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村民自治在新疆
——全国人大常委会赴新疆对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综述
傅旭
全国人大常委会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组于6月5日抵达新疆乌鲁木齐,开始了为期10天的执法检查行程。
村民自治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促进了边疆的稳定和发展。这一印象随着检查的不断深入逐步得到印证,也成为检查组的共识。
认识之高前所未有
自治区各级党组织把村民自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保证了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
喀什地区把民主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乡、村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全地区推行了“两挂钩、三结合、一满意”目标管理,即推行财务公开制度与党建目标管理挂钩,与干部工资挂钩;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减轻农民负担相结合;公开结果要达到群众满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明确规定,凡村务公开不合格的乡、村不得参加“六好”党委和“五好”党支部的评比考核。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为使这一法律更具可操作性,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即开始制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于1999年5月31日通过实施。对自治区政府起草的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常委会拟于下次会议进行三审,预计可获通过。
村民自治红红火火
这是发生在选举中的故事:焉耆回族自治县下五号村生活着汉、回、维吾尔三个民族,其中汉族占90%以上。但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村民们几乎把所有的选票都投给了维吾尔族毛拉买·吐尔地。他在担任上一届村委会干部时,公而忘私,带领群众改变了村里的落后面貌,使下五号村成为全县有名的富裕村和文明村,因而得到大家的信任。
这样的事检查组一路听到不少。村民自治,使一批维护民族团结、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好当家人走上村领导岗位。其中,根据当地实际实行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对保证选出好当家人起到了重要作用。
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的村,为使各民族都有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各地州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和方法。伊犁州注重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理解村委会组织法中关于村委会成员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的法律规定;吸收各民族成员参加选举委员会,共同商定选举事宜;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充分考虑各民族的比例,正式选举时,引导村民从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按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从检查情况看,该州民族聚居的村选出的村委会成员,民族成分的搭配基本上是合理的,各民族都占有一定比例。
为提高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各地州在换届选举结束后有计划地对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7—10天的培训,组织他们以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为主线,学习理论、法律、科技文化知识等。喀什地区还建立健全了村委会成员档案管理制度。
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在新疆,各地普遍把村民最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村级财务公开作为重点,推行村务公开,并提出规范性要求。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实行“十公开”,包括集体各类资产状况、农牧民负担预算方案、村委会成员的目标责任和待遇、集体项目承包、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分配、村招待费等;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吐鲁番市在财务公开中,普遍建立了“回音壁”,财务公开后,村民如有不同意见,村委会研究后公开答复;三是规范公开时间;四是规范公开形式。有些县市针对牧区特点创立了马背公开栏。
村务公开变糊涂账为明白账,使农村长期难以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缓解,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经村务公开收回欠款500万元。同时村务公开也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乌鲁木齐县二工乡三工村一队的村民向上级部门反映该队队长有400万元的经济问题,通过村务公开,澄清了事实,被举报的队长在换届选举中又以绝对多数票重新当选。他深有感触地说:“是村务公开还了我一个清白。”
检查组的几点建议
检查组认为,新疆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一些乡镇组织和领导对选举的认识不到位,影响了选举质量;有的对村选举领导机构监督把关不严,致使有些村人为地改变选举时间;个别地方还发生了乡镇组织和领导以权代法,违法干预的现象;部分村民民主法制素质较低,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等。村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搞半公开、假公开,有的村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有的村务虽然公开了,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保障程序,公开形式不规范,内容比较混乱,群众看不明白。
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在明年第五届换届选举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新的选举程序,把住成立村选举委员会、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竞选、投票等关键程序,防止宗教、家族、派性势力非法干扰选举,及时处理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证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开展。逐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在民主监督方面,以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重点,提高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
(附图片)
检查组成员深入到牧民家中了解村民自治的有关情况。
(本报记者傅旭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高原紫荆情
——香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贵州侧记
本报记者崔士鑫
李宗德代表的使命
李宗德是秉父命来贵州的,但是到贵州以后,他觉得他的使命还不限于此。
7月8日到7月13日,记者随香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到贵州视察,采访了李宗德。这位香港和富塑化集团的行政总裁,作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曾协调香港有关组织,为“希望工程”等筹款500多万港币。他的母亲也专门为贵州省凯里市一家医院捐款50万人民币,帮助建造一座门诊楼。
“这次我提前来贵州,”李宗德说,“一是替母亲看一下门诊楼的建设情况,另外父亲对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很感兴趣,也希望我到贵州考察一下,能否在这里搞一些铝材方面的投资。”
视察了两天之后,李宗德多了一些思考。他是第一次来贵州,但贵州的基础设施等比他来前的想象要好得多。“看来对贵州不仅是简单地捐几所小学或是投一点资的问题,”他说,“还要进一步深化一点,比如系统地搞一些人才的交流与培训。以前我的目光主要在沿海,现在看来西部也大有可为。”
贵州不只让李代表吃惊
有同样感受的不仅是李宗德一个人。这次香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贵州,主要目的是考察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情况、贵州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情况。不少代表是第一次来贵州,考察之后的体会都是很吃了一惊:一是贵州与他们的想象大不一样,二是贵州的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没来之前,印象中贵州是全国最贫穷的地方。”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范徐丽泰说,“但是一到贵阳,看到有不少高楼大厦在建,说明城市正在发展。另外我感觉,贵州虽然交通不很方便,但也因此保留了很多自然生态,这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只要人们观念转变了,目光放远一点,贵州就能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会,发展起来。”
在5天的时间里,代表们视察了东西合作的典型——山东青岛海信集团贵阳海信电视机厂、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贵州镇宁红蝶钡业有限公司、贵州海尔电器公司;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西电东送”的桥头堡安顺发电厂、乌江渡电厂;贵州省内大型企业——国有的贵州铝厂、民营的贵州神奇制药厂;不同风格的风景区——黄果树风景区、遵义会议会址、“蜡染之乡”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扁担乡石头寨村;还视察了清镇市红枫湖水资源的保护情况。
一路看来,代表们越看越兴奋。当听了贵州省省情介绍后,视察团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吴康民说:“贵州在西部大开发中,地位非常重要,是大西南南下出海的重要通道和陆路交通的枢纽,还是建设长江和珠江生态屏障的重要地区。只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贵州发展的速度就会更快。”
紫荆真情洒高原
每次汇报会或座谈会,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系副教授刘佩琼可能是视察团中提出问题最多的一位代表,出谋划策也最热心。不过,其他代表比起来也不逊色,有好几次座谈会,都是在主持会议的人就要宣布会议结束时,还有代表又提出问题,会议不得不延长。
王敏刚在刚刚当选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时,记者就曾采访过他。他在西部几个省、自治区的旅游业等有投资。这次虽是第一次来贵州,他很快就看出了一些问题,为省里提出了建议。
“贵州旅游主要是生态旅游,可以说是以卖风景点为主,这方面竞争是很激烈的。”王敏刚认为,“世界旅游市场近30年来主要是文化旅游,这方面我们有优势和潜力,应当注重增加文化含量。旅游是个很专业的东西,应当请一些国内外的专家提出科学的论证,全面规划。”
代表们热心为贵州出谋划策,使贵州省的领导也深受感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德感慨:“这些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非常认真,看得很细,问题也提得很准,都是行家啊。”
不仅如此,代表们在视察中,也一直思量着怎样为贵州做点事情。
梁秉中是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院长、医学教授。他发起组织香港医务界的“关怀行动”,早在1998年就在遵义县人民医院设立了一个中心,为医院培训骨科医护人员。特地赶来接梁秉中代表的县人民医院院长李化介绍,中心每年得到“关怀行动”的十几万元资助,从香港来的医护人员每年都为遵义几百残疾人治疗、理疗。
这次视察,梁秉中代表正准备将“关怀行动”更加深入。有的代表还在探询与贵州制药业合作的可能性。一些代表听说在“西电东送”中还有电价不合理的地方,也准备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7月13日,香港全国人大代表结束视察,陆续离开了贵州。但他们却把他们的关注和热情留在了这片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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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莫做“挂名委员”
据报道,湖南省安乡县、山东省临朐县两名人大代表因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被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终止县人大代表资格。笔者不禁为这种做法叫好。
近几年,地方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个别常委会委员(大多是兼职委员),认为自己是“兼职”,对常委会会议不重视,常常以“工作忙”或“参加别的会议”为借口,而不参加常委会会议。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地方人大闭会后,大量的日常事务要由它来处理。作为由代表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每位组成人员,肩负着参加管理地方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不是一种荣誉称号,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沉甸甸的职务。不参加会议,是对人民群众、对代表委托自己的神圣权力的不尊重,是严重的失职。代表法对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终止代表资格。但对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委员如何处理,至今法律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建议借鉴代表法的规定,制定相应规范。——山东省人大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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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专题报道
立案监督在高墙内外
——湖南省检察机关监所立案监督工作扫描
王胜佳欢
“你们的立案监督,惩恶扬善,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保护了我的合法权利”。这是湖南宁乡县看守所留所服刑犯陈某写给该县检察机关的一封感谢信。
近年来,湖南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加大了监所执法监督的力度。近3年来,全省监所检察部门对服刑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犯罪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依法要求监狱、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805件,起诉652件,法院全部都作了有罪判决。
被判无期也要追究2000年初,衡阳市华新地区检察院驻雁北监狱检察室发现,罪犯尹长江、易金黎怀疑同监罪犯李昊向干部汇报了其好友赌博的情况,行凶报复,使李脾脏破裂,并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的严重伤害事故。监狱认为尹长江等系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对其加刑最后还是执行无期徒刑,意义不大,以致案件久拖不立。
此情况反馈到市院后,市院监所检察科与检察室一道对此案进行了调查,认为尹长江、易金黎既然在服刑期间触犯了法律,就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市院向雁北监狱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狱接此通知书后,于4月对尹、易两犯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最后两犯均被依法予以惩处。
立案监督延续到高墙外
2000年4月,桂阳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在审查出所人员的有关法律文书时,发现已作劳动教养出所的彭三兵的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于4月26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公安机关回复不立案的理由后,县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并通过调查后,认为该案系团伙犯罪。5月11日县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11月18日,县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判处彭三兵有期徒刑十年,同案犯欧阳小兵有期徒期一年六个月。
以教代刑不能放过
善于从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是湖南省检察机关的“拿手好戏”。
一次,省院组织株洲市院对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进行“以教代刑”情况专题检查时,发现已送劳动教养的罗小芬及其同伙简更祥拐卖妇女一案有“以教代刑”的嫌疑,省院将此案交由邵阳市院调查处理。
邵阳县监所检察科根据市院安排,经过调查证实:罗小芬、简更祥拐卖妇女已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向邵阳县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案经过立案侦结,起诉后,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罗小芬有期徒刑七年、简更祥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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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治论苑
代表证为何不抵驾驶证
汪少一
媒体曾以“政府门卫咋就不认‘代表证’”为题披露,某省一位省九届人大代表因公到省政府某部门办事,在省政府大门登记处登记时,因忘记带身份证,便出示了代表证。登记处一位女同志说,代表证上写着是1998年1月5日,已经过期了,不准登记进去。另一位男同志也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持代表证可以进,散会后就不能进政府大门。解释了10分钟后,这位代表最终掏出机动车辆驾驶证获得认可,进入了大院。
“代表证”的效用不如“驾驶证”的现象,引人深思。
人大代表证是国家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办事机构为本级人大代表制发的,以证明其代表身份、便于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证件。从代表证的制发机关和制发程序来看,代表证都是足以证明持证人身份的合法、权威证件。这位代表所在省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始于1998年1月,任期5年。因此他所持的代表证,无疑是有效的、合法的证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持证进行视察活动,可以约见本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而他身为人大代表,却连本级政府机关的“登门权”都得不到保障。
当然,有的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不作为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代表的权威,从而影响到人们对代表的认同和信赖。这也是另一方面的原因。
近几年,地方人大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探索出代表向选民述职、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等一些好的形式和途径。但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仍不充分。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群众才想起谁是人大代表,甚至想不起谁是人大代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前文提到的两位门卫所说的“已经过期了”和“开人大会期间可以来,散会后就不能进了”的说法,正是对这种状况的直观反映。
看来,要避免出现“人大代表进不了政府机关的门”的现象,既有赖于各级政府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教育,又需要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认真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用实实在在的履职实践,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代表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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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如何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如何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从一些地方的实践中,笔者感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宣传,提高人大代表对建立向选民述职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部分代表中存在的“额外负担”或“无所谓”等模糊认识。二、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如:述职次数、述职时间、述职内容、述职的形式等。同时,对述职评议情况要作记录,便于督促代表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水平。三、制定计划,提高工作实效。述职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准备阶段,内容包括宣传发动、方案的制定、代表的述职报告准备、述职会议的组织安排等。第二是述职评议阶段。要求代表要实事求是地写好述职报告。在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时,要以事实为依据,克服仅凭个人主观印象或“好人主义”态度,避免述职评议工作流于形式。第三是整改阶段。选民评议后,代表要根据选民评议意见,做好整改,提高履职水平。——福建人大《人民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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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推行执法责任制要做到“三忌”
推行执法责任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种好形式。但是在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要注意克服下列现象。
一忌“撒大网”。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对象主要是两院和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倘不选择重点,事无巨细,漫天撒网,就会使该项工作变得庸俗化。二忌“和稀泥”。在检查、总结这项工作时,既要把成绩讲够,又要敢于亮丑,暴露问题,以便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三忌“片面性”。要避免单纯地孤立地抓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把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同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甘肃省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在贵州
图①:进村入户。在镇宁县扁担乡石头寨村,代表们成了蜡染师傅的“小学生”。
图②:代表见代表。代表们到贵州神奇制药厂参观,看到来迎接他们的是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张芝庭(左一),不禁乐了起来。
图③:聚精会神。在“西电东送”重点项目之一的安顺发电厂,代表们看得格外专心。本报记者崔士鑫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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