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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第13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10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惊动总理的民工欠薪 '...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热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为重庆农民熊德明一家追讨工钱的事情见诸报端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最近,本报经济周刊获悉了这一欠薪事件的前前后后——
惊动总理的民工欠薪
范伟国 魏星
  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农民熊德明说:
  10月24日这一天,对于41岁的我来说是难忘的。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不仅在村里见到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而且还在总理的亲自过问下,解决了困扰我家近一年的难题:拿到了县里包工头拖欠我丈夫的工资。
  从去年10月2日起,我丈夫李建明开始到云阳新县城搞建筑,为新县城万步梯工程打工,一共干了88天。起先,包工头承诺按照修建的工程量计算报酬,修1米梯子得6元钱,多劳多得,工程完工后立即结清所有工资。但不久后,包工头就改变了主意,工资按天领,在工作量没减少的情况下,每干一天只能领取固定的35元。当时,包括我丈夫在内的打工者们对包工头的这个决定都很有意见,我更是担心丈夫在付出劳动后拿不到钱。
  果然,本来在今年2月份时就应当领完全部工资,但包工头只在务工中途和春节时各支付了300元和700元,还欠我丈夫2000多元。那时候,家里养的4头猪又都病了,一分钱没赚到不说还净亏了几百元,丈夫打工的工资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在丈夫工资一直被拖欠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我儿子外出打工去了,我也只好找亲戚借了点钱勉强维持家用。
  温总理来到我们村的时候,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家里遇到的这点儿事告诉他。总理工作那么忙,我真怕打扰了他。但看着总理慈祥的笑容,听着他再三鼓励我们的话,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说吧!
  于是,就发生了大家从报上看到的那一幕。
  总理走了之后,当晚9点刚过,我就上床休息了。说实在的,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我想着总理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默默地对自己说,有总理的关心,被拖欠的工资在今年肯定会有着落的。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在当晚11点15分,家里就收到了这笔被拖欠近一年的工钱。当我丈夫拿着早该属于他的工钱时,我激动得哭了。
  云阳县委书记王显刚说:
  温总理离开云阳的当晚7点半,我们县委、县政府就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落实总理重要指示、迅速追缴民工工钱进行安排。8点半,副县长刘海清连夜带队赶赴人和镇核查情况,并找到了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老板,责令其发还民工工钱。
  原来,拖欠工钱的是云阳利升建筑公司,这家公司在2001年8月经公开招标承建了云阳新县城广场阶梯(万步梯)第二标段工程,标的额70多万元。去年底,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云阳县新城管委会为其结算了工程款,但利升建筑公司却拖欠近10名农民工3.64万元工钱,目的是将工程款转用于其他承包工程。
  查明原因后,县委当即责成这家公司负责人将拖欠的2240元工钱连夜送到村民熊德明家中,其他被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也于29日得到全部兑付。
  与此同时,我们开始对参与新县城建设的30家建筑商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并出台规定:一年内若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商将被“红牌”逐出云阳县建筑市场。
  三农问题专家、重庆市农委的王先列说:
  温总理亲自处理这起欠薪事件体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优良作风。当然,要根治农民工欠薪这个顽疾,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为农民进城打工提供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保护农民工权益。各级政府应从源头上整顿建筑市场的混乱秩序,对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链接
民工欠薪依然严重
  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在建筑、餐饮、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尤为明显。发生欠薪的时间大多集中在元旦春节前民工回家过年的时段。
  欠薪的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雇主有意拖欠,有钱不发给民工,多见于餐饮、制衣、制鞋等企业。还有一种是行业运作特性导致的,表现在建筑企业发包、承包、转包、分包等整个链条中,常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造成资金困难,引发劳资纠纷。欠薪在建筑行业最为突出,保守估计,欠薪建筑企业的比例超过50%。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今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许多这方面的法规政策。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于猛)
积极解决欠薪问题
  目前,许多地方已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工资支付法规和规章,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北京市建委规定,各建筑工程在使用农民工时,用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上海市出台的《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不仅要补足拖欠金额,还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额的25%作为补偿金。
  江西省出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在对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动者工资等案件进行调查时,可以视情况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物,并依法拍卖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河南省将在全省建筑企业试行欠薪保障制度,由用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交纳一定数量的欠薪保障金,专户储存,工程结束付清农民工工资后退还。(附图片)
拿到工资的熊德明夫妇十分高兴。(魏星摄) DvO品论天涯网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为啥找不到厕所
高云才
  如今,一些城市的公共厕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厕所或被包装一新,或退出闹市,甚或销声匿迹。但不论怎么变,这些公共厕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越发不好找了。最近,上海一家媒体绞尽脑汁,联合市环卫部门,把上海市区公共厕所的分布画在一张地图上,结果刊登厕所分布图当天的那张报纸被抢购一空。上海的朋友讲,这叫“看图如厕”。
  从飞机上看中国的城市,除了地盘有大小之外,外貌似乎都差不多。但下了飞机,进了城,你就会发现不同城市的管理水平,却是大不一样的。比方说,大巴不一定把你送到公共汽车站,你得走一段路才能换车;再比方说,有五六个售票窗口,却只有两个是开着的,你得耐心地排队等候。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是什么原因使许多城市的管理者没觉察到这些“不方便”市民的现象呢?其实,他们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他们付出的劳动不可谓不艰苦。为什么他们的辛勤工作,却没有得到与之相对称的交口称赞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更多地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而不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设计这些公共产品的。这样一来,很多百姓的需求,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前几天,我和一个同事去一个算是在闹市区的建材市场买材料,就是不知道坐哪一路公共汽车能到那里。翻翻交通图册,还是前几年印制的,图上注明的公共汽车站点不少,但还有许多没有标上。原因有二:一是城市发展速度太快,交通图册赶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二是交通图册容量有限,许多车站名被省去了。其实,交通图册的工作,应该是无所不包,越细越好。
  这倒让人想起日本政府保护学生中指的事情来:学生拿笔写字,中指第一个关节侧面容易磨上茧子,因此日本政府让研究部门专门研制保护学生中指关节的胶皮。一位朋友从日本回来后很感慨,就这一点胶皮,不仅考虑细致,而且体现了人文关怀。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而这需要城市的管理者更多地站在群众“公共需要”的立场上来。城市管理者应当多做像“看图如厕”那样的事情,站在市民需要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市民提供细致周到的公共服务。 DvO品论天涯网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主动从外资技术溢出中获益
科技部办公厅副主任 梅永红
  应当从被动接受外资企业的技术转移转变为积极主动地从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溢出中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最大收益,不断提高我国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
  外资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确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不少学者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为中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通过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带动中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还需全面、理性地看待。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在北京、上海、苏州和东莞等地进行了一次大型问卷调查,结合这次调查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华外资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的技术联系比较密切,但在这些企业与母公司的无形技术联系上,有一半以上是以“外方提供技术咨询”为主要方式。这意味着,虽然大多数国外母公司能够向在华外资企业提供无形技术,但双方技术联系的紧密程度还不高,可能是由于一些外方为保持自身技术垄断优势、防止难以控制的无形技术在东道国扩散而有意采取的保护手段。
  第二,在华外资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并不活跃,它们更多地是跨国公司母公司技术的接受者和应用者,而不是新技术的创造者。在调查中有六成的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机构,但研发队伍规模普遍偏小,近3/4的企业年研发经费在500万元以下,研发人员数量在50人以下的企业占了绝大多数,达68%。此外,无论是研究课题、经费投入、人员构成以及使命等方面,在华外资企业的研发机构都与真正意义上跨国公司的研发部门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另外,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产出也并不那么尽如人意,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以及新产品产值等指标所反映出来的情况表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技术活动是相对比较弱的。
  第三,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对华技术扩散较为微弱。问卷调查显示,在华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政府研究机构、大学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技术联系非常微弱。60%的企业在问卷中认为与当地的政府没有发生过合作,77%的企业在问卷中则表示没有与政府研究机构有过正式合作,79%的企业没有与国内企业进行结盟的意愿。
  应当说,外资对我国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在现阶段还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种推动作用也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全面地看待、积极地应对。我们认为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应该从促进外资企业技术能力由外生向内生的转化和加强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之间的联系入手,从被动接受技术转移转变为积极主动地从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溢出中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最大收益,不断提高我国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 DvO品论天涯网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听证会上
  近日,沈阳举行了公交IC卡收费听证会。
工作人员演示公交IC卡的使用方法。
消费者代表就IC卡的收费标准发表意见。 林文摄 DvO品论天涯网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一位打工者在南方某市遭遇车祸身亡,医院太平间居然要收7000多元的殡葬费用——
殡葬收费咋这么黑
本报记者 赵鹏
  借亡人“宰”活人
  “这样的乱收费,怎么能不让这些亡人的亲属愤怒?!”律师李正隆手捏着那一沓子厚厚的收费单据,忍无可忍地告诉记者。
  今年9月7日,来南方某市打工的四川人谷某在该市横遭车祸,不幸身亡。接到噩耗,谷某的亲属12日赶到该市。经与该市某区医院太平间的承包人协定,谷某家属以1830元的价格请其代办火化后事。同时家属还同意在火化前太平间遗体冰冻存放,每天收费200元。
  然而到9月16日上午,当谷某家属准备将遗体火化时,医院太平间先是要收2000元存放费(实际只有9天),之后又逼着家属交5150元的其他费用。如果要搞遗体告别仪式,还要再加收450元。殡仪馆遗体火化费用也由死者家属支付,否则遗体就别想拉走。
  在万般无奈中,谷某家属只好找当地媒体。在媒体的干涉下,谷某遗体才被最终火化。尽管如此,他们仍向该医院太平间支付了各种费用4560元。
  这些费用该咋收
  该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蔡卫星向记者介绍说,如按正常情况,在该市死者亲属的费用支出应该在600元—1000元左右。而在那家医院太平间提供的计费表上,除了殡葬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还加收了运输费1000元、礼堂费1000元、高档西装费630元、卫生费40元、被面被底费100元。另外,冰棺费10天累计2000元(殡葬管理部门核定费用每天为120元)等。
  该医院太平间承包人向记者说,如果亲属对礼堂费提出疑问,他们可以不收。对于高档西服的收费,他解释说,谷某遗体存放期间,工作人员给他换过几套衣服,这些衣服需要收费。他们此前向死者家属收取的1830元火化代办费,一部分是向殡仪馆交纳相关费用,相当一部分是用于送红包。至于红包到底送给谁,他表示不便向记者透露。据了解,当地一些医院的太平间对外承包后,承包者之间为争夺尸源,往往向一些执法人员送“红包”。
  乱收费病根何在
  据了解,该市目前很多医院的太平间都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比如一些太平间的遗体存放费和服务收费高出规定标准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从全国来看,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着这种借亡人“宰”活人的现象。
  对此,福建省社科院副院长薛祖贵认为,殡葬行业是个特殊的服务性行业。从管理属性上,它牵涉到民政、医院、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乱收费现象,主要与这个行业管理不到位以及垄断经营有关。因为殡葬服务设施属于国家特殊管理领域,在同一地区、行业允许进入的殡葬服务设施是有限的,所以目前这一行业仍处于垄断经营状态,很多地方往往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于是这一行业的某些经营者才能成为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 DvO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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