所周知,毒品问题已成为困扰人类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对我国的危害也越来越大。能否请您首先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贾春旺部长答(以下简称答):近年来,国际毒潮泛滥的局势进一步加剧,毒品问题日益向全球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目前,毒品贩运已经涉及170个国家和地区,134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滥用问题,全世界共有1.8亿人吸食各类毒品;传统毒源地继续发展,新的毒源地相继出现;毒品种类不断翻新,有组织制贩毒品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的确,毒品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困扰全人类的最突出问题之一。
为解决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多年来,国际社会包括各国政府和人民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联合国先后制定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关于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在打击毒品供应、减少毒品需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复杂原因,毒品问题作为世界性痼疾始终没有消除,而且还在不断发展蔓延,越来越成为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大公害。我国曾以“无毒国”享誉世界30年,但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世界毒品消费问题的日益严重,尤其是毗邻我国西南边境的“金三角”地区毒品生产问题的不断加剧,境外毒品逐渐向我国渗透,并愈演愈烈,我国逐步从毒品过境向消费与过境并存发展,国内毒品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00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86万人,其中,滥用海洛因者达61万人,涉毒县、市、区2084个。毒品问题吞噬社会资源、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传播各类疾病,社会危害极大。
问:请您具体谈一谈,面对这一危害极大的社会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答: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日益严峻的毒品问题。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成立禁毒专门机构,下拨专门编制,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投入;制定并实施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战略,在预防教育、缉毒执法、情报交流、禁吸戒毒、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及国际禁毒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之路。1998年,公安部在北京举办了盛况空前、影响深远的全国禁毒展览,江泽民主席题词“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随后禁毒展览挂图在各地展出,1.6亿人观看了禁毒展览;1999年,我们在全国开展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制贩冰毒、“摇头丸”和非法走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斗争;200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禁毒的立场和决心;2001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并大力加强西南边境地区的堵源截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163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8218名,缴获海洛因6201千克、鸦片1927千克。
问:据了解,当前我国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问题日趋严重,您能否具体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近年来,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的问题异军突起,肆虐全球。我国吸食、贩卖海洛因的问题尚未解决,制造、贩卖、吸食冰毒和“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的问题又来势凶猛,致使我国毒品形势更加严峻和复杂。特别是我们发现,境外制毒分子将制毒技术、设备、资金传入我国,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以生产“洗发水”、“鱼饲料”为名,在我国一些地方秘密开设加工厂,制造冰毒和“摇头丸”。一些青年人不了解冰毒、“摇头丸”对人体的危害,不计后果,盲目吸食,尤其是在一些大中城市的文化娱乐场所,青少年滥用“摇头丸”的问题十分突出。国家禁毒委员会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从四个方面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了对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危害的宣传教育,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清这类新型毒品的危害,自觉抵制它们的侵害;二是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制造这类毒品的化学品的管理,努力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容留吸毒的文化娱乐场所的治理和整顿,下大力气铲除滋生这类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土壤;四是坚持“打团伙、抓毒枭、捣工厂”的工作思路,广辟线索来源,加强侦查经营,不断加大对制贩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制贩冰毒案件277起,缴获冰毒2969.9千克,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20%和17.7%;缴获“摇头丸”64万粒,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时,我们还摧毁制造冰毒的加工点8个、制造“摇头丸”的加工点12个、制造安眠酮的加工点2个。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解决制贩、吸食冰毒和“摇头丸”问题决非一日之功,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预防和严打整治的力度,尽最大努力把这一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问:既然毒品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全球性的禁毒合作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请问我国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应该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国政府在不断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国内毒品问题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与联合国禁毒署等国际禁毒组织和有关国家在禁毒执法、情报交流、人员培训、毒贩移交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1998年,罗干同志率团出席了联合国第二十次禁毒特别联大,提出了“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重视替代发展”三项主张,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和好评。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与东南亚各国的禁毒国际合作,特别是近年来与这些国家的多边和双边合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且卓有成效。1993年10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签署了《禁毒谅解备忘录》,确定在次区域禁毒合作中保持高级别接触;1995年5月,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及联合国禁毒署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1999年,在日本和老挝召开了次区域部长级会议,继续就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进行了商讨;2000年,罗干同志又率团参加了由泰国政府和联合国禁毒署联合举办的“东盟+中国”国际禁毒会议,通过了《“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今年,我率团先后访问了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就禁毒问题与上述四国进行了进一步磋商,并分别与老挝、缅甸、越南签署了两国政府谅解备忘录。
与此同时,在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缅甸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云南省禁毒委员会和边境地区政府帮助缅北地区开展替代种植各类农经作物2.5万公顷,投资人民币3亿多元,培训了一批农业技术人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问:此次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十分引人注目。请具体介绍一下为何召开此次会议,其背景和现实意义何在?
答:多年来,尽管包括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禁毒领域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毒品泛滥的状况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几大毒源地仍在继续发展,尤其是“金三角”地区在非法种植罂粟和海洛因加工、贩运规模不减的情况下,制贩冰毒等苯丙胺类毒品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周边各国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非常严峻。
长期的禁毒斗争实践使“金三角”地区周边各国深刻认识到,仅靠一国之力难以彻底解决本国的毒品问题,更无法从根本上铲除业已存在100多年的“金三角”的毒品危害问题,惟有精诚协作、合力禁毒,才能取得禁毒斗争的更大胜利,才有可能有效地遏制“金三角”的毒品问题。今年5月,朱镕基总理访泰期间,泰国总理他信向朱总理介绍了泰方关于加强本地区禁毒合作的设想,与我方共同探讨了在我国召开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以加强四国间禁毒合作的问题。随后,我国政府又与老挝、缅甸、泰国政府就会议的时间、形式、规模、议程、日程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并于8月10日至11日在缅甸专门召开了中、老、缅、泰四国禁毒高官会,就本次禁毒合作部长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和磋商,取得了共识。四国一致认为,召开此次会议对于有效解决本地区的毒品问题、加强在禁毒方面的相互谅解和合作非常重要,并议定此次会议将在和平共处、加强合作、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和“东盟+中国”禁毒合作行动计划,还将通过旨在进一步加强四国禁毒合作的《北京宣言》。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对于解决严重危害本地区的“金三角”毒品问题,加强四国间的相互合作和谅解,推动业已建立的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和“东盟+中国”禁毒合作机制相关措施的落实,维持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及加强我国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回顾过去,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展望未来,我国禁毒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为契机,在现有国际和区域禁毒合作机制下,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全面预防、打击和控制毒品违法犯罪,为创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秩序和最终实现禁绝毒品的长远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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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泰国政府当天在曼谷王家田广场举行有2万多各界群众参加的禁毒大会。上图为与会小学生身披警示道具,号召人们向毒品宣战。本报记者孙伟摄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泰国近年打击毒品犯罪情况统计
破案数量 捕获涉毒人数 缴获各类毒品(公斤)
1997年 158053 171614 13946
1998年 192655 211928 9069
1999年 198966 215740 25796
2000年 187815 201928 19674
2001年 35699 38510 5496
注:2001年为第一季度数字。资料由泰国国家肃毒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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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国际资料库
“金三角”是怎么回事
吴红霞
“金三角”在什么地方
“金三角”位于东南亚缅甸、泰国、老挝三国交界处,原指湄公河(在我国境内称澜沧江)和夜赛河交汇处的一个三角洲。作为世界毒源地意义上的“金三角”,其范围包括缅甸北部的掸邦、克钦邦,泰国的清莱府、清迈府北部及老挝的琅南塔省、丰沙里、乌多姆塞省,面积约15—20万平方公里。该地区大部分是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区,气候炎热,雨量充沛,丛林密布,土壤肥沃,极适宜罂粟生长,是世界著名的鸦片产地。由于山路崎岖,交通闭塞,马驮人掮仍是这里的主要运输方式。掸、佤、佬、苗、瑶、克钦、傈僳、拉祜、阿卡(哈尼)、汉等民族在此定居,总人口逾百万。
“金三角”怎样成为毒源地
“金三角”毒源地的形成已有100多年历史。19世纪三次英缅战争(1824—1826、1854、1885—1886)后,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为攫取巨额利润,英国殖民者首次将鸦片种植、生产技术带来,强迫当地人大规模种植罂粟,加工成鸦片后销往中国和东南亚等其他国家,从而植下了烟毒的祸根。1948年缅甸重获独立时,鸦片种植已遍布掸邦和部分边疆地区。
20世纪50年代,国民党李弥残部在云南战败后退到缅甸东南地区,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支持下,占领了掸邦的一些地区作为立足点,着手发展鸦片生产并垄断了毒品交易,使该地区种毒产毒进入第一个高峰期,其鸦片年产量在50年代末已达700吨,占当时世界非法鸦片年生产总量的50%。
20世纪60年代是“金三角”地区鸦片生产的黄金时期。随着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该地区海洛因纯度日渐提高,数量逐渐增大,部分贩毒组织开始种植、加工并制造大麻及精神药品,染指世界范围的毒品交易,大规模的贩毒集团迅速崛起,先后出现了罗兴汉、坤沙等大毒枭。从60年代末起,随着侵越美军吸毒群体的迅速扩大,海洛因的需求量急剧增加,极大刺激了“金三角”地区鸦片类毒品的种植和生产。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国民党残余势力逐渐衰弱,受过国民党军队正规训练的多股民族武装纷纷独立,逐步形成武装割据势力。到80年代末,缅共解体,一分为四,进一步加剧了割据局面,各武装贩毒集团纷纷抢夺地盘和贩毒通道,其中坤沙领导的蒙泰军独占鳌头,占据了毒品交易大部分市场份额,在财力和人力上都得以极大加强。此后数十年,坤沙与缅政府形成对峙局面,几次交锋,双方均无功而返。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坤沙于1996年率部向缅政府无条件投降,第二代毒枭宣告结束。
“金三角”毒品的地域分布
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现在的“金三角”已突破原有范围,地理位置不断北移、延伸至缅北、老北、越北等地区。在整个“金三角”地区,缅甸的毒品生产以缅北掸邦为主。掸邦是缅甸最大的一个邦区,面积约占缅甸国土总面积的1/4,北部与中国、泰国、老挝接壤,长期以来一直在地方武装的控制下,是“金三角”地区最主要的罂粟种植和海洛因生产地。
“金三角”地区中的泰国部分过去主要是罂粟、大麻的非法种植和海洛因加工制造地。70年代后,泰国政府积极推行“改植计划”,采取强制禁种措施,并加大对贩毒集团的军事行动,使该地区毒品产量大大减少,但目前仍有海洛因秘密加工点,是“金三角”地区重要的海洛因和鸦片出口地。90年代以来,泰国发现有大规模种植大麻的现象,大麻的非法贩运不断增加,非法制造安非他明的情况也日见突出。
“金三角”的老挝部分,过去一直种植和加工鸦片,近年来转向海洛因的加工制造,形势日趋严峻。境内武装贩毒集团实力强大,活动猖獗。其毒品流向也由过去主要向泰国出口,转为近年来通过缅甸、越南、中国、柬埔寨运出的居多。
“金三角”地区的毒品种类
“金三角”地区的毒品生产在60年代和70年代及以前一直以鸦片为主。60年代末,该地区的鸦片年生产量为1000吨,70年代末为1200吨,80年代末为1500—2000吨。80年代中期后,由于海洛因的吗啡含量及毒性、刺激性大大高于鸦片,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海洛因的体积和重量又比鸦片大大减小,“金三角”地区的制毒者开始在生产鸦片的基础上精工提炼海洛因,并从欧美引进先进设备、配剂和加工技术,不断提高海洛因的提炼技术和纯度,使“金三角”逐渐成为以出产海洛因为主的毒品中心。进入20世纪60年代,“金三角”地区在生产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阿片类毒品之余,开始了大麻的非法种植,并在精神药品需求量增大的刺激下开始非法制造精神药品。尤其是90年代后,随着以冰毒、“摇头丸”为代表的苯丙胺类毒品滥用的不断蔓延,“金三角”地区又开始大量制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我国目前截获的该类毒品大部分来自“金三角”地区。(吴红霞)(附图片)
中国云南省境外“金三角”地区示意图
资料来源: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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