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发动群众参与 强化领导责任
根据本地实际 落实综治措施
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武侠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总体部署,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迅速行动起来,逐级传达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具体部署。截至目前,各地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严打”整治斗争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
为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河南省公安、邮政部门设立了“110社会治安举报信箱”,并联合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发布公告,大造舆论,以形成对犯罪分子“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威。根据规定,凡是信封上写有“110”举报字样的信件,邮政部门特别是基层邮政局所,都必须免费、迅速投寄到公安机关,不得扣押、藏匿、毁损、拆阅。各级公安机关对属于本部门处理的案件,要立即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要及时送交同级党委、政法委分类处理。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有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河南省还将重点治乱工作与本省正在开展的4万多名干部驻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政法干部进乱村”,发动群众,深挖线索,打击犯罪,消除隐患。
山东省、市、县三级政法部门层层召开全体政法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向犯罪分子宣战。同时明确规定,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实行党政领导包市、包县、包乡的领导责任制。在重点打击三类刑事犯罪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什么犯罪严重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哪里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哪个方面的问题,不搞一刀切。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好“打流窜、追逃犯”统一行动;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以打击金融、财税和商贸领域的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上海五国”元首会晤、APEC会议的各项工作已进入了关键时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要求,“严打”整治斗争要从本市实际出发,明确打击重点,坚持打防结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除恶务尽、不留后患;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坚决快捕快诉;法院要依法集中宣判一批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在法定幅度内顶格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报送复核的抓紧复核,做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监狱、劳教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收得下、管得住、改造教育得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各级政法委加强协调,政法各部门排出时间表,加强力量,有序进行,确保工作效果。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基层综治组织,确保措施落实到基层。与此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时落实“严打”整治斗争的经费保障,财政拨款200万元用于2001年“严打“整治斗争的专项费用。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打好社会治安攻坚战
荣处仁
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的政治稳定;不仅关系我们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社会治安不好,人民群众不能安居乐业,不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党中央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这是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所办的一件大事,是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问题的客观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的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自1983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斗争的决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作出的又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定,是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同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战斗号令。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我国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但必须看到,现在,刑事案件总量上升,危害增大。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特别是一些地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横行霸道。乡霸、市霸、路霸等一些流氓恶势力为害一方。入室盗窃、扒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也很突出。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污染社会风气。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不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妨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群众对刑事犯罪分子深恶痛绝,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狠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
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是基于对整个社会治安形势的准确判断及时作出的重大决策。毫无疑问,这场斗争的开展,对于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实施“十五”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
因此,在“严打”斗争中,应当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的积极性,使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模范事迹,表彰和宣传政法机关执法人员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英雄事迹,弘扬正气,震慑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治安秩序,齐心解决治安问题,全力维护治安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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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四川成都警方整装待发,重拳挥向刑事犯罪分子。罗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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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山东烟台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投入“严打”斗争。任路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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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大打击力度 依法从严惩处
——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本报记者 吴兢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定下目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承担了重任。记者日前专门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记者: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重大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在法院审判环节,有何表现?
肖扬:从法院的司法统计来看,去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比上年上升了百分之三点七八。其中,判处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占百分之五十二,比上年上升了近两个百分点;判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比上年上升六倍。种种事实表明,如果不下大气力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那么在这次“严打”斗争中,人民法院将如何“打出气势、打出声威”呢?
肖扬:我们将坚决贯彻“严打”方针,集中力量,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包庇、纵容犯罪,甚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谁,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记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有着密切联系。人民法院将如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肖扬:我们要突出打击走私犯罪、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偷税抗税骗税犯罪、骗取出口退税和骗汇犯罪、伪造贩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以及其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对单位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除依法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外,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这类犯罪分子,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要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决不让其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
记者:依法从重从快,是“严打”坚持的原则。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如何做到既从重从快,又“稳、准、狠”呢?
肖扬:在具体案件的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正确适用法律条文,防止片面、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使“严打”斗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时,要强调一个“准”字,坚持做到:把基本事实搞清楚,把基本证据搞扎实,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我们还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和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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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以昂扬的战斗姿态投入严打
——访公安部长贾春旺
本报记者 毛磊
公安部近日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争取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分阶段、分战线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有力度、有声势的“严打”整治斗争。为此记者采访了公安部长贾春旺。记者问,公安部是如何对“严打”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
贾春旺指出,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自是义不容辞、责任重大。因此各地公安机关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步调一致,协调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可以说,能不能坚持贯彻执行中央的重要决策,把这次“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好、开展好,是对我们讲不讲政治,是不是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现实考验,是对公安机关战斗力强不强、队伍素质高低的直接检验。
在回答记者“严打”整治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系问题时,贾春旺说,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迅速对刑事犯罪活动展开凌厉攻势,组织开展一系列火力猛烈的“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围剿流窜犯罪分子,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在谈到精心组织“严打”斗争时,贾春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斗争中,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综治、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设计和组织宣传攻势,表明党和政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心、信心和效果,以弘扬正气、震慑犯罪。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攻势,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来,揭发、检举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严打”的浓厚氛围。
贾春旺强调,这次“严打”整治斗争既是对公安队伍战斗力的一次检验,也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公安机关要在争取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同时,力争使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明显进步,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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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治措施
——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冀平
肖武
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同时强调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为此,记者走访了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
记者:请您谈谈,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如何发挥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作用?
陈冀平: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下贯彻“严打”方针的重要意义,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对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严打”方针体现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同时,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形成对犯罪分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打出威势,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让人民群众扬眉吐气。
记者: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陈冀平: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必须加强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已经排查出的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要狠狠打击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充分调动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要认真分析治安不好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综合治理的其它各项措施,特别是对那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地方,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并派出工作组,帮助进行重点整治。
记者:综合治理措施主要落实在哪些方面?
陈冀平: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在加强乡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狠抓乡镇、街道综治办和派出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健全充实治保、调解、联防巡逻队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做到人员、责任、制度、经费落实。在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中,要把重点放在那些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区,注重督促指导。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防范。着重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防控措施。要做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由于不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或者事故,本地区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严厉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治安混乱的地区和部位长期改变不了面貌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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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严打部署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
本报记者 崔士鑫
检察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的重任,在“严打”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
记者: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了两年内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等目标,您是怎样认识这一问题的?
韩杼滨:治安形势严峻,将直接影响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党中央及时召开这样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意义重大。
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表明了党中央的决心、信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4月9日发出《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力以赴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
记者:检察机关确定了哪些打击重点?在检察环节,将怎样落实“严打”整治的部署?
韩杼滨:打击重点是三类犯罪,一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二是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三是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
在执法中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期限内从快进行打击。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同时要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还将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骗税为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记者: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和严重经济犯罪背后都有“保护伞”,甚至严重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就是执法者自己。检察机关针对这一情况将采取哪些措施?
韩杼滨:我们在具体部署中已作了规定,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办“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和严重经济犯罪背后的腐败犯罪分子,彻底打掉“保护伞”。
参与、纵容、包庇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人员和与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相牵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要作为查办的重点。对那些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以及参与、包庇、支持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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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专政力量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司法部长张福森访谈录
本报记者 王比学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张福森: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其职能性质和工作特点,决定了必须以维护稳定为首任。司法行政方方面面的工作都与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密切相关。如:监狱、劳教部门通过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执行,惩罚犯罪,改造罪犯和教育挽救轻微犯罪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而且刑罚执行本身对于犯罪具有重要的震慑功能,维护着社会治安秩序。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准确打击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如何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和管理教育改造工作?
张福森:在这次“严打”整治斗争中,监狱和劳教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并根据斗争的需要,改建、扩建一批监狱和劳教场所,增加监狱和劳教场所的警力,切实做到对罪犯和劳教人员收得下、管得住、改造教育好。要主动适应“严打”整治斗争的需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对监所布局问题进行通盘考虑,做好长期打算,抓紧对监所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要通过近期攻坚和长期努力,通过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坚决做到法院依法判决多少、有关部门决定劳教多少,监狱、劳教单位就要依法及时收押、收容多少,决不允许在收得下这一环节上出问题。随着“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狱内的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罪犯比例将大幅度上升。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务必要时刻提高警惕,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确保监所安全稳定。要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在执行好上下功夫,降低重新犯罪率。要切实搞好律师刑事辩护工作。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张福森:要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调解组织的作用,抓住影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通过综合运用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手段,认真调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范发生治安案件,建立起坚强的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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