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记者调查
干部多下访 群众少上访
——陕西咸阳市推行“大信访”机制的调查
本报记者 何小燕
记者日前在陕西省咸阳市采访中了解到,曾经是“上访大户”的淳化县,从1998年到现在,没有发生一起赴咸阳市及市以上领导机关越级集体上访事件。淳化县的变化,正是咸阳市推行“大信访”机制,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所收到的效果。
咸阳市“大信访”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从群众上访的源头抓起,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社会矛盾的处理从消极控制、被动治标向提前防范、主动治本转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处在西部开发前沿的咸阳市是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前些年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一些基层干部由于不能正确全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致使农民负担加重、村级财务混乱、经济发展缓慢。这些问题成为群众关心的焦点,导致信访、上访数量增加,给当地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咸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群众上访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他们深刻地认识到,要顺民意、得民心,就应该主动地走到群众中去,积极化解基层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理顺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经济强市的积极性,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基于这一认识,他们制定了干部大规模下访,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顿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治安秩序,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村务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等措施。
1998年8月中旬,市委、市政府抽调8000多名干部下乡、进企业,每个乡镇有一名县级干部,每个村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市委书记、市长等也包村包户下访。在此后的50天内,各工作队深入基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予以解决。全市印发普法教育材料100多万份,举办法律培训班7900期,参加培训人员72万人次,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同时,他们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106起,清退不合理收费418万元,停止征收违反政策的收费2520余万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75项,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7000余万元。通过这些工作,咸阳市在161个乡镇、2905个村全面实行了村务公开,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和服务指导中心211个。
围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是“大信访”的着力点。地处咸阳北部的长武县,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长年缺水,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历年上访不断。市委书记谈俊琪于去年七赴长武县,通过协调,修通了巨枣公路、芋杨公路,彻底解决了“行路难”的问题;全县6乡19村的505户村民还从水、电、路不通的山沟里搬到了新居民点。去年4月,刚刚上任不到两个月的咸阳市市长李堂堂就深入永寿县贫困地区调查研究。他得知仪井镇丰杜村由于干旱少雨,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多方奔走,筹集资金25万元,建成一座抽水站,彻底解决了村民吃水难的问题。
“大信访”机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未雨绸缪,尽量将可能发生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易引发群众上访的情况,市委去年在全市抽调1000名干部下访基层,要求他们与群众同吃同住,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确保在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针对反映强烈的农民负担问题,咸阳市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帮助农民正确区分合理与不合理负担的界限。在此基础上,由纠风办、农业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农民负担情况依法进行全面检查,解决了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去年,上访反映农民负担问题的人数由1998年的4014人减少到276人。去年下半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民负担问题引起的上访事件。
编后:咸阳市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开辟工作新思路,推行“大信访”机制,组织大批干部下去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干部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安定,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他们的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民主建设在乡村
“村官”直选好处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农村选拔干部的方式已发生变革,农民依法享有选举本村“村官”的权利。据报载,广东“村官”直选试点工作中爆出一条新闻:一位人大代表竞选村委会主任时败给对手——一位普通村民。乡亲们对选举结果很满意,说:“这回是真正把民主选举权交给了群众,我们村更有希望了!”这位人大代表当过20多年的村干部,为什么会败给一位普通村民呢?用村民的话说:“他这几年确实做出不少成绩,但是随着荣誉增多,名气增大,他也离群众远了。”村干部谁好谁坏,谁为群众着想,谁为自家打算,村民心中都有一杆秤;选谁不选谁,投谁一票,村民都会在心中掂量。当选的那位普通村民,正是村民经过掂量,认为是一心一意、有能力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人。由村民直选的“村官”最有群众基础,最能体现群众的意愿。
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村级民主政治的大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基层民主的大发展。“村官”谁来当?以往大多是上级组织划框子,定调子,搞指选和派选,因此一提起选“村官”,一些农民便埋怨说:“选举是组织的事,选谁早已内定了,还要我们去演戏,真是活受罪。”如今,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全面实施,直选“村官”具有了合理性和合法性,村民的自治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事实证明,许多问题的解决,民主比不民主好,选举比不选举的结果好。从当选的“村官”来说,干工作有群众基础,信心足,干劲大;从村民来说,对自己选的干部自然要拥护和支持,对村委会布置的任务也就会积极去完成。
“村官”作为农村的带头人,在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在农村实行直选“村官”这一重大变革,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有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把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原则,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人脱颖而出。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委组织部 周港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治治“念歪经”“和尚”
赵蓓蓓
“好经被念歪”的事对我们来说早已司空见惯,最近又从传媒上看到一个典型例子——
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规划,国家在3年内将投资1900亿元,改造全国2000多个县(市)的农村电网,到2001年底,基本实现全国城乡同网同价。国家计委目前已下达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计划1630亿元。可就是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好事,在一些地方却成了乱集资、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以政府名义出台一些向用户筹资的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设收费项目;在施工中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向农民摊派食宿费;违反规定白条收款,层层加价收材料费,或强行向用户推销指定的用电器材等。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国家农村电网改造的宗旨。
明明是民心工程,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却成了惹民烦、遭民怨的事?就是因为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地方、部门利益甚至一己私利,把“经”往歪处“念”。最为恶劣的是,他们往往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干着有损国家利益、败坏政府形象的勾当。
我国是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最终要通过各级地方党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去贯彻实施。这就意味着,一项政策的落实,最终是通过实施者去体现的。老百姓一般也是通过具体人、具体事去了解、感受“上面”的方针政策。所以,“念歪经”的“和尚”的可恶之处在于,他们不仅令信息失真,政策变味,而且扭曲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据报道,国家计委最近针对上述情况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把农村电网改造中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作为当前电力价格检查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这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不及时把被念歪了的“经”正过来,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惩处,减负工程就可能变成加负工程,好事就会变成坏事。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焦
只顾自己挣钱 哪管他人受害
在中原油田采油二厂采区内,有近20家当地农民开办的小保温材料厂。这些小保温材料厂都没有配套的环保设备,生产时排放出的废烟、废气和产生的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生活在这些工厂附近的采油二厂职工和家属,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感到呼吸道不适。
上图:一家小保温材料厂附近的庄稼因污染死掉了。
右图:小保温材料厂里货物露天堆放,到处飘着浓浓的粉尘。
中原油田濮西石油派出所 徐强(附图片)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公开选拔 公开使用 公开监督
四川高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近年来,四川高县县委强化以“公开”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地预防了暗箱操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坚持公开选拔,把好干部队伍“入口关”。在乡镇和科局领导干部选拔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念好干部选拔“线”、“票”、“选”、“示”四字经。一是实行政绩加民意最低分数线制度。拟任和继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其民意考核分加工作实绩考核分必须超过最低分数线60分,凡低于60分者,一律取消任职资格。两年来,有9名考评政绩加民意分低于60分的领导干部被降职。二是县委常委决定干部任免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讨论干部任免必须有2/3以上常委到会,按一人一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方可通过。两年来,全县任免的610名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无记名投票,其中有19名干部得有反对票,57名得有弃权票。三是对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和科局领导干部实行公选。公选乡镇党委书记,采取双荐(组织推荐或10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预选(4/5以上党员参选)、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正式差额选举等程序进行。公选科局领导干部,采取“双荐双考一试用”的办法———组织、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成绩合格者试用一年再决定任免职。四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为增加用人透明度,提高识人的准确性,县委将部分拟提拔科局级领导干部的简历、德才表现等面向社会公开10天,再根据反馈结果决定干部的任免。通过“线”、“票”、“选”、“示”四关选拔,基本实现了领导班子结构优和领导干部个体素质优的目标。目前,全县科级“双优”班子占80%以上,其中“四好”班子占48%,领导干部有大专以上文化的比例由1993年的22.8%上升到44.2%。
一般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选拔,一律推向人才交流市场。在村干部选拔上全面实行公选,公选后村干部平均年龄由公选前的40.8岁降到37.6岁,有高中以上文化的比例比公选前上升15.2%,村干部职数比公选前减少31.6%,平均补贴比公选前提高25%。
坚持公开使用,把好干部队伍“梯口关”。一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县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期为5年,乡镇领导干部任期为3年,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自然解除本职务,需要继任或提拔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到期不能提升职务的,进行交流或改任非领导职务。二是对公选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三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对科局单位中层干部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三年一聘。四是对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实行公开选调制和轮岗交流制。1994年以来,全县公开选调74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并全部实行了一年的预备期制度。五是对县、镇(乡)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一年一聘的聘用制。这些办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铁交椅”、“终身制”,形成了“政绩出干部”、“争当好干部”的良好氛围。
坚持公开监管,把好干部队伍“出口关”。一是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末位轮岗制。对班子成员中政绩不突出、群众反映差、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位的,予以轮岗或降免职。仅1999年,全县就有16名领导干部因考核名列班子成员末位被轮岗或降免职。二是实行了诫勉制度和黄牌警告制度。对有错误行为,但又不构成违法违纪的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为期6个月的诫勉或30天以内的“黄牌”警告。凡受到诫勉处理和黄牌警告的,不能提拔使用,所在班子不能评为“四好”班子和先进单位。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末位待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考评中排名居本单位末位的,必须经过6个月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试岗半年,根据表现决定其是否可以上岗。四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聘取酬的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制。五是坚持干部人事队伍的退休、辞退、辞职、解聘、降职、开除等制度。
高县通过强化以“公开”为核心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全县干部的廉洁从政。1999年,全县纪检机关立案审查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问题的案件12件,比上年减少4件,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比上年减少1人。“公开”工作在监督干部的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干部。1999年5至6月,对150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问卷测评,群众满意139人,基本满意11人,不满意没有。
四川省委组织部 杨天宗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短波
社会短波
陕西西乡县:街头公益设施被毁
西乡县电信和邮政部门投资近百万元在县城街头设立了100多个电话亭和广告信箱,这些电话使用不到半年,广告信箱还未交付使用,就被人为破坏:电话话筒被摘,广告信箱的钢化玻璃被砸,为方便高层住宅居民设立的信报箱群铁门被撬。呼吁当地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公益设施的不法行为。
陕西西乡县供销社 李庆
四川阆中市:溪河污染百姓遭殃
四川阆中市七里镇境内有一条长8公里的溪河,沿河5个村、6000多农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全靠这条溪河。近几年,溪河源头建起一些工业企业,排放未达标和未经处理的废水,致使河水臭气熏天,人畜无法饮用。群众要求有关方面尽快治理溪河污染。
四川阆中市七里镇 颜实
河南平顶山:旧法贮粮损失严重
笔者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阎柴庄村了解到,农民手中的余粮越来越多,他们保管粮食大都用袋装和缸贮,经常被虫蛀、鼠盗,甚至霉变,不但损失大,而且粮食污染严重。希望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能够下乡指导农民科学贮粮,以确保农民的劳动成果不受损失。
河南平顶山市农业局 裴鹤 赵志红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来自一线
西峡县在执法检查中发现
私企劳动关系状况堪忧
最近,河南西峡县劳动行政部门在对该县58家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没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在58家私营企业中,有48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只是简单的雇工协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协议往往只规定或强调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对劳动者的权益方面的内容规定得少而空,甚至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在建筑施工等企业,签订的协议中大都有“职工伤残病死,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还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出具“保证书”,用人单位把某些不合理的要求写入保证书,附在劳动合同上,在劳动者违约时,即按保证内容加以处罚。
收取押金。有的私营企业主抓住劳动者急于就业的心理,让新工人一进厂先交数百元乃至几千元不等的押金,还有的将工人的身份证予以扣留。一旦业主认为职工违纪、违约,便把押金没收。有的业主长时间不退还或根本不退还押金。
工作时间偏长。有的私营企业生产不正常或季节性强,在遇到紧急任务时,业主便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有的是劳动定额过高,工人不得不加班加点;有的是因为实行不合理的计件工资,工人只好牺牲休息时间。这些私营企业的工人很少正常上下班,基本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
工资福利待遇没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在私营企业中普遍没能得到实行,拖欠工人工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企业对有过错的职工随意扣罚工资,且罚款数额违犯了法律规定,超出了职工的承受能力。另外,不少私营企业劳动保险制度不完善,职工生老病死无人过问,保险福利待遇难以落实。
劳动保护条件较差。有些工厂作业场地狭小,无通风排毒设备,有毒和无毒工序混在一起,有些工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从事的是有毒有害作业。有的工厂没有劳动保护措施,频繁发生生产事故。有的工厂厂房、仓库、宿舍、食堂四位一体,通道上堆满货物,平时厂房紧锁,实行封闭式生产,一旦发生意外,职工往往无法脱险。
私营企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加以解决,势必产生不良后果。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措施,指导和督促私营企业尽快依法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强化劳动法的宣传工作,增强私营企业主和职工的劳动法制观念,使私营企业主自觉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私营企业职工懂得并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完成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动合同的工作,切实加强对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私营企业群团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其监督维权职能,及时调解、化解纠纷;劳动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对私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私营企业主依法办事。
河南西峡县人民法院 吴鹏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农村建房多误区 走出误区靠法制
近年来,随着农村奔小康步伐的加快,农民兴建和改造住宅的热情空前高涨。这是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的新气象。然而,笔者也发现,农民在建房中存在着几个误区:
误区之一:缺乏整体规划,宅基地划拨欠集中。农村一般只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才有城镇规划,农民建房则根本没有什么规划。在笔者调查的50多个村子中,只有极少数村有简单的规划图纸。住宅不能集中成片,不利于通水、通电及村容村貌的改善,且土地利用率低,浪费资源。
误区之二:圈田建宅倾向严重。有些人在申请宅基地时总在耕地上打主意,不愿上山建房。有位姓刘的村民以金钱开道,把房子建在了农田里。群众对此不满,向市、县党政领导作了反映。最后,有关人员受到了处分,房子被拆掉。
误区之三:讲排场、比阔气,把有限的财力花在建房上,减少了农业资金投入。一些农民在建房中盲目攀比,你修了一栋出廊房,我便建一套封闭式走廊房;你用钢门钢窗,我便用铝合金门窗……有些农户的房屋才修几年,看别人建了漂亮房子,就觉得自己的房子落后了,拆掉重建。
误区之四:不重视房屋设计,盲目性大。现在农村即使修建较高标准的住宅,也没有设计图纸,别人怎么建,就跟着怎么建,不是根据宅基地的大小、家庭人口的多少、经济状况的好坏及发展庭院经济的需要等因素设计一套较为实用、美观、经济的住宅。这种盲目性导致房屋结构单一,样式千篇一律,宅基地得不到充分利用。
笔者认为,要走出上述误区,有关部门务必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切实保护耕地。目前,在我国农村,对这一法律的宣传还很不够。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土地法的有关内容,不做违法的事。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者。
二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合理安排建房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不要一味地互相攀比,不要“饿着肚子”赶新潮。引导农民科学规划,帮助农民因地制宜,设计实用、美观、大方、经济的住房,摈弃傍水(建在河边)、傍路(建在公路边)、傍田(建在田中)的“三傍”老观念。
湖南隆回县羊古坳乡学区 刘 剑
中国银行邵阳市分行 邹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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