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系列报道
建章立制 协调配合
天津:重视代表议案再办理
本报天津12月1日电 记者裴智勇、陈杰报道:天津市改造二级河道,河底原来是采取硬化办法,现转为泥土做地层,以利于生态平衡;市房管局直接管理的高层旧楼因电路老化,空调、电暖气带不动,如今经增容改造,安装一户一表……这桩桩件件都是天津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的结果。今年初召开的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4件,建议、批评、意见608件,目前已全部办复完毕,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98%。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尊重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大事来抓。“建章立制,严格依法办理,这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1999年先后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及《代表议案工作条例》,使办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效率和水平。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了代表议案处,专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还与市政府共同编印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手册》,依据法律法规,具体细化办理工作的责任,提供指南服务。
在天津,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与“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逐步建立了办理工作的人员培训、定期汇报、前中后“三走访”、联合会办、专题协调、考评等制度。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红升说:“政府在办理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汇报进度,征询意见,重在解决疑难问题。”市政府按照市长戴相龙的要求,把办理工作视为依法行政的重要部分。市政府开设人大代表专线电话,及时倾听代表们的呼声,使他们反映的社情民意成为各部门的决策参考。
对不满意件的再办理,是天津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今年5月份,对608件建议办复情况征求反馈意见时,人大代表表示满意和理解的有578件,尚有30件代表表示不满意。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把这些不满意件提出来,会同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分析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协调督促办理。至今,不满意件经过再次办理,只剩下6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负责同志说:“我们的目标是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也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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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重在落实
“众人拾柴火焰高”。代表议案、建议在天津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记者在天津采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感受。
为什么天津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从大的方面讲有两个因素:
首先,代表议案和建议本身质量高。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介绍,天津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质量逐年在提高,原来有一些议案只关注小区域问题,说些“鸡毛蒜皮”的事甚至个人的事;而今“议大事”的议案越来越多,讲的都是群众关注的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一个议案涉及几万几十万人的直接利益。代表议案建议水平高,归结于人大代表的素质,归结于人大代表的工作扎实。同时,也归结于人大常委会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的保障和服务到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代表学习、举办知情视察和知政报告会,召开代表座谈会。
其次,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识到位、制度规范、配合协调。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具体利益,他们的议案和建议往往集中了老百姓的智慧,载着老百姓的热望,这是送到我们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门口的“智囊”、“真经”,有什么理由不去扎实办理呢?天津市领导认识到位,他们说,对于那些能办到的事,我们没有理由不办。天津市制定了两个条例,形成一系列制度,各方配合有力,确保了代表建议和议案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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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山西严查领导干部超标车
全省共查处违规小车7569辆
本报太原12月1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日前,山西省直机关又有24辆领导干部违规超标车被收缴,加上此前收缴的34辆小车,共有58辆省直机关违规超标车被收入省财政厅实物库,这些车辆绝大多数为“奥迪A6”,清一色地挂“晋O”牌照。这是山西省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吃、住、行“三项治理”工作的成果之一。
从今年7月开始,山西省开展了廉政建设的“三项治理”工作,在治理公款吃喝、多占住房的同时,清理领导干部乘车违规超标问题也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截至10月30日,全省1999年3月以来购买的小汽车中,各类违规购买的共有7569辆。经过清理整顿,这些车已经或正在被纠正、退还、没收、收缴之中。对情节严重、顶风作案、限期内有意瞒报、弄虚作假者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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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湖北严格选配法院领导干部
本报武汉12月1日电 针对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中、基层法院院长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推出硬措施,明确规定有五种情形的人不能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这五种人是:已有不廉问题的,担任其他职务不称职需要调整的,年纪偏大为落实职级待遇照顾安排的,没有学过法律专业的,及其他有争议的人。
据悉,今年底、明年初湖北省将有87个市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换届。为做好这次较大规模的院长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法院院长,湖北省高院党组特地向省委呈报,提出3点建议,有五种情形的人不能当院长即是建议之一。报告同时建议要更加严格把好法院院长提名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对院长提名人选提前、大范围、长时间公示。(杜若原 李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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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高法推行十项制度防止新的超期羁押
高检推出防止纠正超期羁押若干规定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继昨天宣布全国法院7月底以前超期羁押案件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后,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又宣布将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
这十项制度包括:一是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二是建立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的制度,对过失犯罪等社会危险性较小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和已被羁押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被告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三是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告知法院羁押期限,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依法办理法律手续延长审限或者因检察院抗诉等原因需要阅卷的案件,应当及时将这些不计入审限的情况书面通知看守所、被告人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四是完善依法独立审判制度,坚持两审终审制,规范以至逐步取消内部请示的做法;五是建立严格的案件发回重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次,严格禁止多次发回重审;六是坚持依法办案,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对于审理后,仍然证据不足,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无法收集充分的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坚决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七是完善及时宣判制度,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开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八是建立高效率的送达、移送卷宗制度,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得无故拖延;九是坚持超期羁押案件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向上级人民法院书面报告,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做到月清月结;十是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凡故意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造成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检推出防止纠正超期羁押若干规定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徐运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的,旨在巩固清理超期羁押成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超期羁押现象,保证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全面正确掌握逮捕条件,慎用逮捕措施,对确有逮捕必要的,才能适用逮捕措施。对于已经逮捕但经侦查或者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依法作出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实行听取和告知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检察人员应当听取他们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对于被逮捕的人,应当由承办部门办案人员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时应把逮捕的原因、决定机关、羁押起止日期和处所以及在羁押期间的权利、义务,用犯罪嫌疑人能听(看)懂的语言和文书告知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并告知其家属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超期羁押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投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延长或者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每次都必须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说明法律理由,并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人。
——实行羁押情况通知制、办案期限届满提示制、定期检查通报制。人民检察院侦查、公诉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羁押情况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在办案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办案部门发出《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函》,督促办案人员依法及时办结案件。如果需要延长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羁押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督办。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定期向所辖检察机关通报辖区内检察机关办案中执行法定羁押期限情况。
——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397条关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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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时代新语
用人失察当问责
李相君 郭登高
据报道,四川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成萍与驾驶员罗德全在成都某宾馆嫖娼,被警方现场抓获并拘留。有关部门认为,袁成萍早已丧失作为党员和国家机关干部应有的基本政治思想素质,任用袁成萍是严重失察失误。于是,在对袁成萍进行“双开”的同时,四川省委责成达州市免去了达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冉隆成的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几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大都只对本人依法严肃查办,而对考察使用的直接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干部,通常很少追究责任,即使追究也常是批评教育、隔靴搔痒。这看起来没什么不妥,谁违法谁受罚嘛!可实际上却为用人腐败埋下了隐患,因为即使用错了干部也不用担太大责任,这就可能造成一些领导干部或为了物质利益,或为了裙带关系,或因其它原因,用一些本不该用、不能用的人,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程维高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追究领导用人失察之责,至少可以起到两个好的作用。一方面,用什么人,不再像以前“一用了之”,而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所用之人失职,甚至干了违法乱纪的事,当领导的要跟着受“牵连”,这就等于“逼”着领导干部在选人时要全面细致地考察、反复酝酿后使用,而不敢草率武断决策,这无疑给那些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优秀的干部受重用创造了良好机会。另一方面,能够使部属少犯或不犯错误。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碍于人情“面子”,或怕丢了选票,常常对部属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有时即使发现了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一些人放松了自我约束。追究领导用人失察之责,出于“连坐”关系,领导干部必然会经常对部属的工作、生活圈进行过问,掌握情况,及时提醒,从而能够使部属防微杜渐,避免走上邪路。
由此可见,追究领导用人失察之责,是科学、正确、合理地使用干部的客观要求,是防止用人腐败的有效途径。愿这一做法能够引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关注,在更多地方、更大范围得到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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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警提示
有效期内身份证也可换新
据新华社电(张云龙、王科岩)今年39岁的沈桂芬女士最近为使用了15年的身份证烦恼不已。前两天她去一家企业竞聘,结果因为身份证照片与本人长得“不太像”,被企业主考人员反复核对、询问,弄得心烦意乱,笔试发挥欠佳,与工作失之交臂。
沈桂芬说,她很想到这家企业工作,经过几轮筛选,终于进入了最后的笔试。但是在考试过程中,主管人员因为她与身份证照片差异大,几次中断她的答题,反复询问。结果她在笔试中发挥失常,抱憾出局。记者把沈桂芬的身份证与本人对比,看上去的确判若两人。她的身份证是1988年发放的,有效期为15年。当年的沈桂芬梳短发、长得偏瘦,脸型很有棱角,而现在梳卷发,面颊丰满,变化很大。沈桂芬说,她这个年龄找到合适的工作很难,为这次考试准备了好几天,还交了100多元的费用,没想到身份证让她的努力付之东流。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户籍科民警王惠芳说,如果居民感觉身份证照片与自己现在的模样有较大出入,或者有其他不合适的地方,即使仍在有效使用期内,也可到公安部门重新办理,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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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驻昆明某部接兵干部到河南柘城后,慰问敬老院里的孤寡老人和革命伤残军人,树立了接兵干部良好形象。
图为日前他们在张桥乡敬老院给老人们送慰问品时的情景。(张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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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小康大业 人才为本——人才强国大家谈
人才的“塔基”和“塔尖”
谢昌晶
若以塔型来形容人才队伍的结构,那么“塔基”便是各类人才的汇总,而“塔尖”则是高层次人才。“塔基”和“塔尖”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是同样重要的,不可只重一方,失之偏颇。
我们要加强属于“塔尖”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有了钱学森、邓稼先、王淦昌等,就有了“两弹一星”;有了袁隆平,就有了高产的杂交水稻;有了王选,就有了方正……可以说,高层次人才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牵引带动作用。当前,我国的高层次人才十分短缺,且流失严重,在技术创新方面领先于国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人才非常稀少。我国的人才队伍在规模上可能是世界第一,但专利和科技产出量却不高,在“世界工厂”称号的背后,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而非高科技附加值来维持竞争力优势。因此,我们要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研究探索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制定符合国际化要求和我国国情的培养规划,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环境,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企业家、文学艺术家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同时注意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外的精英人才,使我国出现高层次人才“群星璀璨”的新局面。
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属于“塔基”的整体人才队伍建设。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素质优良的整体人才队伍,是实现一个国家全面、快速发展的根本。建国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人才总量已突破6000万,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得到改善,为我国基本实现小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国的人才队伍现状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人才总量依然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人才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人才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引才、用才的环境欠佳,等等。我国有着巨大的人力资源,这是潜在的人才优势。开发好这一资源,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从改进教育体制和方式、方法入手,加强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良好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同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从而促使全民族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各类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让人人都想成材,人人都能成材,人人都争先为国家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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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宁夏儿童福利院将99名孤残儿童寄养在城镇居民和山乡农民家中。3年来,这些孤残儿童在亲情的滋润下,身心得到了一定的康复。图为11月25日,永宁县农民孙立文(左)让寄养在家中的陈蕊亲近和平鸽。
(新华社记者 刘海峰摄)
今年38岁的孙月光曾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一名民办教师,1997年,在元宝山区残联的支持下,孙月光创办了赤峰回音聋儿康复乐园。图为她在训练聋儿发音。(新华社记者 王晔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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