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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第5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27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江西于都 发现南宋时期钱窖 '...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江西于都 发现南宋时期钱窖
  据新华社南昌12月26日电(谢贵芳、肖承明)江西于都县县城老印刷厂旧址近日发现一处铜钱窖藏,专家鉴定认为这是一南宋时期埋藏的钱窖,具有较高的收藏和研究价值。这批唐代和宋代古铜钱存放在一腹径45厘米、高70厘米的陶缸内。这些铜钱种类有大观通宝、政和通宝、崇宁重宝以及部分盛唐时期的开元通宝等,数量有2000多枚。 qT4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郑州 市区公厕一律免费
  本报郑州12月26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区固定公厕一律免费开放。今后,市区公厕由市、区两级财政“全供”,每座公厕由两级财政对半拨管养费用。公厕免费开放后,市政部门将加强公厕卫生管理,落实保洁制度,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清洁,保证公厕内无蝇蛆、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 qT4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随着用水量激增和现代水利设施的出现,新疆绿洲文明的象征坎儿井正面临消失之虞——
新疆:坎儿井何去何从
本报记者 王慧敏
  新疆水资源部门最近公布的一条消息,让不少人忧从心起:
  由于地下水超采严重,新疆吐鲁番市的596条坎儿井已有240条断流。地处海拔负140米的庄子村原有12条坎儿井,其中10条已完全干涸……
  “没有坎儿井就没有吐鲁番,没有坎儿井就没有吐鲁番的文明”
  在新疆吐鲁番浩瀚的戈壁滩上,排列着一行行整齐的锥形土堆,一股股热气从土堆中徐徐喷出,那就是坎儿井的井口。
  坎儿井是新疆各族人民依据当地地形特点发明的一种灌溉方式,是新疆绿洲文明的象征。新疆水利厅厅长王世江说:“没有坎儿井就没有吐鲁番,没有坎儿井就没有吐鲁番的文明。”
  坎儿井早在我国西汉的典籍中就有记载。清代爱国志士林则徐谪戍新疆时,在吐鲁番、鄯善、托克逊新挖了坎儿井300多道。为了纪念林则徐推广坎儿井的功劳,当地群众把坎儿井称之为“林公井”。
  坎儿井由明渠、暗渠、竖井和涝坝四部分组成。新疆南疆地区干旱酷热,蒸发量大,风季时风沙漫天,往往风过沙停,大量的农田、水渠被黄沙淹没。而坎儿井却在地下暗渠输水,不受季节、风沙影响,蒸发量小,流量稳定。此外,不用提水工具就可以引取上游埋深几十米、甚至百多米的地下潜流,进行自流灌溉。
  解放以来,随着人口增加和农业灌溉用水增大,仅靠坎儿井供水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吐鲁番现有耕地120万亩,每年水资源补给量为11.7亿立方米,而实际耗水量已经超过12亿立方米。无奈,只能不断打机井抽取地下水。目前,吐鲁番盆地的机井数目已超过了9000眼。
  打机井势必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机井越打越深,水位便越降越低。在这种情况下,平均深度只有两米的坎儿井,不断干涸便成为必然。
  保护还是废弃?专家们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人们怀着复杂的感情关注着坎儿井。吐鲁番地区水利勘察设计院原院长卢震认为:对坎儿井的干涸完全不必大惊小怪!作为一种古老的水利灌溉设施,尽管坎儿井曾发挥过无与伦比的作用,但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它被取代是历史的必然。
  卢震说:首先,坎儿井只能取浅层的地下水,而各坎儿井之间相隔一定距离,使其截水范围在深度和广度上有较大限制,故不能充分利用地下水;其次,坎儿井所引用的潜流,主要来自上游山溪河道下渗的水,其水文变化较山溪径流本身的变化来得迟缓,这使得坎儿井水量与农作物生长期集中用水不相适应;此外,坎儿井一般1—2年就必须进行一次维修清淤。坎儿井井宽一般只有五六十厘米,井高也只有1米多,维修起来劳动强度很大,且塌方频仍,年年都有人死于坎儿井淘漉。
  因此,他主张多修水库和机井,需要用多少水就取多少水。用不了的储存起来,既方便又利于控制水量。
  新疆坎儿井协会秘书长吾甫尔的意见则与卢震相左。他认为,作为“绿色引水工程”的坎儿井,不但具有无可替代的使用价值,而且还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作为闻名中外的旅游景点,每年吸引中外游客逾百万人,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对于卢震提出的有关坎儿井的缺陷,吾甫尔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从经济角度考虑,坎儿井比机井并不逊色。吐鲁番的不少坎儿井寿命在500年以上,而机井一般10年左右就报废了。挖一条坎儿井,一般工程造价是100米1万元,5公里长的坎儿井工程总造价才50万元。挖一眼机井,一般就需15万元。如此算来,还是挖坎儿井更便宜。
  从耗水量来说,机井也并不比坎儿井节约多少水。上世纪60年代,吐鲁番有1320条坎儿井,当时的出水量相当于目前机井和坎儿井水量的和。现在干涸的坎儿井的出水量正好等于目前所挖机井的出水量。此外,坎儿井常流水也并不见得就是一种浪费:常流水可补充地下水。
  吾甫尔还强调,坎儿井能自流灌溉,取水支出低于机电井的运行支出,在电力仍显紧张的今天,大力推广坎儿井十分必要。
  坎儿井与现代技术结合,节水效果非常明显
  两种观点,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
  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既保护了坎儿井,又解决了用水问题?就目前情况看,难度不小。事实上,水利部门每年用在坎儿井维修上的费用不下千万元。但水资源总体紧缺这一现实,让水利部门所做的努力显得有些苍白!
  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随着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吐鲁番地区的用水量还在增加。仅用水大户油田,每年就要开采地下水500万立方米。在一些地方,机井打到四五十米深,仍见不到水。为解燃眉之急,只有不断打机井,而机井势必会造成坎儿井消失。这真是个两难困局!
  新疆农业大学著名水利专家郭西万教授说:“坎儿井面临的窘境,再次为新疆的水资源利用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个蒸发量比降雨量多几百倍的地区,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水的利用率,比其它地方显得更为迫切。”他认为坎儿井只要和现代水利工程技术结合起来,节水效果就非常明显。
  新疆水利部门在吐鲁番的试验证明,推广滴灌、喷灌每亩地能节约用水2/3。节约下来的水渗入地下,久而久之,地下水位就会抬升。郭西万曾做过实验:在坎儿井的输水段采取暗管埋设,明渠用混凝土板防渗,这样坎儿井可节约1/3的用水量。(附图片)
  图为当地群众正在从坎儿井中取水。 王慧敏摄 qT4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热点解读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涉及彩礼能否返还、解除同居关系、离婚财产分割等广受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婚姻家庭纠纷:审案有了新规定
本报记者 吴兢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于2004年4
  月1日起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2001年公布第一批婚姻法司法解释后,第二次对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确适用婚姻法作出解释。
  婚前彩礼——
  三种情形可全退 不收彩礼为上策
  在福建晋江市西滨镇,56岁的老蔡正在为儿子能不能讨回20万元的礼金发愁。按照当地婚俗,谈婚论嫁时,男方须给女方巨额礼金,越大越有“面子”。为了“面子”,并不富裕的老蔡不惜连借带贷,勉强为儿子凑足了20万元彩礼。可是,巨额彩礼并未换来一个牢固的婚姻。如今孙子才半岁,儿媳却提出离婚……在这起离婚诉讼中,矛盾焦点便是这20万元彩礼该不该还。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方索回彩礼的要求,在有的法院得到了支持,而在另一些法院却被驳回。
  彩礼到底该不该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告诉记者:“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群众意见最多、最集中的就是这个问题。在当前,男女双方结婚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不主张也不支持结婚以给付彩礼为条件。但鉴于现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给付彩礼的情况较为普遍,许多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债台高筑。如果对此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所以,我们在司法解释第十条中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其中的第二、第三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感情好,没有彩礼一样幸福;如果双方婚姻不幸要离婚,巨额彩礼照样要返还。司法解释的新规定,将对收彩礼的行为产生一定的遏制。为了儿女的幸福,彩礼还是趁早不收为好。
  同居——
  风险须自负 有配偶者判“分手”
  李女士是广州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她与男友同居已久。刚开始,双方认为结婚证不重要,关键是感情好,于是商定待事业有成后再正式成家。李女士动用了自己的一切关系网和财力帮助男友的事业,房子、车子都记在了男友名下。事业小成,李女士要求男友补办结婚证。万万没想到,男友却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一口拒绝。李女士一气之下告上法庭,要求把男友名下的物业归还自己。法院则判决谁名下的财产仍归谁。
  黄松有说:“对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同居,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因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于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的风险,最大地表现在财产分割上。法院对此的审判原则是:能证明是个人的,归个人所有;如能证明是双方出资共同形成的财产,则用公平原则来分割。而婚姻关系中的保护妇女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及扶助原则,均不适用于此。这些风险,同居者真的要好好考虑清楚再做选择。
  离婚协议——
  如存在欺诈、胁迫等,一年之内可起诉
  因婚后感情不合,小王与小红决定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小红发现小王对自己隐瞒了大量的财产,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变更财产分割协议。
  黄松有说:“离婚协议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对当事人的诉权,我们仍予保护。所以,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反悔而起诉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能否胜诉,则要看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
  夫妻欠债一起还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家庭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储蓄存款、房屋等外,还出现了一些新型家产,比如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股票等等。离婚处理这些家产时,往往涉及到夫妻以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所以实际审理时遇到的问题很多。
  对这些新型家产如何认定?依照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款项,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争议颇多的房改房价值,则应按市场价计算;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形成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的债权债务处理,由于以前的法律规定不具体,一直是困扰法官的难题。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比如,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再比如,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无效婚姻——
  艾滋病、非典未被列入禁止结婚的疾病
  根据修改后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婚姻无效有以下四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黄松有说:“对这四类情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在无效婚姻的四类情形中,艾滋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令人关注。这个问题在艾滋病猖狂的今天更显得紧迫。记者了解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国家一直没有公布新的禁止结婚疾病,各级法院掌握的还是旧有的麻风病、花柳病、淋病、梅毒、严重精神疾病等疾病,艾滋病、非典等均未列入。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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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连续报道

本报记者追款有新进展——
玛纳斯县公安局通知进行工程复核
昌吉州公安系统举一反三整顿警风
本报记者 王慧敏
  12月25日晚23时过后,有人叩响了人民日报驻新疆记者站的大门。他们是玛纳斯县公安局政委于飞和头工乡派出所所长龚志军。
  于政委话说得很诚恳:“出现龚志军谩骂追讨欠款的包工头这种事情,作为局领导,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明我们对干警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龚志军也表达了歉意,说这件事情发生后,他非常后悔,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26日下午6点多钟,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李鸿奎从玛纳斯打来电话。李副局长说:今天中午,当天的人民日报到昌吉后,在公安局内部引起强烈反响。局长彭建国饭都没有来得及吃,马上召集局党委会议,决定派出以李鸿奎为首的工作组紧急赶赴玛纳斯对此事展开调查。下午一上班,玛纳斯公安局立即召开局党委会。会议决定:龚志军立即停职检查。对拖欠刘涛施工款问题,责成局指挥中心、计财装备科、头工乡派出所,对工程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公安局将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想办法尽快予以支付。
  下午7点钟,玛纳斯县公安局又召开了全局中层干部会议,通报了有关情况。27日,玛纳斯县公安局还将召开全局干警大会,责令龚志军在大会上做检查。李副局长说:“龚志军这件事,将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州公安系统进行通报,带动全体民警在履行维护社会治安职责的同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真正做到人民警察为人民。”
  就在记者发稿时,包工头刘涛打来电话,说:玛纳斯县公安局也向他表示了歉意,并通知他27日一起参加工程复核。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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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瞬间

浙江省政协常委会议
——群众代表首次旁听并发言
  12月26日,浙江省政协九届五次常委会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首次公开邀请40名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并允许自由发言。据悉,邀请群众代表列席旁听省政协常委会议并发言,在浙江还是第一次。图为群众代表在发言。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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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记者来信

济南——一媒体投诉某企业“恶意收购”
被投诉方称此事纯属无稽之谈
专家称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法律空白
本报记者 何勇
  12月24日下午,济南市都市类报纸《济南时报》将济南苏宁电器投诉到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投诉理由是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影响信息传播,侵犯读者知情权。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耿建华教授说,这是目前我国第一起媒体遭恶意收购后,投诉至工商部门正式追究责任的事件。
  据《济南时报》总编辑尹波介绍,12月21日,济南市市内各繁华路段报摊出售的《济南时报》90%被收购;12月23日,该报刊有对“恶意收购”事件报道的报纸,又被大量收购。《济南时报》调查后认定,恶意收购报纸者是济南苏宁电器,收购起因是当日的《济南时报》对苏宁电器泉城路分店开业时推出的所谓“一元电器”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报道。
  苏宁电器总监丁遥则表示,这是一次恶意中伤,“苏宁电器恶意收购《济南时报》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有必要时会用法律手段讨回公平。他还说,“一元电器”的促销方式在电器零售业很普遍。
  专家认为,投诉至工商部门而非起诉至法院暴露出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耿建华说,“恶意收购”报纸实际上是一种“封锁信息传播”的行为,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近年来,报纸遭恶意收购的事件越来越多,而被收购者鲜有诉诸法律者。这是因为,新闻从业者的职责权利受到侵害,报纸被“恶意收购”,并无相关法律能保护其权益。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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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烟台 建筑民工有了付酬档案
  据新华社济南12月26日电(徐冰、岳川东)日前,烟台市建设局为全市600多家建筑企业专门建立了一套建筑民工付酬档案。该档案首先由企业自报数额,然后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到企业查取建筑民工签名领取工资的时间和数额,再通过暗访工地随机调查建筑民工的实际付酬情况。原则上,这套档案每月定期监控检查一次。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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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专项资金扶助困难劳模
  据新华社武汉12月26日电(记者俞俭)日前,武汉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每年拨付一定量的财政专项资金,扶助困难劳模。武汉市现有各类劳模7310人,其中全国劳模125人,省、部级劳模1366人。据调查,649个劳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2603个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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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吴兴区 “马拉松”官司被叫停
  据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施国峰、朱立毅)12月26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始正式实行临期、超期案件公示制。按照法院规定,每月的26日,截至当月25日的临期、超期案件,都会在该院大厅的电子屏幕上进行公示。据介绍,自从该法院今年9月试行这一制度以来,无一起超期案件。 qT4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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