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敢于碰硬匡扶正义
——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扫描
池寒冰
世纪之交的江淮大地,一批贪官纷纷落马。阜阳市原市长、马鞍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和劳动就业局原局长、人行铜陵市和黄山市中心支行原副行长、农行淮北市分行原行长、安庆市财政局原副局长……人们击掌相庆时,不禁要为匡扶正义的检察机关大喝一声“好”。
一项举报制度呼唤正义之声
1998年底,安徽省蚌埠市五河检察院接到一份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政法委副书记陶士祥有经济问题。此事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陶士祥在任县政法委副书记前,曾多年担任县工商局局长职务,权倾一时,多次受到群众举报而没有结果。现在他是检察机关的顶头上司,要查他谈何容易。
为了对举报人有个交代,检察机关充分争取群众的帮助和县委、县人大的支持,撕开厚厚的关系网,排除了种种干扰和阻力,终于取得了陶某贪污受贿的证据,使这位政法委副书记落入了法网。根据这一线索,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挖出了县工商局财务股长、现金会计等一批“蛀虫”。
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群众举报是线索的主要来源。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79%的线索来自群众。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地方的个别领导机关对群众举报不够重视,使有些举报信石沉大海,有些甚至落入被举报人手中,严重地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许多群众举报不敢署名,人为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办案难度。
为了鼓励人民群众揭露犯罪的正义行动,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全省公布了《关于署名举报反馈承诺试行办法》,规定凡署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人可以在举报15天后,到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并严格规定了举报受理工作中的保密制度。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举报,马鞍山和明光市检察院还率先推行了双向预约举报制度,即举报人可以预约检察人员或检察长在举报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举报。
此举一出,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最新统计表明,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署名举报明显增加,同比上升65%,有力地推动了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一批硬班长带出一支硬队伍
查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而职务犯罪涉及的对象多是有一定职位、权力和关系的人物。因此,能否顶住说情风,敢不敢碰硬是一个案件能否突破的关键。检察干警们告诉记者,这一切取决于是否有一个硬骨头的班子,尤其是取决于一把手的胆识。
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就是以敢于碰硬闻名钢城的。
马钢某公司负责人肖某在当地关系深厚,盘根错结。多年来,群众多次举报他贪污、受贿问题,他不但没有受到查处,反而节节高升,群众怨声载道。以检察长童海保为首的新班子上任后,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此案涉及20多个单位和个人,多数有权有势。案子查办过程中,他们不仅不配合,反而不断向上级领导“告状”,向有关部门施压,企图以此阻止检察机关的工作。检察长童海保知难而上,亲自督办。他带领全院干警,突破重重包围,终于侦破此案。
有了硬骨头的班长,就有一支硬骨头的队伍。“金家庄人不信邪”的名声在外,以至于其他辖区的群众也纷纷向该院举报。金家庄检察院也因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获得“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光荣称号。
一份检察建议改变了一个行业
近年来,建筑、金融、医药卫生等行业的职务犯罪呈高发趋势。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集思广益,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形成了检企共防、专项同步预防、行业系统预防、个案跟踪预防四种模式并举的预防工作格局。
针对药品进购中的回扣风,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向市委、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药品政府采购制度。这份建议引起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及时得到采纳。1999年8月,马鞍山市关于医药采购的“阳光工程”在全市实行。
针对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合肥市检察院与市建筑管理部门联手,对全市所有基础设施工程依法监督,规定在签订“建筑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协议”,由检察机关跟踪监督。近年来,全市“廉政协议”涉及合同标的33亿元。在签订协议的工程中,至今没有发现犯罪现象。有效地预防了“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为预防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安徽省各级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于1999年7月成立了专门的预防金融违法犯罪指导委员会,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与金融系统形成了比较畅通的联系渠道,对预防金融系统的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12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
建言
检察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除了依法办案、从严治检,“苦练”内功外,还必须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应当肯定,检察机关目前的执法环境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也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还不时受到一些说情、阻挠的干扰。对此,我们党和政府的态度是鲜明的。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指出,“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同志对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不准说情,更不准袒护和包庇”。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历来非常重视。尉健行同志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刚刚闭幕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司法保障、加强司法监督,这对于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是有力的支持和鼓舞。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在执法活动中,在查办重大案件时,要认真听取党委的指示,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把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活动纳入当地党委的工作大局中,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开展工作。
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还需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并通过人大的监督来开展执法活动。要经常地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公正执法,离不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些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基础设施差,装备落后,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活动的开展。所以,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应通过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为当地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好务。同时,要努力争取政府财政上的支持,加大对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经费的投入,改善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和办案装备的落后状况,为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公正执法,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热情支持。正在开展的“公正执法基层行”活动,就是将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弘扬社会正气,惩治执法不公,鞭挞司法腐败现象,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形式,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热情欢迎,也得到了新闻界的大力支持。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将公正执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人民检察为人民,公正执法人民爱———只要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共识,那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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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正为民不辱使命
冯歧骏
在一间仅50平方米的荣誉陈列室里,墙上挂满了许许多多的锦旗和奖牌,它记录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84名干警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历程。从1998年起,槐荫区检察院连续创下了全省的三个第一:第一个在济南日报上开辟了检务公开专栏,以公开促进公正,以求群众的支持与监督;第一个研制启用了电子传真语言举报系统,24小时全天候服务;第一个成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协会”,通过个案预防开展行业预防,形成了社会大预防的格局。该检察院也因成绩突出,多次获得“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的荣誉称号。
槐荫区检察院是出了名的认法不认人,不少难啃的案件,他们都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反贪局副局长在办理一特大贪污案时,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是和他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三番五次到家里送钱送物,均被他严辞拒绝。金钱不行又用领导来压他,并公开封官许愿。面对金钱高官和威胁恫吓,他选择了公正和法律。
前年元旦前后,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几十封反映某厂厂长刘太忠经济问题的匿名信。反贪局副局长孙富运经过大量细致周密的调查,查明被举报人刘太忠没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行为,他们立即通过有关纪委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还了刘太忠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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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天津市首届检察官艺术节音乐会日前举行。图为天津市检察官大合唱《检察官之歌》。
新华社记者李昌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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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从挪用公款案看国企资金管理漏洞
高健
据统计,发生在国有企业的挪用公款犯罪已成为当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重要原因。去年1至6月,成都市检察机关查办的63起挪用案中,国有企业就有36件,占57%。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大,重特大案件比例高,其中50万元以上19件,占53%。
主体身份位高权重。犯罪嫌疑人中担任董事长、厂长、经理、党委书记职务的企业高层领导约占67%,负责销售、掌管财务的业务员、部门经理约占33%。
作案手法花样翻新。一是通过银行划账方式将公款转至个人账户或私人经办的私营、合资企业账户,这种情况占82%。如西南航空公司财务部经理刘然、航材处财务科科长邓龙辉仅一个月时间就先后转款700万元至一家私营建筑企业;二是通过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转款。如成都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成润、副总经理周继荣以下属分公司购房为名,私自从信达公司划款208万元至分公司用于支付其私人购买别墅的费用;三是私刻公章,私设账户截留货款。
赃款多用于营利。在当前金融监管力度加大,银行惜贷、企业慎借的情况下,挪用自己经手的公款“借鸡生蛋”,既周转了资金,又不受贷款审批的限制,因而将国有企业的账户当作“开放式的私人银行”大肆挪用。所涉案件中,赃款用于私人营利的占73%。
这些案件反映了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一、对国企高层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可以自主支配企业资金,但由于相应的监督制度还不够配套完善,少数国企高层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得以随意动用手中掌握的国有资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国企干部个人经商炒股现象较为普遍。所涉案件中国企领导违反规定经商炒股的占40%。
三、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有禁不止。按规定,私营企业不得向国有企业拆借资金,但有的国企领导却因亲朋私情而置财经纪律于不顾,轻易将公款挪用给他人使用。有的则虚构经济往来,通过其他国企转款达到借款给私人企业的目的。
四、股份公司董事会决策审批权未落到实处。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赋予董事会对资金、人员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权,个别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方面虽有一套完备的制度,但执行不力,缺乏监督,致使嫌疑人轻易得逞。
五、国企子公司成为个别人挪用公款的跳板。个别嫌疑人为掩人耳目,借子公司需使用资金为名将公款从总公司账上划到子公司,然后再利用子公司财务管理薄弱的便利条件把款项转至私营企业账户或提取现金。
六、某些企业出借账户为他人犯罪行方便。犯罪嫌疑人往往编造资金往来的理由将公款划至另一国有企业的账户,再从该账户转款、提现,而个别企业出于种种原因则会违反财经纪律出借账户为其大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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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正执法关键在人
——福建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巡礼
本报记者武侠
“公正执法,关键在人。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公正执法就没有可靠的保证。”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鲍绍坤检察长这样对记者说。“因此,着力抓好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是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公正执法中的首要任务。”
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
刑讯逼供、违法办案、作风粗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队伍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同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有关。因此,他们从最深层次的地方抓起,开展了执法思想大讨论,“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和服务保证作用最终都应体现在公正执法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上。”
诉讼监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证。对公安机关该立不立的案件是否纠正,对法院错误的判决结果是抗诉还是不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个“软任务”,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努力健全各项监督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个环节的公正执法。
福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秀琴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在行窃过程中被发现而杀人灭口。市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为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福州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提起抗诉。福建省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恶徒伏法,大快人心。
1999年,一件持枪杀人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劳教改判为4人被判死刑,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1997年,福清市发生了陈维华等10人持枪杀人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全部归案等种种原因,被公安机关作劳教处理,受害者家属愤愤不平。福清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克服种种困难。1999年,法院判处陈维华等4人死刑,5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1999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8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共有300多件,对不按规定交付执行、超期羁押等提出纠正意见近3500人次。在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提高执法水平是重点
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是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素质工程”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贪污贿赂等经济领域的犯罪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成为检察机关工作的难点,也正是人民群众衡量检察机关能否公正执法的准星。针对这种情况,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一方面致力于检察人员文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前9个月,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贿赂案403件,占立案总数的40%,起诉到法院后,均作有罪判决。
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以善挖“蛀虫”而享有美誉,每年都要突破几个“轰动”的贪污贿赂案。1999年,他们在查办泉州市某公司正、副经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30万元的案件中,敏锐捕捉线索,又一举侦破了该公司出纳贪污公款一案,同时还查清会计内外勾结伪造假手续骗取40多套商品房的重大犯罪事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0多万元。该院检察长林玉城的论文《贿赂犯罪的侦查对策》、《国营企业亏损的原因与对策》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几乎成为研究贪污贿赂案的专家。
以制度促提高
记者在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采访,发现这里有一项十分特别的“案件说情事项汇报制度”。原来,在办案中,检察人员经常遇到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说情的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办案人员的执法公正。为此,该院规定,无论是办案人员还是院内领导,遇到说情的应当及时向纪检部门或检察长汇报,隐瞒不报的以违纪论处。此招一出,说情闻风而止,大大地减少了办案的干扰因素。
以健全的制度和铁的纪律严格规范执法是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重要途径。事实上,记者每到一处都能发现一些颇有特色的制度。面对高智能化犯罪的挑战,福州市检察院把“素质教育”量化为“千分制”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极大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为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漳平市检察院为举报人设立保险制度,使群众举报数量和署名举报率比去年同期上升近三成。仅福清市检察院就相继出台了办案纪律、错案追究、举报线索管理、赃款赃物管理等61项规章制度。
福建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随着公正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检务管理模式、“检务公开制度”和执法纪律监督制度也不断完善,而这些制度的完善反过来又促进了检察人员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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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让百姓信得过
——贵州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记事
查萱
“让人民满意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取信于民决不能掺半点水分,谁想坐等观望,谁想侥幸过关,谁就会被淘汰出局!”几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凭着这种精神狠抓严管,在队伍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曾是一个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换回信任,赢得民心。检察长袁成武上任后决心从一点一滴抓起,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该院抓办案纪律尤为严格:不该你问的事决不能问,不该你管的事决不能管,否则,你就当心“饭碗”。该院起诉科一名干警受人之托下班前到反贪局向承办人打听案情,并随手翻看桌上的案件材料。院领导发现后,对这位干警作出停职检查并下岗的处理决定。
1998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近年来,连续三年工作考评全市第一,基层院建设工作也走在全省前列,成为贵州省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
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不光是看你办了多少案子,更主要的是看你自己是否行得正,站得稳。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去年以来立查了8起职务犯罪案,涉及科局级干部13人。其中有一位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是该院一名女干警的家属。这位主任负责基金会工作,因滥用职权损失贷款80多万元。院领导做通了这名女干警的思想工作,这名女干警积极配合办案人员,顶住各方压力查清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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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因证人作伪证而遭到错误逮捕的受害人吴新贵进行了赔偿,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图为检察官把赔偿金送给受害人吴新贵,他满意地笑了。
陈柏松摄
第12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视群众的呼声为做好检察工作的“第一信号”。通过建立人大代表定期联系制度,确保了司法公正。图为该院组织专人深入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向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和建议。卢金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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