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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15日人民日报第9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9-15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市场越来越大,报价越来越低,宰客越来越狠,投诉越来越多'...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新视窗

  市场越来越大,报价越来越低,宰客越来越狠,投诉越来越多——
  “十一”出境游:得管!
  本报记者 龚 雯
  “十一”又要到了,许多人都想利用这个长假走出国门开开眼界。本报今天特推出专题报道,就出境旅游的有关问题给您提个醒,希望能对您的远行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难处,欢迎与我们联系。——编者
  “十一”还没到,不少人便早早打起假期出游的算盘。记者的朋友小孙夫妇准备报名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团,去咨询时,该社一位销售经理称,9月底他们要发一个30多人的新马泰“豪华团”,如小孙夫妇加入,男方团费可全免,女方团费打折,条件是小孙代表旅行社担任该团领队。
  小孙听了惊惑不已:两个人去旅游只要付一个人的钱(且是优惠价)?那旅行社靠什么赚?更邪的是,一个几十人的团竟然让一名非专职人员当领队,在境外出了事谁兜着?
  小孙最终没敢报名。
  都是低价惹的祸
  其实并不只是小孙夫妇“有幸”碰上此类“好事”。这两年,一些旅行社为了招客,与境外旅行社联手大搞“零团费”甚至“负团费”。3年前,东部沿海城市对泰国七日游的报价是六七千元,去年跌到三四千元,今年最低价仅1900多元,跟一趟中短途的国内游报价差不多。
  如此低的价格,利润从哪儿“抠”?
  羊毛出在羊身上,诱迫旅游者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成了境内组团社索取回扣、境外接待社牟取暴利的主渠道。于是,一边是低价竞销,恶性相争,一边是游客挨宰,回扣成风。
  据了解,某国的华语导游为了向本国接待社缴纳“人头费”,支付司机酬金和小费、高速公路费以及中国领队的“人头佣金”,不得不按旅行社的“规矩”带团到指定的珠宝、皮革、燕窝、蛇院等购物场所,如果游客没有购买相应数额的物品,导游就将按游客数量遭受经济处罚。因此,导游往往强行延长购物时间或擅自多加购物项目,并把好的时段用于安排购物,尽量缩短游览时间或干脆放弃参观景点,以使旅游者足量购物。曾有一团赴港旅游,一个上午就连“扎”数店,其中一个店还先后光顾了两次。游客被带入店中,铁门落下,一关便是一个多钟头,不买够一定数额的东西不让走。地陪(当地的导游)索性说,你们来香港,内地组团社给的那点银子根本不够,你们不购物,我们就没报酬。要么每人买满1500元,要么每人给我500元,我才能带你们继续玩。
  为了补足团款,境外导游总是鼓动游客大把花钱,多多参与自费项目,声称“子弹打光,为国争光”。某团赴泰旅游时,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包括色情表演)达20多个,总费用高达12000铢,合人民币约3000元,按目前的“时价”,可以再游一圈新马泰了。
  由于是“零团费”,加上一些组团社和地接社衔接不妥或恶意违规,许多团队在境外期间,不能按合同兑现食宿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游览,更不能自主自愿地购物。有的国家某些“黑牌”导游,对诱迫购物或自费项目不愿就范的客人,竟以不安排住宿、不给客房钥匙、半路停车、关闭大巴冷气等相威胁,若仍未达到目的,就“甩团”,一走了之。而在诱迫性购物中,欺诈销售十分普遍,上当受骗者大有人在,事后却很难索赔。中方一些领队因为有自己的一份利益在内,对当地接待社的欺客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出面充当说客,强取费用。
  得让违规者出局
  我国出境游始于1983年。从国际上看,大部分国家对出境游都采取适度发展的政策,以保证旅游外汇收支平衡。我国的原则也一向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当然,出境游毕竟是一种新兴消费,这些年对中国公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尤其是去年国家延长公休假后。但对它的投诉也在不断上升。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块市场暴露的问题,在某些旅行社和局部地区已非常严重,有的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今年的“十一”又将迎来一个出境游高峰,怎么管?出境游市场乱,最乱的是港澳和新马泰。近日,中、马、新、泰四国在昆明达成协议,共同整治市场。新马泰三国将向中国国家旅游局提供商业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接待旅行社名单,由该局向社会公布。国内组团社必须在这些名单中选择接待社。
  出境游市场规范与否,关键看组团社。目前我国特许经营出境游的有65家旅行社,但一些“黑社”、“黑导”暗中勾结,大肆“抢活”,非法、无证经营出境游,个别地方差不多家家旅行社都在搞这项业务。有的变相经营,许多行业的交流中心都在通过各自的路子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打着公务或商务考察的旗号。从这一渠道出境游的人数,甚至比正常的旅游渠道出去的还要多,负面影响很大。另外,我国现已批准正式开放的出境游目的地仅16个国家和地区,可一些旅行社列出的目的地却覆盖全球。
  日前,国内组团社已与国家、省级旅游局签订了责任书,承诺“六不准”: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不准与未经目的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不准强制、诱导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不准低于成本销售;不准组织或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即实行“一次性死亡法”,取消其出境经营权,且在短期内禁止再进入该领域。如果地方旅游部门对本辖区的出境游市场和组团社监管不力,国家旅游局将酌情扣减该地区的出境游配额和组团社数量。
  有关人士还提醒旅游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出一趟国不容易,旅游者应理智消费,不贪小“利”,谨慎成行,依法维权。(附图片)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生活提示

  出境游
  您享有什么权利
  1.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4.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自主购物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6.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如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您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您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大观

  您应尽哪些义务
  1.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和索赔证据。
  9.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出国旅游图个啥
  杜海涛
  以往,出境旅游是件比较奢侈的事,一是负担不起,二是缺乏渠道。总之是很难。
  这两年,人们手里宽裕了,国家又每年安排了三个七天长假,获准开放的旅游目的地、经营出境旅游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就时不时有身边的朋友出去潇洒走一回,大包小包带回许多东西,神采飞扬讲些有趣的域外故事,着实让人羡慕。
  但近来,各方传出的消息表明,出国游不见得都是那么潇洒。不少人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脑门子别扭。
  比如,以往去趟泰国得6000元,后来降到3000元,最近,竟有旅行社降至1950元。旅游,当然是花费越少越好。可如此低的价格,你信吗?你不信,有人信。但真去了泰国,才大呼上当。游客被导游带到一家说不清是什么地方的商店,被强迫购物,而这些商品并非货真价实。又如违背合同,任意增加购物项目,减少正常游览时间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目前,有些国内组团旅行社与境外接待旅行社的利润,就是通过这种“宰客”行为,从珠宝店、旅游用品商店“回扣”中赚取的。
  还有一些旅行社在为消费者办理出国旅游时,不向消费者明示办理程序,收费后不能按时为消费者办好手续出行。临到要出发了,才称手续没有办完。到头来让消费者空等一场。你说闹心不?!
  本来,人家好不容易出国旅游一次,总是带着几分兴致,都想省心。旅游无非是为了追求一种轻闲,为了开阔眼界。说到底,是花钱买一种愉快的感觉。假若旅游者得不到这种感觉,那么,出门旅游图个啥?
  旅游也是一种商品。但这种商品不像从货架上拿下来带回家的商品那么简单。出境游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比较特殊复杂的消费。所以,经营出境旅游还只是一种特许经营活动,经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但遗憾的是,一些经营者恶意欺诈,变着法子从游客身上榨取利润,一度使游客在旅游时兴味索然甚至心惊胆战。带着这样的心情上路,轻闲从何而来?
  旅游市场需要规范,旅游企业要讲信誉。任何欺诈游客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旅游企业只有通过改善服务,提高信誉,严格履行合同,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才能形成旅游企业、相关产业和游客“多赢”的局面。要知道,随着市场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游客决不会花钱买罪受。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国庆:绿色通道推出特惠旅游
  近日,绿色通道中国旅游服务网(www.chinagc.com),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和强大的网络资源设计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十一”出游套餐,并推出了大量特惠活动。如北京至香港的往返机票仅2700元人民币;另外,还推出了“十一”特惠周边游、特惠境外游、特惠酒店房价等。而其反季节推出的俄罗斯和西藏风情游览,在深秋游览以寒冷、神秘著称的地区,更别有一番情趣。如果预订国内往返航班,还会得到特别赠送的礼物。
  该服务网还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国庆“寻踪珍禽——达里诺尔天鹅”的特别活动。(罗平)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这两年新加坡成了中国公民赴东南亚旅游的热点,游客人数不断上升。其中,被称为该国“欢乐岛”的圣淘沙是必游之地,岛上白沙如雪,绿树成林,是适于休闲度假的热带花园。图为新加坡唯一的一家临海度假酒店——香格里拉圣淘沙大酒店。 王宏玲供稿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当一回澳洲牧民
  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华洛克农庄吸引了不少赴澳旅游的中国人,他们在享受景致优美的牧场风光及烤肉午餐、自助式下午茶之外,还可在农庄参与赶牛、牧羊、剪羊毛、喂小羊喝奶等特色活动。图为几位中国游客正在农庄喂马儿吃草。
  谷靖雯供稿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哪些旅游目的地已获准正式开放?
  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柬埔寨、越南、缅甸、老挝、文莱、尼泊尔、日本、香港、澳门。 SWO品论天涯网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旅游指南

  “十一”线路精选
  国旅:韩国和港澳七日游
  第一天乘国际航班由北京飞往韩国首都——汉城,游览88奥运会场、乐天世界。第二天汉城市内参观景福宫,青瓦台总统府,战争纪念馆等。第三天乘飞机前往香港。第四天香港游览海洋公园,参观会展中心,游览浅水湾,参观历史古庙——黄大仙庙,游览太平山。第五天全天自由活动。第六天由香港乘船前往澳门。澳门市内参观大三巴牌坊、妈祖庙、葡京赌场。第七天乘车前往深圳或广州,或乘飞机返回北京。
  青旅:菲律宾五日游
  第一天乘客机前往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第二天乘车前往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前美军基地——苏比克湾参观。午餐后前往海滨浴场游泳。晚餐后参观赌场或闲逛夜市。第三天参观美军弹药库、菲律宾国父黎刹纪念公园、圣地亚哥古堡、工艺品店等。第四天乘坐独木舟,漂激流过险滩,欣赏菲律宾民俗舞蹈。第五天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
  中旅:澳大利亚八日游
  第一天乘航班前往澳大利亚凯恩斯。第二天抵达凯恩斯,市区内自由活动。第三天前往海中平台,游览世界闻名的大堡礁。第四天前往热带雨林游览,领略土著人的文化。下午乘机飞往布里斯班,前往黄金海岸。第五天黄金海岸,游览华纳电影世界等。第六天早乘车前往布里斯班游览市政大厅、海关大楼、南岸公园等。第七天到悉尼,游览悉尼歌剧院、海港大桥等。第八天返回北京。 SWO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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