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谨防任官考法走过场
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凡是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任前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暂缓任命。这一规定,深得民众的欢迎。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任官考法走了过场,变了味。如有的将考试题目提前发给应考人员,到时到场照抄一遍;有的说是闭卷考试,考试时可以翻书;有的出题过于简单;有的考过后不组织专家评卷,不公布考试分数,到时公布分数是“全部过关”,“全体优秀”;有的是口头考试,主考人员提提问,对方回答一两个法律名词了事等等。这些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但使任前考法背上了坏名声,也有损于权力机关的形象。
防走过场,重在规范制度。任官考法,必须有一套严格的任官考法制度,考什么,不考什么,怎么考都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对于违反考法制度者,要严肃处理。毛泽东同志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任官考法,也要从“认真”抓起。
——《云南人大》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图片新闻
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的日子里
上左图:地处大别山的河南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始实行“宣誓例会制”,每周例会党员都要重温入党誓言。刘峰书理摄影报道
上右图:威风锣鼓敲起来———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的喜庆日子里,武警北京总队五支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庆祝活动,抒发对中国共产党、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李俊衡摄
左图:辽宁丹东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组织干警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过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爱党、爱国主义教育。本报记者王忠家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编制”应当立法
当前,各地市、县及乡镇的机构改革相继展开。机构改革在我国已非新事,但机构越压缩越庞大、人员越精减越膨胀似乎成为痼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出在没有实行“法治”上。
应把编制工作法制化,实施依法管理。要以法的形式明确机构设立的基本原则和条件等,把政府一家决定机构、一家决定编制、一家调配人员的传统做法,改为政府研究确定方案,依法呈报人大及常委会审批,从根本上克服机构编制上的随意性。要以法的形式明确编制方面的执法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彻底消除多头管理和有人当家而无人负责现象。同时也要以法的形式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犯规定私自增设部门、私自增加编制、私自增加人员的部门和个人以应有的惩罚,甚至法律制裁。做到权责统一、赏罚严明,从根本上杜绝机构编制方面的自由主义行为发生。人大应该抓紧实施机构编制立法,以有利于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
——山东省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不直接处理问题”不等于不处理问题
代表法规定:“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部分代表由此认为,反正视察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于是便出现了敷衍现象。一些被视察单位也认为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所以在视察过程中表现出认真诚恳,而在视察以后却不认真接受批评意见,整改落实。这都是对法律断章取义的曲解。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是因为人大是监督机关,而不是执行机关。但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不等于不处理问题,代表视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处理和解决被视察单位所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所以,代表在视察中应该认认真真找问题,实实在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更要追踪调查,督促被视察单位处理好所发现的问题,对没有按代表要求落实的问题,可以采取质询等方式迫使其整改和处理落实。这样才能达到视察的最终目的。
——甘肃省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专题报道
为党旗增辉
——记河北任丘市检察院党支部
河北任丘市检察院近几年荣誉连成了一大串儿:被省政法委评为“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五好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记集体一等功,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荣誉称号。
之所以有这一大串荣誉,是因为有一个好的党支部。几年来,他们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培养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的党员队伍,为检察事业添了彩,为党旗增了辉。
用先进的思想引导人
批捕科长李富花是位老先进。一次,她办理一公安提请逮捕的抢劫案,在认真对证据和犯罪事实进行审查和调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邢某没有抢劫故意,依法做出了不批捕决定。邢某为表感激之情,托人送去1000元现金,被她婉言回拒,后邢某把一面“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检察院。
“执法公正”,归功于任丘市检察院党支部对党员常抓不懈的思想教育。几年来,他们经常利用业余党校和院夜校两个阵地,向广大党员系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教育。为了保证学习效果,他们建立了考勤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党员理论学习档案。
一些有特色的活动,由于院领导重视,经常性地开展,也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这里有一个“三忆三查三树立”活动。一是忆党史和入党誓词,查工作姿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二是忆个人成长史,查精神状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三是忆党的光荣传统,查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苦乐观。
几年来,全院有36名党员干警被评为省、市检察系统的先进。
用严格的制度管理人
一次,起诉科科长崔志华办理一诈骗案时,犯罪嫌疑人托人送去6000元现金,他当即向院纪检组做了汇报,并如数把现金退了回去。
这样的故事举不胜举。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院党员共拒吃请上百次,拒礼21人次,折款达3万余元。除了日常教育的原因,这还要归因于平时严格的学习与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在任丘市检察院党支部,可谓雷打不动。更富特色的,是他们又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
一是党员活动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每次活动党小组长都要填写《党员活动登记卡》,对活动内容、参加人员一一写明,交支部存档,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制度。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本人的思想情况。三是党员外出登记制度。四是党员廉政制度。该院先后制定了《支部委员廉政守则》和《党员诫勉谈话制度》等。
每月的25日为“纪律检查日”,以党小组为单位检查党员执行制度的情况。严格的管理,大大提高了党员公正执法、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用真诚的关爱凝聚人
在任丘市检察院党支部,有个关心干警的“四到家”,即:有困难帮助到家,有矛盾调解到家,有疾病探望到家,干警外出服务到家。
干警王国立因严重胃病倒在岗位上,党组织迅速与天津肿瘤医院联系治疗,并筹措资金为其解决住院费用。
组织的关怀是前进的动力。“为检察机关争光,为党旗增辉”成为广大党员和干警的自觉行动。去年4月份,为抓捕犯罪嫌疑人董明贵,办案干警在野外蹲坑守候,困了就在野外合合眼,饿了啃口凉面包,整整坚持守候四天四夜,终于把受贿人董明贵抓捕归案。两年以来,该院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50件,其中大案3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福建曾创下了村民自治的几个全国第一:在村委会选举中率先搞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第一个制订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诞生了全国第一个村民代表会……日前,记者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组到福建采访,第一次——
近听八闽“民主风”
本报记者崔士鑫
6月7日傍晚,福建连江县苔菉镇横塍村老渔民林宏存家中,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
一开始,老人感到有些紧张。但听到客人们问的都是他熟悉的事:村委会候选人怎么产生,村务公开是哪些内容等等,他便不再紧张,如数家珍地讲了起来……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调查时的一个场景。今年6月6日到6月15日,记者随执法检查组赴福建组采访,第一次有机会进村入户,近听村民自治给八闽大地吹来的一股民主之风。
记者采访一个“电脑村务公开”的典型,谁知却被部分气愤的村民围住。不过,对历任村干部意见很大的村民,对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却异口同声地叫好———村民自治已在八闽大地开花结果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万里村是个富村,村里的企业“万里集团”远近闻名。有人向检查组成员介绍这个村用电脑实行村务公开很有创意,记者也随往采访。
不料,6月8日,记者正在采访时,却被一些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村民给围了起来。仔细一问,他们主要是对以前的村干部有意见,对去年新一届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却是异口同声地称赞:“新村委会是我们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我们当然信得过!”
去年,福建省大部分地区进行了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因为认真落实了村委会组织法,所以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就获得了更多农民的认同。
去年3月换届选举前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村民自治“百村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到17个县(区、市)的102个村,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个方面内容,做了认真的实地调查。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出台了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进一步体现了选民的意愿,“四个民主”更加规范,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高涨。
在选举中,全省参选率达87%。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村选举当天,外出务工经商的130多人包了6部中巴车主动返村参选;龙海市石码镇内社村共有32人在湖南做面包生意,选举日前就有26人专门坐飞机回村参加投票。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十分激烈,全省共提名村主任候选人10万多人,平均每个村6.94名!一批素质强、威信高的能人脱颖而出。福州市全市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年龄比上届下降了0.47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上届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村民代表会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十规范”活动等有关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措施也进一步完善。
个别乡镇对村委会成员随意免职;少数地方宗族、帮派干扰选举;村民会议难召开;村规民约形同虚设;村务公开“半遮半掩”———农村“小宪法”遭遇部分难题
黄抱生是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的老村委会主任,在村里威信很高,一直给别人调解纠纷,现在他却成了“上访户”。因为镇里曾因故下发一纸免职令,免去了他村委会主任的职务,后来又没经过村民代表的预选,就把他从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的名单上刷了下来。
作为老党员,黄抱生说:“我不计较当不当这个村主任,但是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啊!”
“黄抱生事件”不是偶然现象,个别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认识不到位,是造成这一事件的重要原因。检查组听取基层干部汇报时,竟有人认为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是把最先进、最民主的法律用在最落后、素质最差的农村,显然对村民自治有抵触情绪。
同时,在福建省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也暴露出村委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福建省目前尚有75个村委会未能成功换届。究其原因,一是上届党支部或村委会存在经济问题,群众有意见拒选;二是有的村上届村主任和村支书矛盾很深,各开各的会,各行其是,不组织换届选举;三是宗族、帮派势力争斗,选举工作难以进行;四是村财政困难,村干部多年领不到补贴,无人愿当。
不仅是民主选举,在“四个民主”的其他方面,被农民称为农村“小宪法”的村委会组织法也面临一些挑战。检查组发现,有的地方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开一次村民会议,仅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有的连村民代表会议也不召开。而村规民约,本应由村民会议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不少村却将县、乡起草的“样本”往墙上一挂了事。
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是检查组所到之处,却发现不少村务公开栏只是以村财务公开代替,而且连财务公开也让人看不懂。“村务公开实质是要村民看得明白。”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杨英昌说,“如果村民看了半天仍然不明白,村务公开又有什么用?而且还要有程序,不能随便一写就拿出来了,要经过几道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检查组在基层实地调研时,不断有人提出候选人的条件、选民资格的认定、违法选举的处理等问题,看来,包括村委会组织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村民自治一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二是要在乡镇政府指导下;三是要充分尊重民意;四是要依法进行;五是要不断提高。”———检查组认为应允许创新探索,但一定要在认真执法中学会提高法律水平
“起步早、抓得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不少经验。”这是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情况的总体评价。
的确,福建在村民自治方面,曾创下几个全国第一:在村委会选举中率先搞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早在1988年就制订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是全国第一家;这里还诞生了全国第一个村民代表会……
在最近一届村委会选举中,他们还进行了选举前搞好村财审计、直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取消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公示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界定选民资格等尝试。
“对村委会组织法没有明确规定、一时还看不准的可以允许尝试。但是首先还是要认真落实这部法律。”执法检查组赴福建组组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认为,“要搞好村民自治,首先要依法自治。虽然村委会组织法仍需完善,但比试行的要完善得多,只要认真地按这个法去办,就能保障村民自治在农村的落实。”
侯宗宾谈了他在10天执法检查中的几点思考,这也是执法检查组认为在村民自治中亟待解决的几大问题:“一个是要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二是处理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坚持乡镇政府指导下的村民自治;三是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坚持民主自治,充分尊重民意;四是增强村委会成员群众观念和民主法制意识;五是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
在15日举行的反馈意见会上,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几条建议: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并把村委会组织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
“基层干部还是要学会在认真执法中提高法律水平。”执法检查组赴福建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贾志杰说,“我们所到之处,还没有发现农民不知道这部法的。农民有这样的积极性,只要善于引导、狠抓落实,村民自治就一定能够搞好。”(附图片)
执法检查组成员正在连江县苔菉镇官坞村了解村务公开情况。
本报记者崔士鑫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从“民警赶集”说作风
杨芮铭
不久前,河北玉田县公安局大安镇派出所搞了个爱民活动,名为“民警赶集”。“民警赶集”即是把派出所搬到集市上,民警现场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等服务。
在该辖区石河村集市的中心地带,几张办公桌一字排开,但见民警们正襟危坐,恭候着群众的光临。然而却少有问津者,群众大多在四五米外的地方望而却步。后来民警们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纷纷从椅子上站起来,最后干脆走进赶集的群众中,向他们发放“三项教育”和“严打”整治宣传材料。这一招还真灵,发完材料重回办公桌时,群众一拥而上,把那不太大的办公现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这时候现场办公才算正式开始了,民警们忙得不可开交,气氛既活跃又和谐。一位老大爷对我说了这样一句很朴实的话:“要是警察都这样就好了。”
时下,只要提起“冷、硬、横、推”这几个字,公安机关的领导们就觉得头疼,也曾痛下决心,坚决要消灭这严重影响警察形象的“四个字”,各种专项整治、规章制度频繁不断,屡屡出台,效果虽有,但群众还是感觉离警察远,在警察面前总免不了有些许的畏惧。一名群众这样说,我最怕的就是警察那张脸,面无表情,满眼的冷峻。而我们有的民警却把它简单地解释为职业习惯。的确,执法需要威严,但对待群众要是也拿出对付犯罪分子那副脸孔,动不动就脸一沉,甚至吆三喝四的,谁还敢轻易地接近你,那还是党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吗?“民警赶集”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除了执法要严,还必须学会放下架子,真心诚意地与群众打交道。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群众更渴望与民警沟通,不是吗?只要我们破了一个案子,救助了一名群众,哪怕是我们自己都认为不足挂齿的分内之事,但朴实的群众却把那些饱含着无尽感激之情的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递给咱,这正是对我们的最好的肯定。我们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不也就是让群众满意吗?
大安镇派出所的做法,表面上乍一看只是换了一下形式,但这种形式有效应,而且效果非常明显。就应当多采取这样的好形式,让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这样,党的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才能在新时期的人民警察身上得到充分体现,警察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支持,从而才能更有力地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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